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节的创作花费了我许多时间,原本打算以猫爷的主观语调来叙述,可几次尝试都觉得不合适,毕竟这不是一个能令人愉快的故事……最终我还是决定用第三人称视角来写此章。
我当然不会完全照抄柯南道尔先生的原文,因为原文真的很长,大约占了《血字的研究》全篇近三分之一的长度,所以我只是尽量简短地进行复述,不过依然得分成两章才能发完。
或许这个故事会让你对一些宗教产生歧义、不满、甚至是仇视,但我相信这并不是柯南道尔先生的本意,说到底,小说,仅仅是小说而已……)
1847年5月4日,北美大陆中部。
那里有着一片被文明遗弃的荒漠,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终年都能见到路上不计其数的枯骨和空中盘旋的秃鹰。
这天,一个孤单的旅客走在这片寸草不生,无限凄凉的土地上,他的脸憔悴瘦削,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包着他突起的骨骼。
他忍受了数个昼夜的饥饿,跋涉过一座山谷,最后挣扎着来到了这片并不算大的高地上,此刻他的眼中早已涣散无光……期待着能够找到水源的渺茫希望也在此破灭。
他把来复枪扔到地上,然后放下了背上的灰色大包袱,自己也靠着石头坐下。一个小女孩儿从包袱里探出了头,她有着一双明亮的棕色眼睛,大约五岁左右模样,穿着漂亮的粉红色上衣,麻布围嘴。从这身打扮可以看出,妈妈对她的爱护是无微不至的。
可惜,小女孩儿的妈妈也已是这荒漠中的一具枯骨了……
她问:妈妈去哪儿了?
他答:我想不久你就会见到她的,如果你渴了,只要暂时忍一忍,过一会儿就会好的。
他只能这样回答,事实上,他认为自己也很快会离开这个世界了。
小女孩儿捡起两块云母石片给他看:“多漂亮啊!真好!回家我就把它送给小弟弟鲍伯。”
大人确信不疑地答道:“不久你就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了,等一会儿就好……”
这个男人叫做约翰·费瑞尔,他是个探险家,在并不算久远的几天前,他还在一个马队中,每天可以喝到干净的淡水,吃到足够的口粮,可现在,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下了他和小露茜两个。
事实上,这个小女孩儿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完全可以将其扔下,甚至是将其吃掉……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还相信有天堂。
秃鹰已经落在了他们的面前,虎视眈眈地等待着享用大餐,约翰·费瑞尔道:“我们来做祈祷吧。”
小女孩儿回答:“还没到晚上呢。”
“没关系,本来就不必有什么固定的时间,你放心吧,上帝他不会怪罪咱们的。”
祈祷开始了,只是他们都实在太累,很快便都靠着石头睡死过去……
如果约翰·费瑞尔晚睡半小时,他就能看到一幕奇景了。在这片碱地遥远的尽头,扬起了一片烟尘。最初远远看去,还分不清这究竟是尘土还是雾气,但渐渐的,那烟尘越来越高,越来越广,直到形成了一团浓云。
这是一个无比庞大的车队,烟尘弥漫之中,以帆布为顶的篷车和全副武装的骑手们正向着西方移动着。前队已至山脚之下,后队还在地平线那边遥不可及,这浩浩荡荡的队伍是一批正在迁徙的移民,他们正在寻找着一片新的家园和乐土。
几个在前方探路的骑手发现了那片嵯峨的峭壁上有两个极小的黑点儿,他们请示了一位貌似领袖的人物,那位长者道:“把马留在下面,我们就在这里接应你们。”
于是,几个年轻人拿起了来复枪,来到了约翰·费瑞尔所在的那片高地上……
半小时后,两个已经奄奄一息的旅人被带入了车队中最大的那个帐中,他们有幸可以见到一位伟大的领袖人物——卜瑞格姆·扬。
“我叫约翰·费瑞尔,二十一个人的队伍里只剩下我和这个小家伙了。其他人在南边没吃没喝,都已死了……”
“她是你的孩子吗?”
他大胆地承认下来:“我想……现在她已是我的孩子了,我救了她,谁也不能把她夺走,她从今天起就叫做露茜·费瑞尔了。”
大人物正言厉色道:“只有信奉我们的宗教,我们才能带着你们一块儿走。我们不允许有狼混进我们的羊群,与其让两个腐烂的斑点日后毁坏整个果子,那倒不如现在就让你们的骸骨暴露在这旷野之中。你愿意接受这个条件跟我们走吗?”
“我愿意跟着你们走,什么条件都行。”费瑞尔加重语气说道,周围一些稳重的长老都被这位探险家逗笑了,只有大人物卜瑞格姆·扬依旧保持着庄严、肃穆的神情。
他说道:“斯坦杰逊兄弟,你收留他吧,给他吃的喝的,也给这孩子。你还要负责给他讲授咱们的教义。咱们耽搁得太久了,起身吧,向郇山(耶路撒冷的地名,基督教圣地,此处指摩/门教徒们行将择居之地)前进!”
“前进,向郇山前进!”摩/门教徒们一起喊了起来。命令像波浪一样在队伍中传开,人声渐渐地在远处消失了。鞭声噼啪,车声隆隆,大队车马行动起来,整个车队又蜿蜒前进了。
斯坦杰逊长老把两个落难者带到他的车里,那里早已准备好了食物,他说:“你们就住在这里,不久你们就能恢复了,从今以后,要永远记住,你们是我们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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