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金鹅酒馆,麻烦您了。”福兰拉住车厢外的提手,跨上了马车。
车驾驶得很稳,只是冷雨夹杂着冰粒从车蓬破损的裂口灌进来,福兰打了个寒颤,把衣领向上提了提。
大概一刻钟后,目的地到了。
红色的屋顶,夸张的大招牌,酒徒高声的喧闹不断从窗户里传出来。
金鹅酒馆大概是绿玛瑙大街上最热闹的地方,那里有廉价美味的啤酒,热情放浪的吧女,以及最著名的小房间。虽然粗俗,但每个正常的男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乐子。
福兰从荷包里拿出一枚银奥意递给车夫,看着他在兜里翻来覆去的找零钱,那双红肿的手生满了冻疮。
如果不是为了生计,有谁愿意在大冷天里出来拉活受罪呢?
福兰不忍心地摆摆手,示意车夫不必找零了。然后转身走上两步的台阶,推开酒馆有些班驳的红漆木门。
酒馆里暖和的很,福兰活动了下有点僵硬的身体,向几个朝他打招呼的熟人点点头,朝着角落里那群东方商人聚集的桌子走去。
费都虽然地处边境,但一百年前,穿过波涛汹涌的死寂之海,带着载满贵重货物船队的马摩尔克商人,很快使这个边陲渔村发展成整个拜伦帝国最繁华的商业城市。
连接东西方,被称为香料航道的行商路线在西方的第一站,就是费都。
玻璃、香料、调味品,还有许许多多前所未闻的稀罕物,只要能毫无损失的运到费都,马上可以换取十倍的利润。
把这里出产的胡椒、羊毛运过去,一样能得到足以让任何贪心商人满意的报酬。
这就是无数商人趋之若骛,宁可冒着生命危险转返于两地的原因。
黄金角海湾,商人们以这富贵的名字,来命名费都所处的这条平直宽阔的绝佳入海口。
“你……们好,我是委托人福兰。”福兰结结巴巴的用东方语言向他们打招呼。
看着商人们有点警惕的眼神,福兰掏出了一张字条。
这是阿里夫,转返于香料航道的商人中,最有实力的大人物,开给他的提货单。
一位看来是领头的商人接过提货单,仔细瞧了瞧,露出了一丝微笑。
对这位特别的顾客,他们早有耳闻。
他总是要求购买一些很怪异的植物,甚至只需要某些根茎或者叶子,虽然并不算奇珍异草,但收集起来很麻烦。
所以也只有像阿哈默德麾下的大商队,才会接受他的定单。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香料之路第一商人的名誉。
如果没有现货,就会先收取一半的订金,在下次返回时再来拿货。
付清余下的货款,商人回到房间,片刻后,递给他一个鼓鼓的小羊皮袋。
为了这里面的东西,福兰不但等待了四个月,还拿出了整整二十个金奥意,这足够一个普通家庭衣食无忧的生活半年。
如果不是卖掉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块琉金画框,福兰还真拿不出货款。
把小羊皮袋系在腰间,福兰找了个靠墙的空位,点上一杯啤酒,朝还在看着他窃窃私语的商人们遥遥举杯示意后,小口小口地抿了起来。
“爵爷,几天没见啦。”有谁附在福兰耳边腻声唤道,某条滑腻的东西在他耳垂上飞快的舔了下。
吓了一跳,差点把酒杯打翻的福兰才发现,一个金发的年轻吧女无声无息地站在他身后,笑得像只狡猾的小猫。
这是个充满活力的姑娘,两只如最上等玛瑙般的绿眼睛总是忽闪着使人爱怜,微小的淡淡雀斑点缀在鼻梁周围,让整个人更加俏皮起来。
“安玫,别吓唬人了。”福兰没好气地挥挥手,掏出手帕将刚才溅在袖口的啤酒擦拭干净。
“咦?好漂亮呀。”安玫飞快地抢过手帕,仔细看了看上面的百合花纹和蕾丝绣边,然后堂而皇之地放入了自家的腰包。
福兰无奈地耸耸肩,在这只小野猫面前,不能拿出任何精致点的东西。
镶嵌银箔的鼻烟盒、造型漂亮的打火机、别致的领扣……不知多少小玩意,就这么换了主人。
这种近乎打情骂俏的抢劫,是他和安玫经常玩耍的一种小游戏,也是两人熟黏的象征。福兰也挺乐意用这种方式,送她一些小礼物。
“怎么啦,想我呢?”安玫环着福兰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呵着气,“如果现在就去小房间,可是要钱的哟。”
“现在可不成,下午还要工作。”福兰掏出一枚刻着天坪的黑色胸徽,得意地朝安玫晃了晃。
安玫睁大漂亮的绿眼睛,兴奋地用身子大力蹭着福兰,“你升到检控官呢?”她尖叫着。
“现在还只是见习,不过再打上几场官司,相信离正式也不远了。”福兰自信的炫耀道,感染着安玫的喜悦,他心里也暖和得很。
毕竟在利益至上的费都,真心为他祝福的,也只有这个姑娘。
福兰的家族,是从很早以前,就开始衰败的贵族世家。
从祖父的子爵,到父亲的男爵,当传到他时,除了最低等的勋爵头衔,家族中再也没有任何产业。
这也是他卖掉祖宅,搬迁到老区居住的原因。
亏对律法颇有研究的父亲生前写有大量的笔记,熟读了这些的福兰才在一位远亲的帮助下,勉强在法院找到了工作。
从十六岁到二十三岁,七年时间里,福兰已经将法典背得滚瓜烂熟,也积累了大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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