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2004届,不知道的大名是一种罪过。而不认识我则是一种奇迹与万幸,由此可以看出我俩之间的内在联系相似之处与明显的不同点。我一直觉得我跟很像,尽管我似乎比他差了一点。
认识他是在初中。忘了是初一还是初二了,那年的艺术节,所在的八班表演了一场空前绝后的《皇帝的新衣》,让我认识了一个有灵光藏于体的可爱的胖子。他精湛的演技我至今未忘。
然后就渐渐听闻了他的种种优异。他的才思,让我自叹弗如;他的灵气,让人无不惊叹。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貌赛潘安诗灭李白,功过伏羲德压尧舜;有一次我对他说想当年本人过五关斩六将,他对曰忆往昔寡人征突厥灭吐蕃……
我那时跟一见如故,从初中就结为好友。我写诗,他著文,横行乡里无人能敌。初中时我俩都仿佛一团包蕴着无限能量的物质团。只不过以后的日子里,他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一颗太阳般耀眼的恒星;而我却固守自闭,化作一个昏暗的黑洞,自生自灭着。
高中的时候,我很喜欢跟他聊天。跟他说话是种不错的享受,总有种相逢恨晚知音难寻的感觉。跟他在一起,能看清我组织文字与思维敏捷上的弱点,让我获益匪浅。我不知道我对于他是否有同样的作用与感觉。反正他似乎也是挺愿意喜欢和我聊天的。那时每天中午我都喜欢坐707回家,而他也会坐707去中心花园。每次放学我动作都很快,总是第一个上了空空如也的车,然后一屁股坐在左边第三排双人座靠窗的位子上。随后上来的人看到被我侵占的快没了的座位,都另觅座位以免受挤。但每次上来,不管旁边还有没有位子,都只坐在我旁边。我一个胖子就够那椅子受的了,再加上一个他,那椅子更是摇摇欲垮危危可岌,让售票员紧张万分一直盯着看。有次我与钱兄在车上例行高谈阔论起来,我俩都发挥的特别好,那两对嘴皮子上下翻飞字字珠玑句句金玉段段良言,只听得前头一个小女生不住回眸凝视我俩,意气风发好不痛快!
当我从加拿大回来后,我见了正在估分的他的最后一面。他意气风发,却隐隐有些忧郁。他让我看了他的高考作文,行文流畅如飞湍瀑流直泻千里痛快淋漓,让我在最后还是又被他征服了一回。
此后,他如雄鹰高飞般离去,意纵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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