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珣双目圆睁,握着方向盘的双手一紧:“都说了那套宅子有问题,你还敢让她住?”
“买下宅子却不住,他们会起疑心。”叶琨闭着眼睛养神。
叶珣从后视镜里看着他,心生同情:“可以翻修一下,拖延时间。”
“我们还有时间吗?”叶琨说:“不咬勾,永远看不到钓鱼的人,不是吗?”
“二哥,”叶珣回了一下头,迟疑说,“爹总算松了口,你们又刚刚团聚,真的没有其他办法吗?住在家里才是最安全的。”
“你错了,”叶琨苦笑着,“对她来说,没有比叶公馆更恐怖的地方了。”
叶珣不知该怎么接话,想当年,母亲怀着他逃出叶家时,宁愿在沈阳的街头冻饿而死,也不肯回头,如果母亲还活着,他恐怕会做出与叶琨同样的选择,让她远离叶家,越远越好。
叶琨仿佛能够洞察叶珣的想法,忽然说:“你母亲葬在沈阳,父亲是知道的。他也知道,你不愿让你母亲迁回青城,就骗他说骨灰没有下葬,随风洒掉了。东三省沦陷之前,年年清明,他都要派人过去。”
叶珣沉默了一会,道:“这不一样,你在拿她做饵。”
“不会有危险的,”叶琨顿了顿,“我会陪着她。”
叶珣忽然猛踩了一脚刹车,巨大的惯性让叶琨栽向前面的座椅。
“干什么你!”叶琨训斥他。
“你要搬出去?”叶珣诧异的问。
“是。”叶琨坦然的回答。
“你疯了?”叶珣回头看着他。
他们的车堵在马路中央,后面不断响起暴躁的鸣笛催促声。
“你才疯了,好好开车。”叶琨阴着脸说。
叶珣乜了他一眼,烦躁的挂挡起步,车子像匹发怒的野马,在繁华的马路上肆意穿行,叶琨也不理他,拉上窗帘,自顾闭目养神。
轿车停在飞瑟路111号,一座美丽的花园洋房,前主人是个富商,养了一房外室在此,为了躲避战乱,打算举家搬去香港,自然也不忘带走这位优雅迷人的女士。
走进铁艺大门,一条石子铺就的甬道直通内门,一楼是客厅,门窗都是彩色玻璃,铺着红木地板,东边一座拱形小门通向餐厅,西边是扩出的小客厅,以及一个大露台,露台上放着藤桌藤椅,一架秋千,绿植爬满秋千架,说不出的温柔惬意。从宽阔考究的楼梯上去,正对楼梯的一间就是为彭氏准备的卧室,卧室朝南,明亮宽敞,站在阳台向外眺望,花园之美尽收眼底。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要在这里藏一房外室。”叶珣抚摸着房间内用材昂贵的陈设,不阴不阳的嘲笑他。
叶琨给自己倒了半杯红酒,坐在沙发上冷笑着:“是不是又想打上一架,看看自己的身手有没有长进?”
叶珣看他一副男主人派头,在家里从未表现过的惬意轻松,翻了他一个白眼:“你这是离家出走,看爹回来怎么剥了你的皮。”
叶琨浑不在意的一笑,冲叶珣举了举酒杯,仰头喝了一口。
叶珣看他小人得志的嘴脸来气,又不敢说话过于放肆,独自下楼去了花园抽烟。
在叶家,属于彭氏的物品不多,只有可怜的两只木箱,带不走的,除了那座破旧荒废的小楼,都被叶琨烧了个干净,所以彭氏一走,竟没在叶家留下任何痕迹,像是从未存在过。
叶琨对彭氏很好,每天为她梳头,洗头,带她看医生、散步。
有了安逸的生活环境,彭氏情况的十分稳定,再也没有失控发过病,甚至会摸着叶琨的脸,一个人窃喜。
兄弟两人还是会在省政府大楼和司令部里碰面,冷眼相对,形同陌路。
久久找不到卓铭瑄的下落,叶珣越发焦虑,夜夜失眠到凌晨,然后噩梦不断,喊着铭瑄到名字从梦中惊醒,头发睡衣全部湿透,黏糊糊的贴在脸上身上。
天亮了,他冲掉一身冷汗,还要照常上班,处理公务,宽慰家里的大大小小。
今天彭氏的情绪格外好,她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将肉汤和牛奶拌在一起,厨房被她折腾的不成样子,佣人们跟在她的身后,忙得脚不沾地。
叶琨下班回来时夜幕已经降临,他很累,却还是耐心品尝了她的每一道“美食”,便去房间洗澡睡了。
已入深秋,天空忽然炸开几个闷雷,俄而风沙四起,夜幕像豁开一道口子,大雨倾盆而至,为飞瑟路111号蒙上一层水雾,空中闪过一道白光,伴着雷声轰然,刹那间,昏暗的路灯尽数熄灭。
十余名黑色的暗影在雷雨声的掩护下迅速像那扇漂亮的西式大门接近。
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位中年女士,笔挺的黑色立领西服,乌发整齐的挽在脑后,少有银丝,中性十足,她拥有绝代的美貌和高贵的气质,没有男人不为之折服,除了二十多年前的一个男人,那个几乎可以不为所动却改变了她一生的人。
内门大开,十几个黑影窜入客厅,在昂贵的西洋地毯前停住脚步,只见他们身穿黑色雨衣,长筒胶靴,手执□□,帽子拉下来遮挡脸部,皆看不清容貌,只是远远的站在哪里,便能散发一阵寒气。
女士从沙发上站起身,信步向他们走去。
“将军阁下。”为首之人脱下雨衣搭在右臂,深鞠一躬:“属下从新京而来,带来总司令对阁下的诚挚问候,为实现大东亚共荣大业,委屈您了。”
女士笑了笑:“欢迎回来,秋元君。”
“夫人。”秋元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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