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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约翰站在城门前,他做城防兵已经十三年了,像这样冰冷的雨夜,在他的记忆里很平常。
但年轻的城防兵还没有适应,他们认为老天是一个被搞到高潮的女人,湿漉漉地露出满足疲惫的姿态。
雨夜让天空格外的幽暗,手臂伸直,就看不到指尖。
如果是白天,城防兵们还可以欣赏下进出城门的贵族骑士们胯下名贵的纯血马,有时候一些等候进城的豪华马车,还会停在他们身旁,盛装打扮的贵夫人小姐,偶尔也会掀开车帘张望一下。
如果运气好,甚至可以看到她们晚礼服胸襟前丰满的乳沟。
但像这样阴沉的午夜,可是什么也看不到,冷风往城门里钻,让士兵们把头都缩进了衣领里,过了半夜,他们开始打盹,放下沉重的盾牌,拄着长矛昏昏入睡。
老约翰看着这些年轻的城防兵们摇头叹气,如果碰到战争,这样的士兵如何驻守城门?
谁还知道老约翰当年可是跟随烈金雷诺特老公爵的海军士兵,在狂暴的大海上随着海浪起伏,扬起骷髅旗的海盗们,看到在颠簸巨浪中依然峙立的马蹄图案旗帜,那种恐惧的嚎叫连巨大的海浪声都遮掩不住。
海盗们称呼烈金雷诺特的海军为“海神”,碰上“海神”会遭受“海神的惩罚”,这是海盗们日夜向始祖祈祷的内容,“始祖保佑,当我们抢劫完埃博拉商人的大船后,千万不要降临海神的惩罚!”
想起这些往事,老约翰依然忍不住露出自豪的表情,虽然他没有什么背景,也不懂得逢迎,城防兵这个没有前途油水也不多的职位就是他的归宿,但当同伴们见识到他那身依然整洁干净,纹有马蹄徽章的海军制服后,都会露出由衷的崇拜眼神。
这已经很让老约翰满意了,退役之后他领到了不少的退役金和老公爵私下补贴的金币,他用这笔钱娶了一个好人家的女儿,过着让人羡慕的幸福日子。
如果不是十五年前女儿生了一场大病,耗尽了家里的积蓄,老约翰也不用再出来做事补贴家用了。
冷风钻进领口,老约翰忍不住咳嗽了几声,掌心多了些血丝,看来老毛病又犯了,回去让婆娘熬个热汤,希望能好点……家里已经没有多余的铜币可以让他去治病了。
这个月发了薪水后,应该加一件秋衣,再给女儿买一双好点的鞋子,婆娘看中的那条头巾,也要偷偷给她买下,她总是舍不得,只会隔着漂亮的橱窗看了又看。
“真是疯子,谁半夜骑马进城?”马蹄声穿透雨夜,清晰地传入老约翰的耳朵里,看着昏黄的马灯,位置比寻常马匹高一点,老约翰顿时打起精神。
有着十多年城防兵经验,见识了无数西里尔区贵族的名贵纯血马,老约翰知道只有一种马——伯德纹马的马灯会挂的这么高,因为这种无法人工育种,只能从喜拉雅雪顶捕捉驯服的马要比寻常纯种马都要高出一个到两个马背。
“十分抱歉,我不得不进城一趟……我是烈金雷诺特家格利沙尔塔小姐的侍从官陆斯恩?夏尔?欧德修凡克?烈金雷诺特,明天我会递交文书向城防官说明深夜入城的原因,现在请你移开马栅。”伯德纹马顶住尖刺马栅停下,陆斯恩跃下马,向老约翰说明。
老约翰感到骄傲,这才是烈金雷诺特家族的风范啊,即使只是仆人,即使被雨水打湿了全身,他依然保持着完美的绅士风度。
没有多余的废话,老约翰去推马栅,他心理十分清楚,马栅只有八尺,而伯德纹马通常可以跃过九尺高的障碍,如果这位侍从官策马跃过,根本没有任何问题,也没有人敢去追捕一位骑着伯德纹马的骑士,不是大贵族,根本不可能驯养这种已经和大师级艺术品同样珍贵的名马。
看到老约翰有些费力,陆斯恩帮手轻轻一推,说完谢谢,翻身上马离去。
老约翰有些激动,这才是名门的风范啊,那些眼睛只会看着天空,脸上挂着傲慢,嘴角总是冷漠地翘起的所谓贵族,永远也无法和烈金雷诺特相比。
雨雾,雨珠,雨线,雨夜的雨越下越大,此时已经是肆虐的暴雨,城外湿地上略显凌乱的马蹄声,在城内已经变的清脆整齐,雨水顺着地砖间的缝隙流入排水渠,道路两旁的花坛在路灯的昏黄光亮下,闪烁着雨珠的清凉光泽,一点点地如遥远天空聚集的星辰。
陆斯恩来到一处花坛,翻开花瓣已经憔悴的一丛雏菊,露出一个拳头大小的洞穴,里边一双栗色的小眼球滴溜溜地转动着。
没有哪种动物能像小仓鼠一样,无处不在,整个伦德,堕落的花街,神圣的额蒂菲斯大教堂,又或者是学者圣地的多明尼卡神学院,还有高高在上的皇宫以及上议院圆楼,都有它们的身影。
小仓鼠吱吱叫着,向陆斯恩报告它知道的一切,然后从洞穴里爬出来,站直了身子,看到鼻孔和它一样大的伯德纹马站在陆斯恩身后对着它喷气,吓得小家伙慌忙爬了回去。
纱麦菲尔餐厅,在约克区泰勒大街18号。
约克,在樱兰罗语里,原本是放养野猪的人,谁知道呢,有着粗俗名字的约克区已经成为伦德繁华的代表。
但即使在最繁华的约克区,依然有着偏僻的小街道,普通的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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