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烟消散时,映入我眼中的是一位黑发男孩,奇怪了?人类头发颜色不都是蓝色或是金色,怎会有黑色呢?瞧他同样是一脸疑惑的看着我,好像是从没看见精灵一样,我没好气的想丢颗火球砸他屁股。但飞近一看,他竟然有着不输给精灵的面貌以及一对醉人散发着一种神秘的柔和魅力的眼眸,害我突然又不想欺负他了,收一个俊俏的人类仆人好像也不错。突然发觉自己的样子变的好奇怪,就像被人泼洒颜料般脏兮兮的。如果一直这样我以后该怎么见人啊,忍不住我就哭了出来,不过他说我这个样子很可爱,我也就释怀了。
一开始他很听话,但是他又变脸说要吃我,害我吓的又哭出来了,真丢脸,原来是我自己搞错意思了,奇怪了,难道是我书读的不够多吗?他好温柔喔,不像其他人类看我时都色mī_mī的,如果他是雷克斯的话我可能就……算了,先找地方安顿好了,说不定能打探到冰姊姊得消息。交谈了一会儿,我总算知道了他的名字。亦风,真是奇怪的名字。他说找不到像宫殿一样的地方给我睡,我就半开玩笑的告诉他说我想跟他一起睡。呵呵,看他难堪的样子我就觉得很有趣。他竟然说怕会压到我,真有趣的回答,刚好现在是晚上了,我就施展看看人化魔法好了,但是我还是失败了,我是变成人类了,但是却是光溜溜的人类,而且还抱着他,真是羞死人了。母后说女孩子的清白是最重要的,如果身体被男性看见就必须嫁给他,否则就要让他永远说不出去,也就是杀死他。虽然我有点吃亏,但也没办法了,总比嫁给浑蛋雷克斯好。
但是他竟然说不想娶我,实在是太可恶了,人家堂堂精灵国度第一美女竟然还会被人拒绝,看来只好杀掉他了……说实话我真的有点喜欢上他了,与其永远孤单一人拉一个好老公同赴冥界好像也不错。但是我最后还是心软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一种杀了他自己就什么也都没有了的感觉,最后我不情愿的被他牵着走,他实在是太可恶了,不喜欢人家又拉着人家走,人类什么时候变的那么奇怪了。他请我吃了一个甜甜冰冰的东西,比皇宫大厨们弄得甜点好吃多了,我突然觉得他其实很在乎我耶,后来变成是我硬拉着他到处走,迟早他会被我这漂亮美丽可爱高贵有乖巧的美女给吸引住。
最后回他家途中我不小心被一个叫汽车的东西给撞倒了,我觉得自己的灵魂好像渐渐被吸走了。绝望时,一道温暖的生命印记刻在我零魂深处,我好像又活过来了。他低下头亲了我脸一下,看着他兴奋的神情我就有一种好幸福的感觉,他果然是在乎我的。决定了,我要一辈子陪在他身边。
后来我遇见了塞拉阿姨、兰卡斯叔叔、冰姊姊还有小月,他们都没有嫌弃我,我终於有种回到「家」的感觉。而且原来风大哥也就是当时的小婴儿雷克斯,所以我就更应该陪在他的身边,因为我是他最最最可爱的未婚妻,现在的我好幸福,好快乐。我想这本日记也不用再写下去了,现在风大哥就是我的「日记」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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