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救了我的林辛老师前往母亲的故乡塞迪亚寻找线索,一去不回。我就在这座元帅府邸中住了下来。
光阴荏苒,十年岁月弹指过。我也由一个天真懵懂的小儿成长成今日的翩翩少年。
十年来,每天晚上我都会做同样一个梦。梦见我的父母一遍又一遍的在我眼前惨死,我却只能无声的哭泣,连叫也叫不出来,每次醒来都是泪
痕满面。我只有在白天按照林辛老师留下的魔法手册忘我的修习魔法,将自己累到不能动不能想。才能有短暂的深眠。
那晚穿胸的一剑没有要去我的命,却也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痛苦。阴雨天时心情不稳时甚至是使用了高阶高频的魔法后,都会心痛欲裂,严重的
甚至会晕厥过去。对于这种滋味我有种异乎寻常的熟悉。为什么?心里始终没有答案。
对于我所遭受的痛苦,亲人们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爷爷一直在为反对父亲的婚事造成他与母亲客死他乡而内疚。现在我又这样子,他这位在
战场上令敌人闻风丧胆的不世名将也是一筹莫展。
特别是戴米叔叔。十年来,他就像是我的另一位父亲般的疼我,爱我。每当我噩梦醒来时,第一个看到的是戴米叔叔关切的目光;我心痛晕厥
时,是他紧紧握着我的手,轻轻呼唤我的名字,让我苏醒;为了我他一直未婚。
尽管有这么多人关心我,爱惜我,可是为什么我还不快乐?这……不是我要的生活。
淡金色的长发散散地披在肩上,如女子般清秀柔美的五官,苍白无血的肌肤,瘦削修长的身躯,整个人看起来如风中残烛,摇摇欲坠。大概也
只有这对如星灿烂的眸子才是我身上唯一吸引人的地方吧。看着镜中的自己,我自嘲的想。算了,不想了。出去走走散散心也好。
换上一件白色的魔法师长袍,和看门的拉布爷爷说了一声就走出了府去。
走在东盟首都蒙拖的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他们带着不同的表情,匆匆的进行着各自不同的人生。我就游离在这城市的边缘。没有目的
,没有未来,像个孤魂野鬼似的游荡。
“喂!”手臂被紧紧的拉住,前面是护城河。咦,怎么走到城外来了?
“这种时候,一个人走到城外是很危险的,小姐!”
小姐?这人没站眼睛吗?对他的好感变成了愤怒!我狠狠的瞪了一眼晃到我眼前的年轻人。唉……看到他的表情我就知道,我又失败了!
我仔细打量这人。唔,长的还不错。黑发黑眼,个子很高,五官深刻仿佛刀削斧凿似的。一副流浪剑士的打扮。只是,他的表情……
“哎!花痴!醒醒。口水都流下来了。”我伸手在他眼前摇动。他啊了一声,忙用袖子擦嘴。
“嘻嘻!”他的样子有够搞笑。
“这位美丽的小姐,我的名字叫莱恩.吉尔巴特,今年二十四岁,未婚,现在到处流浪中。不知是否有这个荣幸能够请小姐共进晚餐?”
一只穿着白色软底鞋的脚狠狠的闭上了他的嘴。
“唔……”他痛苦的捂着嘴,眼泪都挤出来了。想必咬到舌头了吧?
“哼!”我蹲在他面前,冷冷的笑着,说:“你是瞎子吗?我!是!男!的!”
再给他一脚。拍拍纤尘不染的白衣上看不见的灰尘,头也不回的走了。
天快黑了,出来的太久,爷爷他们会担心的。
我没有看见。被我远远扔在后面的家伙,正露出阳光般的笑脸。
“男孩子啊。呵呵……阿莱克斯,我好象碰到好玩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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