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少尉父母怎么打,怎么骂,瘦弱的她,全部都默默的忍受了。
一百天的守孝时间里,她完全变了个人:又黑又瘦,特别的憔悴。
再回海城,她并没有回部队,而是逐一寻找少尉所有捐献出去的器官。
因为少尉身体很好,全身上下,但凡能用的器官,全部都无偿捐献,可是想要寻找起来,太难了。
不是医院不肯透露,就是接受捐赠的病人,早已经搬家。
云少宁是在一个多月后,辗转各地,才终于找到了她——趴在酒吧里,喝得烂醉如泥的她。
那时,宋清柔哭着告诉他说,“其实就算找到那些捐献者,我也不会把器官再挖出来,只是想再感受感受他的气息,仅此而已啊!”
“……”
“为什么,他们都躲着我?”宋清柔欲哭无泪,“哈,我怎么会和你说,这么深奥的问题?你这只呆瓜,又怎么能明白?”
酒吧门口,她用力的推着他。
云少宁当时,做了生平最不齿的事:他吻了她。
尽管换回来的结果,是两个大大的巴掌,他也值了!
“宋清柔,你不是想他吗?好啊!”有闪电划过的同时,云少宁掉下了黑框眼镜。
这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摘掉眼镜,他捏着眼皮,把已经修复好的眼睛露出来,“看看,看看在你面前的这双眼睛!不久前,我做了视网膜手术,听说捐献者是一位英雄。”
宋清柔,“……”他的眼睛。
他那双明亮、深沉的眸子,像是一池柔静、清澈的湖水,正闪耀在云少宁脸上。
四目相对的瞬间,宋清柔醒了。
站在磅礴的大雨里,她看着他的眼睛,她不动,他也不动,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暴雨在不停的灌浇着大地,两人也随着高烧,晕厥在地……
云少宁再醒来,在医院。
守在一旁的沈衍衡,告诉他,“她回部队了,参加特种兵选拔,这是她给你的信。”
厚厚的一叠纸信,从外表看来至少有十几、二十几张。
云少宁当时在想:这么多纸,洋洋洒洒的,她会跟他说些什么呢?
却是等一张张信纸掀开后,她只在最后的那张信纸里,写着:再也不要,出现在我面前,求你。
那一年,他25,她21。
看完信,他没敢逗留,即刻出国。
躺在异国他乡的学校宿舍里,云少宁烧了整整一周。
从那以后,他再不敢回海城,也再不敢出现在她的面前。
后来听沈衍衡说,她很努力也吃苦,不但成了特种兵,还是顶尖的人才。
甚至有次,他还在电视里看到过她的影子,英姿飒爽,虽然消瘦,却相当性感迷人。
集漂亮和帅气于一身,穿梭在荒野、战区和保密任务中。
许多的时候,云少宁一直在想,如果不是因为沈衍衡中毒,这一生,他们是不是再没见面的机会。
听说感情,是她的禁区。
唯有枪,才是她今生的最爱。
夏日集团再相遇的那天,他记得很清楚,那是距离他在清远酒吧找到她,并吻她的第三年十个月又二十三天零九个小时。
这一年,他已经29岁,她也25岁。
距离孤儿院最初的相遇,正好是20年。
亮堂的大厅里,她一身玫红色包臀裙,展露性感曼妙的身姿,也把恨天高穿出来了军靴的味道。
大大的墨镜遮盖了她大半张脸,一头波浪般的长发斜散在肩膀一旁,手里拎着同色的坤包,呈陌生和潇洒状的从他身旁,毫不停留的擦肩——
那一瞬,她眼里没有他。
他眼里、心里,全部都是再遇的激动和过后的冰凉。
其实云少宁一直弄不懂,她恨他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总想找机会问清楚,可在这之后的半个月里,她可以和沈衍衡毫无顾忌的扮演情侣,也可以和公司的任何一名员工打闹,唯独是他。
对她来说,他这个人就像完全不存在一样。
任务完成,她走人,如来时的潇洒。
沈衍衡出事后,她同样回来过,又走了。
期间,不管怎么回来,又走多少次,他依旧不在她眼里。
之后,随着宋一海任职越来越高,作为唯一侄女的她,无疑成了海城人人羡慕并巴结的对象,他和她更有着云壤之别。
听说好多人,都在抢着给她牵红线,但她没同意。
以他对她的了解,会同意才见鬼,但林立军是例外的——因为宋一海想戳合他们。
这样的消息,对云少宁来说,无疑是心痛的。
港城警司的那个午后,尽管当时的亲密,也只是为了气林立军,却是他一生的回忆。
追查林立军的这件事上,他忘不了送沈舒航回去的那个晚上,她倒在他身上,那充满幽香的身子,就在他怀里,他却怂的什么都不敢动。
甚至都不敢直视,只因为:他的眼里,有属于那位少尉的眼角膜。
真正决定告白,是宋清柔发生车祸、他怎么都联系不上她的时候,赶到军区医院,竟发现林立军这个混蛋,敢派人软禁了她!!
当时要不是顾忌沈衍衡的计划,云少宁真想杀了他!
尽管那天,林立军带人把他强行给逼进电梯,他依旧想动手。
直到现在,云少宁还记得很清楚,电梯下降的过程,林立军问他:“想见她?”
“对!”他说。
“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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