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娘娘,您真的经过大脑考虑了吗?”要电脑不说还有可以视频的,我去!这里有电吗?有网吗?有信号吗?西风是无语到了极限。这么大晚上的把自己叫来,估计也就脑子一热的事。
“当然经过了,不然怎么找你?”若莫凌带着鄙夷的神情。
至于路瑶么,她就在一旁站着好了,一头雾水却还是恭恭敬敬的,根本不知道他们在瞎扯淡什么,还能装作什么都懂,还真是不容易。
“娘娘,不是我说你…”
“你是男人,这事成与不成你都没什么损失。成了,你名利双收;败了,有我..”话到此处若莫凌顿了一下,呸了一声又道:“有易延生出钱,咋地你都不亏。”
“….你来真的?”西风再次确认,他也不是没想过把新时代带到这个时代,只是凭一己之力,何以成大任?而现在若莫凌要出钱,当然钱不是主要问题,是有一个共同梦想共同目标的人。
若莫凌郑重点头,我以后可能就要死在皇宫里了,有电脑我还能看看易胜轩,也不知道那家伙怎么样了。
如此,西风也点头,早在十八世纪不也没有电没有信号吗?而十九世纪就有人研究出来了,我这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真的会做不出来?不得不说,有了若莫凌的鼓舞,西风的自信心立马膨胀。以前虽然和媳妇说过这些,但是她只会听着,对那些东西既不懂也不感兴趣,生活总是有些索然的。
“娘娘。”路瑶将宣纸奉上,在一旁磨墨。
若莫凌无视路瑶,将宣纸铺平在面前的茶桌上,又和西风聊了会不着边际的闲话,见路瑶磨得差不多了,便用毛笔紫毫笔去磨盘蘸墨汁用简体字写道:帮我去找四郎,我之前被人打了,晕过去醒来就在这里,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找到他帮我带个好,告诉他我很想他,愿他永生平安。
写完后,若莫凌毛笔一扔,才算放心,这些话是不能说出来的,要是让路瑶听到去找四皇子,那可就悲催了。而简体字料定他们不认识,也不怕他们逼迫西风,这来自二十一世纪的人,难道连这点应变的脑子都没的?
西风聋拉着脸,看着若莫凌写的字频频摇头,俗话说见字如见人,若真的是字如其人,若莫凌这张脸真的没法看了,丑到让人想吐的地步。而且大的夸张,西风数了一下,一共是五十三个字,a4纸一般大小的宣纸,竟然能写九张纸!浪费,浪费,森若都是这样被浪费没的。
“娘娘,你这厚厚一摞,都够我写好几百字了。”西风皱眉,虽然他现在也很有钱了,依旧觉得若莫凌的字需要改造,非常的需要,而且迫在眉睫。
“我知道它长得丑而且长的大。”若莫凌丝毫不以为然,要是写繁体字那才够你看的。本来就歪七扭八了,字笔画多的占得地方就大,笔画少的占得地方就小;想想人家那一般大小,一水儿的娟秀小子,谁不羡慕?写的来么?
“您真应该练练字,不求像书本那样正规,好歹一笔一划的看起来还能像个字,你瞧瞧你这狗1爬字…哎,也就我能认识了。”西风着实无奈的叹了口气。
第十四章练字
“行了,我知道了你就别啰嗦了。赶紧给我弄几台电脑出来,还有信号,还有网络;再过几天我就要进宫了,以后见你一回都难于上青天。”若莫凌觉得脑袋嗡嗡的响,人家的水笔字写的也很不错的好吧!这毛笔,谁拿过几回?我又不上书法班。不过练字确实还是很有必要的,听说皇后性情稳重端庄,书法了得,甚至于可以双手同书,自己就不做梦双手了,单手能写几个漂亮字,只要自己能看入眼就得了。
“那我就先回去了。”西风带上若莫凌的手笔,往怀里一揣,留一个潇洒的背影给若莫凌。
若莫凌目光随去,只留余影,说实话,她对此事也并不抱什么希望,眸子幽幽含情默默,易胜轩你在哪里?我好想你,望着浓重的夜色不时哀叹。
易胜轩负伤回到移尛客栈内,清风、落花二人迎上:“主人。”眉头深蹙,从未见过主人受伤,更别提中毒了。
易胜轩脸色因为毒素上涌,有些发黑、黑中带着一丝惨白,额上冒着虚汗。由清风扶进后院,落花连忙回到房间去取了药来。清风给易胜轩宽衣,自然只露出受伤的肩部,毕竟落花是个女子,还是有些不方便的,但落花有神医圣手的称号,很多弟兄都是由她的手治愈的,此时也顾不得避嫌了。
落花打湿帕子给易胜轩清洗伤口,心中小鹿乱撞,这还是第一次可以和主人那么接近,面色竟微微潮红。手上的活计并没有因此而减缓,轻道:“师兄,你先出去吧!”
清风一愣,似乎明白了什么,不过还是点头转身出去了,就算她有心,主人也无意。落花有情,流水无意。
见清风带上了门,落花咬咬牙,使出内力在易胜轩背后,将真气打入易胜轩体内,将毒血一点一点逼了出来。约莫一炷香后,落花摇了摇有些晕乎乎的脑袋,才收了手。扶着易胜轩躺下身去,到旁边盆里取了洗干净的帕子再次给易胜轩擦拭伤口。心跳动的厉害,垂着眼眉,不敢去看他那俊逸的脸,生怕一不小心陷了进去,再不能苏醒。
易胜轩眼神因毒物朦胧,头脑昏沉,模糊的看见若莫凌的影子,心中大喜,揽入怀中呢喃:“莫凌。”
落花心里咯噔一下跳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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