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些小事情,从来都不影响市场内正常的交易。
“油,值多少?”
“四个毛皮!”
商人殷勤地堆起笑容,竖起四个手指,以防主顾那不太灵光的脑袋瓜子算错帐。
“这柄剑呢?”
“三个五个毛皮!”
商人的左手五指张开,翻一下,再翻一下。
“要了!”
强壮的野蛮人,从背上的麻袋里面,甩出五块一尺见方的各色毛皮,又加上一件整张的羊皮,扔在地下,拿起剑就走。
草原上的人,用“五个”作为基本计量单位,用各种尺寸的、切成块的毛皮作为货币。整块整块的毛皮放在箱子里面,拿取方便,也好算帐;除非要有大宗买卖,他们才用整张付款。
游牧民族没有什么太多的产出,他们的生活就是由放牧、打猎、掠夺所构成的。他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代复一代过着同样的生活,让一代又一代的开拓者成为富翁。他们不想改变,也不愿意改变。
今次的商队,来光顾的托斯卡人尤其多。草原上的几个大部落,全都集中到了这日后被称作“托斯卡维尔”的地区,这让商人们喜笑颜开。不过,这也让他们有些担心:野蛮人集中起来,显然只能有一个目的。
“可能要打仗了吧?”商队的人们都忐忑不安。
野蛮人要打仗,就只往一个方向――西面去。在西面,有另外一个巨大的落后文明,矮人的文明。这两族是世仇,几乎每个月都在交战。类似“矮人会袭击托斯卡维尔”这样的流言,在草原上到处都有流传,流言所指向的宾语不停地转换。这种恐惧并非毫无道理:更西面那些部落世代居住的领土,都已经变成了矮人的农田。
为了尽快出手货物,这次商人们开价比以往都低。赶紧卖完东西,赚一些就走,不要太贪心。万一被卷入这些部落的混战,可就没命享用财富了。
今天是第五天的下午,几乎所有大车都已经空了,换上了不怎么沉重的上好毛皮。商人们高兴地数着毛皮,晒着春日草原那暖洋洋的阳光,交流着赚了多少的情报。
“我一共赚了三百件毛皮。你呢?”
“咳,别提了。才一百五十件,降价降得太多呀。”
“不错了,能卖就好。那边那个穿得金光闪闪的女人,要价太高,可一件毛皮都没有赚到啊。”
顺着商人们目光的方向看去,是一辆大车。其他人的大车都已经几乎卖空了,载上了赚回来的毛皮,积载已经轻了许多;只有这辆大车的车辙,仍然和来的时候一样深。
大车的主人,就在车的驾手位置上,脸上盖着牛仔常盖的那种边檐很宽的帽子,斜倚着打盹。即便是打盹,她的嘴角还是挂着那种带些高傲的冷漠。金项链、金戒指、金色披风、金色袍子、就连贴身内衣似乎都是金色的。即便经过了二十天的风尘仆仆,她身上仍然是金光闪耀。
之所以一笔生意都没有成交,有一部分原因是她的护卫――看到这个大汉,一般的野蛮人就会被吓走;敢于上来问价钱的,基本也都是问了价钱就跑掉了。不过,那只是次要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在货主身上。
“不零卖,不二价,你决定出多少,我决定卖不卖。”
不管是谁来问,货物的女主人都只有这么一句冷冷的回答,还爱理不理的样子。偶尔有几个人试着提了个百来件毛皮的高价钱,都被她冷漠、嘲笑、不屑的眼神给赶走了。即便已经到了最后一天,她也毫不急躁;别人都开始打折叫卖,她却躺在车上舒服地睡觉。
如果这样还能赚到钱,就没有天理了――同队的商人们都如此断言。
“你的这些东西,怎么卖?”
不知何时,又有人来光临她的摊位。那是一个皮肤赤红色,脸上带着豪爽笑容,肌肉雄劲有力的托斯卡男子,身边还跟着两个跟他一样高大健壮的朋友。
“两百瓶治疗药水。不零卖,不二价,你决定出多少,我决定卖不卖。”
她移开脸上的帽子,瞟了这三个野人一眼,如往常一样慵懒无力地回答。“还有两百樽炽火胶、两百樽精灵燃水……”
“我买了。”这个人说得一口好柯曼话,还是满标准的德兰腔。“七千五百件毛皮。三千件狼皮,三千件羊皮,一千五百件巨蜥皮,全部用整张付,一等整张。”
货物的女主人惊讶地站起身来,打量面前出价豪阔的人。那是个高大魁梧的红皮肤野蛮人,浑身都是结实的肌肉。他不用“五个”作为计量单位,很明显是受过教育的。
“七千五百件?你付得出?”
“没错,七千五百件。我付得出。”野蛮人咧着嘴笑了。他肯定不帅,却有种特殊的野性魅力。不是其他野蛮人那种粗野,是一种无所拘束的野性。
“既然你特意带着炽火胶和精灵燃水到这里来,显然是知道矮人和我们部落之间正处于紧张状况吧。不给你适当的风险报酬,就太不公平了,开拓者小姐。”他还鞠了一躬,礼仪也是标准的柯曼人礼仪。
“你到底是谁?”这个野蛮人很清楚这些到新大陆来淘金的人想要的是什么,她想。一定是个了不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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