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那个方面来看,这也是一场一边倒的战斗,在与敌人兵力相差甚远的情况下与敌人打阵地战,也许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这场战役的胜负。不知到劳伦斯现在是什么想法,但是作为一个小兵,我是不能有想法的,最起码现在不能有!
一剑剑的挥出,在钢铁和鲜血的伴奏下我用生命在狂舞,加上那个倒霉的骑兵我已经干掉了6个奥斯人了。虽然我用砍马腿的方法干掉了骑兵,可是我实在是没有胆子再去招惹骑兵了。孟休斯死后我所属的那个五人队已经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后背和左臂也受了伤,尤其是左臂被一把长剑狠狠的划过,伤口深可见骨,随着鲜血的不断流出我觉得左臂渐渐酸麻。为了保命我一边拼命的厮杀一边向其他战友靠拢,混战中逐渐我们的队伍越来越集中,而包围中的敌军已经被牢牢的压制住了。
我尽量避免着和骑兵发生接触,不过由于重步兵和轻骑兵发挥出色,加上长枪部队的努力敌人的轻骑兵虽然人数多一些,但是已经可是出现溃败的前兆,以求自保而已。而我们剑士部队的工作,就主要是狙击敌人的剑士部队,以让其他的部队集中力量攻击敌骑兵部队。就在我的长剑划过第8个敌人的喉咙的时候,我感到大地一阵抖动,敌人的重骑兵出动了。
有什么可以形容重骑兵集团冲锋的情形?重骑兵,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无一例外是最致命的攻击武器,能加入重骑兵部队是所有战士的向往,但是由于重骑兵耗资巨大,一个重骑兵百人队费用可以装备3个轻骑兵百人队,因此选拔是非常严格的,首先重骑兵是必需有贵族头衔的,就算是普通的士兵积功可以加入重骑兵,也必须在加入前经过由国王或皇帝指定的贵族主持的授爵仪式授予最低级别的骑士头衔后才可以。所以首先是从贵族子弟中挑选,因为按照传统贵族的后代中只能有长子才可以继承低一级的爵位,就算是世袭贵族也只能是长子获得同样的爵位而已。其他的子弟是不能直接享有贵族头衔的,加入重骑兵就能有贵族头衔,哪怕是最低级的骑士头衔,更加上进入重骑兵后晋升机会也很多,进入重骑兵成了可以想继续成为贵族的其他子弟的最好选择。贵族子弟尚且如此,更何况想出人头地的庶民了。
重骑兵的优势就是强大的冲击力和良好的自我保护力所以铠甲和武器是与一般的骑士所不同的,重骑兵的铠甲国家配备的一般是用钢板铆合成的板甲,如果是豪门贵族出身的骑士则很多用的都是本家族的自制铠甲,那么这样以来甚至连纯钢铸成的铸甲都不少见,更有纯刚制成的超级铠甲。由于这些铠甲的重量都是非常重的,所以要成为重骑兵还要求由一个强壮的体魄。重骑兵以2.7米长的长枪作为主要武器,但是由于它们的长枪太长而转向不方便,所以它们排成严谨的阵型、集中使用,力求一击必重,以雷霆般的攻击力一次性打倒敌人。因此它们的单兵作战能力不强,所以对于骑士的灵活性要求就不是很高了。
另外与普通骑士的战马不同,因为重骑兵的战马完全是纯钢甲,所以战马都是经过进行挑选的,不要求要非常快的速度但是要求能体壮耐劳。在马甲的上部留有螺孔,和骑士甲下部通过螺丝用扳手铆合在一起,达到人马合一。
重骑兵的出动,使战场的形势发生了改观,我方的阵角开始松动,随着号声的吹响,退到后方的300长弓箭手又开始了漫射。但是,谁都知道,对于重骑兵的铠甲,没有多少兵刃可以透过,就算是漫射箭也是一样,对付重骑兵最有效的就是重骑兵,所以我方的重骑兵也开始进入准备状态,向左右分开到两翼。
敌方的重骑兵分成了五排出动,在斜阳的照射下,黑色的铠甲上面显得分外的惹眼,骑士的2.7米的长枪高高树起形成了黑色的枪林,枪尖上,阳光在上面聚焦,发出了耀眼的彩光,这一切让我们感到了死神的呼吸。
随着对方阵营传来的一声号角,第一排的重骑士出动了……,大地在振动,随着马蹄的落下,土块四处飞扬,战场中已经是灰蒙蒙的一片。空中太阳似乎也不愿意见到这场即将到来的杀戮而躲进了云层,一阵秋风吹来,战场仿佛已经成为了地狱。第一排的重骑兵已经奔出了30米,没有约定长枪同时落下直指我方阵地,几乎同时,第二排重骑兵策动了战马……
重骑兵,永远是所有敌人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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