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直言拒绝,但不知怎么的,程慕丰就缠上她了,他们总是不期而遇,久而久之,也便熟了起来。
他是成功的电影投资人,而她则是默默无闻的网络漫画师。
本该成为对方生命中的过客,却因程慕丰的执着,有了更深的交集。
现在,程慕丰都已插手她的漫画作品出版权了。
想一刀两断,未免太无情了。
故绛紫从未断然拒绝过他。
“站在门口说话,显得我们太没礼貌。程先生,请进。”青篱侧着身子,让出一条道来,程慕丰得以进入大客厅。
青篱关上门,不等绛紫说话,就去厨房泡了三杯茶,端到客厅,递了一杯给程慕丰,绛紫自觉端起一杯,他自己也拿了一杯。
情敌与情敌见面分外眼红。
程慕丰道了谢后,便说:“我该如何称呼你?”
一句话,火味十足。
青篱翘着二郎腿,抿了一口茶,漫不经心地说:“我是她的老公,你跟绛紫关系好,叫我青篱就行了。”
噗——
绛紫嘴里的一口茶全屏给了厚厚的地毯,她狼狈地用纸巾插了插嘴,微微一笑,说:“喝得太快,呛着了。”
昨天还是男朋友,今天就成老公了,这身份变得也太快了。
程慕丰见绛紫没反驳,信了青篱几分。可他从来没听绛紫提起过青篱的事儿,他们分开才两个月,绛紫就有了男人,他们莫不是闪婚?
“恭喜。”程慕丰言不由衷,不冷不热地说下去,“六个月前,我曾向绛紫求婚,却遭到她的拒绝。没想到,不过半年时间,你们就喜结连理,可喜可贺。”
“我收下你的祝福。”青篱说。
“慕丰,你不忙吗?”绛紫想赶人,听着青篱和程慕丰的一搭一唱,她就想封住他们的嘴,好图个清静。
“差点忘了正事。”程慕丰大叫一声,情绪激动,语速变快,“绛紫,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神秘药师吗?我找到他了,就在前天。那天我去古董铺里淘宝贝,他也正好在那里。起先,我以为他是个古装爱好者,一天到晚喜欢穿着古装招摇过市。经店老板介绍,我才知道自己的目光有多么的迟钝。一件上百年的长衫在我眼前晃了半天,都没发现它是件难得的珍品,真是眼瞎。我跟他攀谈后,才知他就是那神秘莫测的药师。”
绛紫和青篱四目相对,会心一笑,估计那位药师也跟他们一样,不是人类。
“找到了药师,你奶奶的病就有了痊愈的希望。你打算什么时候带你奶奶去找药师治病。”绛紫关心地问。
“药师出了远门,得再等一段日子。我跟他说了奶奶的怪病,他说是小毛病,不用担心。”
“对了,朱老板的事,还得请你高抬贵手,我已经不怪他了。”
“你都不计较了,我不会斤斤计较的。我还有事,就不打扰二位了。”
晚上,青篱对绛紫格外温存,绛紫昏昏欲睡之际,迷迷糊糊地听到青篱的温柔细语,“三天的相濡以沫,我总觉得是偷来的幸福时光。”
不用说,青篱的再次离去,深深地打击了绛紫。
绛紫一直都清楚,青篱能腾出三天时间来陪她,实属不易,把青篱留在自己身边更是件奢侈的事。
绛紫并非麻木不仁,对外界所发生的事,漠不关心。
每天晚上听到的鲛人歌声,不是她自己凭空臆想出来的,她是真的听到了。她只是佯装沉睡,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好让青篱抽身离去,到泳池边跟鲛人会合密谈。
不管她如何小心翼翼,提心吊胆,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清晨,绛紫醒来,习惯性地摸了摸青篱,指尖触及的是一片冰凉,身边早已没了他。
青棣子孙携吞噬卷土重来,太和幻境危矣,我去杀怪,勿念!
豆大的字,在液晶电视屏幕上闪烁着。
青篱还是走了。
他自以为将她排除在危险区外,就是给了她最大的安全。
殊不知,没有了他,残缺的她要如何度过余生。
莎士比亚说,爱情是种疯病。
她早已患上不治之症。
真是疯了。
绛紫摇身一变,成为时髦靓丽的女子,走在街上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边走边想,去找青篱,自己只会给他添麻烦,而她也不想永远地缩在青篱的保护罩里,无所事事。
沧沧他们都已去太和幻境救明歌,她不会捏仙诀,一个能让她在水下行走自如的仙诀。入太和幻境,只会给他们添麻烦。
她的术法令她无地自容。
吞噬是人造的怪物,一定有什么神奇的东西能消灭掉吞噬。
古人说,世间万物,皆相生相克。
既然有所制约,那么,找到方法制服吞噬,只是迟早的事。
但这样的事,宜早不宜迟。
不知不觉间,她已走了许多路,认真打量四周的景物时,天色已微微发黄,她抬头看天,估计要下雨了,得找个避雨的地方躲一躲。
绛紫扫视四周,赫然发现一家公立图书馆静静地坐落在闹市中,图书馆——闹市中的宁静地。
绛紫想也不想地钻入图书馆,登记办证,藉此可以大大方方地坐在图书馆里看书。
她在一排排书架间穿梭,迫切地想要找到一本能让她惊喜的书,一本关于吞噬的书。
半个小时的功夫,她就翻看了一大堆关于环境污染的书籍,抱着极大的希望,到头来希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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