埃蒙德这才回了神,跌跌撞撞地跑去找工具箱。
宁勋接过工具箱,在里面翻了翻,钉子是找到了,可是需要电钻才能钻进金属板。电钻的电线不够到电源的长度,眼下四周全被水淹了,几个放在地上的拖线板全都进了水,根本不能用来连接电钻。宁勋正准备让埃蒙德再帮忙找拖线板,却忽然听他自言自语起来,起初宁勋还没有听清,仔细辨别,才听到他说:
“这里靠近南太平洋,如果船沉了,我就能见到她了吧?”
沈岳之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才终于接受了石头打算把他们一船人连锅端了的事实。
他天生就是个少爷坯子,酒肉生活早就把他的身体掏空了,出过一次事之后又跟着李霄做了两年多的宅男,天天熬夜打游戏,很少运动,好不容易在出海前临阵抱佛脚,磨了点似有还无的体力出来,这会儿宿醉加上被下药,又是惊又是吓,吐了几天的小身板终于扛不住,倒在甲板上累得不行。
“你到底为什么啊?”沈岳之怨念地看着石头,“我们处了这么多久了,就算有人向你重金买梁以初那小子的命,你也不能这么不地道,让我们遭池鱼之灾吧?”
石头抬头看了沈岳之一会儿,似乎在盯一条臭虫,脸上现出厌恶的神色,“有人向我买梁以初的命不假,可是我觉得最该死的人,是你。”
沈岳之眨巴眨巴眼,震惊了,莫名从一条无辜的池鱼变成了罪恶的源头。
“你,你说什么?我?你,你想杀我?为为为什么啊?”
石头眸色加深,如果眼神能化成刀刃,沈岳之现在恐怕已经被凌迟一百遍了。
“你还记得刘冉么?”石头问。
沈岳之的身体骤然僵住,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灰暗下去,就像一袋抽干的血袋,总是隐在眉眼间的轻浮,调侃,和不正经,瞬间褪得干干净净。
石头勾了勾唇角,“我叫刘石,是她哥哥。”
耳边是无边无际的海涛声,夹杂着抽水泵哒哒的噪音,可是这些震耳欲聋的混响却远远抵不过此时沈岳之脑袋里的轰鸣。那刻意被他压制在心底的,如噩梦般的场景,又在眼前回放。
雨刷在破碎的挡风玻璃外机械地摇摆着,他被驾驶座上的安全气囊卡住,从头上不断留下的血模糊了他的眼睛,却还是让他看清了副驾驶座位上的女孩——长卷发,闭着眼,面色惨白如纸,下半身以一种诡异的角度被压在座位下,血肉模糊中,一截白生生的断骨从皮肤里支楞出来……
那个女孩叫刘冉,当年还是一个大学在校生,长得干干净净的,笑起来很腼腆,胆子却很小,去游乐园连过山车都不敢坐。
沈岳之至今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刘冉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说:“岳之,你这样喝完酒和人飙车很危险,不要去了……”
可是混账如他当初是怎么和她说的呢?
他说:“你要是爱我,就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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