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孙悟空经过多次的迷路的情况下,终于来到了人族的居住地,东方之极南之地,只见这猴儿,第一次看到了人族,犹觉得新鲜和亲切,原来这人族在形体上,是跟孙悟空在电子人世界是差不多的,也只不过区别于人族的是,电子人的形体是可变幻情的,也就是说电子人由于构成他的物质基础是很小和电子元,所以也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器官,所以在外在的形态上电子人是可以幻化为固态,液态,甚至乎气态的各种物件的形状,只不过能幻化的形状越多,就说明这个电子人所构成的电子元的能量和数目,等级也就越高。当然电子人之所以喜欢保持人类这个形态,只不过这个形体可以令电子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能量得到最优化和利用,种损失的电子元的数目最底。
这一天,孙悟空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在森林的前面有大量生物活动的迹象,连忙走过去,原来是一个人族的居住村,孙悟空突然间走到人多的地方,然后摆弄出一个自已认为是最酷的姿势,是足以表达猴族最高礼节的声音,’我吠’地乱吼一场,觉得算是与人族展开史上人猴外交的第一步。谁知道猴族自从猫藏在深山野林里面无数的岁月,外面的人族根本上是无从得看,还以为是怪物突然间跑出伤人。吓得那些正在想出去工作的人丢掉手中的工具,四散逃跑。
孙悟空看到自已这么的一出现,人族居然有这么远的反应,心里想这人族欢迎客人的方式还真特别,那些走得特别快是不是由于他们突然间发现来了他这么一个无比尊贵的客人,所以去向他们的王去了呢,嗯不理他了,不过那个跪在我的面前的,正在发抖的那个人手上拿着的那个布料挺好看的,看起来我这个猴王还有这么高的威望,居然达到了连人族见了我也怕的地步,孙悟空连忙一把拿那个人手中的布料,接着往自已身上摆弄起来。
那个跪在孙悟空的面前的人,是一个刚从城里给自已妻子买布料的,刚回到村里面突然发现不知道从那里跳出一个妖怪来,早就被吓得两腿发软,走不动了,就跪在那地方上一动也不敢动,就在这时突然发现孙悟空来抢自已手中的花布料,一下就昏了过去。
孙悟空就这样,把那布料在身上弄了半天发现没有人来接他,谁都知道这村子里的人都被他吓得跑到了山里面了,村里一个人影也不见,美猴王孙悟空就这么的慢得慢着地走到一个人也没有的村里面,看到啥就拿啥,闻到啥好吃的就吃啥。
孙悟空就这么的在人族中到处乱逛,穿过州府,在尘世之中学礼,学人话(当然以孙悟空这样的电子人想学这么的一种言语,是个很容易的事),在越是走到大城市,人族的人也就越是对孙悟空不惊慌,因为在大城市里不比得乡下,各地各种族的人都有,自然人们对于孙悟空这猴样不会感到奇异,大部分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把孙悟空当作兽族的人。其实这大陆之上还有很大部分的妖族,比如狐狸,牛头怪如此等等。
就这样孙悟空在大城市里寻问仙佛者,当然仙佛俩族居住于无人可知之处,孙悟空去问仙佛两族的信徒当然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得到的结果不是,从和尚口中得到的是佛之一族在那遥遥之远的西天之界,而从道士的口中得到的是仙之一族隐居于三十三天之上。孙悟空是个电子人,自然而然地不会相信这种不清不楚的答案的,当初从外太空来到这个玄幻星球的时候,那里有什么的三十三天和西天的这种地方,很自然外太空是不会有什么仙佛两族,因为现在孙悟空看来,外太空是不适应所有生物生存的。
这么孙悟空在人界中游荡,终于从人界中得知道,在西洋大海的彼岸,有一个叫西牛贺洲地界上有一座高山上,有一位隐修的高人,不知道他是仙者还是佛者。
孙悟空就这么的独个依作筏,又飘地西洋,直到西牛贺洲地界。登岸偏访多时,却无法寻觅得到,有一天他突然之间想到,那些所谓的仙佛者一般都是喜欢居住在人所没到的高山深林里面。于是孙悟空就这么地先从自己曾经扫描所知的高山找起。
这么的天之中,孙悟空来到了一座高山,这座山峰山高秀丽,林麓幽深。他凭着是个电子生化人自然不怕那些所谓的狼虫虎豹,登上山顶上观看。这山果然是好山,山峦迭障,有如万仞开屏,每日山峰都在烟雾茏罩,忽悠之间便是云雨收合。这一收一合之间那些奇花异草便是更受滋润,更显得嫩绿翠美。奇花异草常且如此,那些修竹乔松,幽鸟泉清这此景色也就更不必说了。
孙悟空正在观看间,忽然从林深之处传来有人言语的声音,孙悟空仔细倾耳听过去,原来是有人在唱歌,只听那歌声的内容是:
观棋柯烂,伐木丁丁,去边谷口徐行,卖薪沽酒,狂笑自陶情。苍迳秋高,对月枕松根,一觉天明。认旧林,登崖过岭,持斧断枯藤。收来成一担,行歌市上,易米三升。更无些子竞争,时价平平,不会机谋巧算,没荣辱,恬淡延生。相逢处,非仙即道,静坐讲黄庭。
孙悟空听了这个歌声,满心欢喜,心里想原来自己所要找的人,是在这个高山里面,因为金长老曾经对他说过,明心大法师是一个唯一一个对《黄庭经》有独到见解的人,在这么的一个几乎所有的人都是修炼老子传下的《道德经》,而现今的人都对这老子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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