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码比没受伤的时候好对付。”莫名回答。“金总管死了?”
“你说呢?”
“之前可能已经死了,现在却是还活着。”
“这怎么说?”
“你不说谎,所以你宁愿不说。”莫名笃定说:“你爱酒也惜酒,爱酒惜酒的人通常都不会说谎,我也不说谎。”
钱魁笑了,黑红的牙齿再次露出:“这么说你也爱酒惜酒?”
“本来就是。”莫名说:“难道你们来这之前没有调查过我?”
“若早知道你有这般身手,也不会漏了你。”
“若早知道金总管都伤不了你,我就应该留在后院。”
“自信是好事,但太过自信却是会变得自大。”
“你不信?”
“你说我信吗?”
“你不信,但是我确实能。”
——如果有一天,一个才十六岁的少年说他有办法,能伤到练了四五十年武功的金总管都无法伤到的人。
你会信吗?
没人会相信,钱魁也不信。
他对自己的拳很自信,同样对他修炼的功法也很自信。
但是当他看到莫名施施然站起来的时候,突然变得没那么自信了。
钱魁说:“你果然是个怪人。”
“怪人?”莫名歪着脑袋,似乎真的在思考这个问题。“确实是怪人,就说百毒不侵这一点,确实很怪。”
“呵呵,就冲你能将秘密这样说出来这一点,你绝对是怪人无疑。”钱魁笑呵呵说。
“怪人也好,常人也罢,没什么不一样”莫名说:“可以问一个问题吗?”
“请讲。”
“你似乎一点都不急,你在等什么?”
“等雁门关总兵燕向北。”
钱魁转身走向柜台,那里有三大缸酒,虽然不及金缕衣闺房里的酒好,但也是陈酿。
“知道为什么要等他吗?”钱魁边乘酒边问。
莫名想了想说:“因为二十年前的屠杀是他动的手。”
钱魁将乘好的一壶酒抛给莫名后说:“不错,二十年前是他动的手,但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莫名转身给南剑北刀各倒上一碗酒,接着又喝了一大口酒才说:“动手之人不是下令之人,你们的目标自始至终还是那人,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为了你们的仇恨,却要那么多人一起付出代价,值得吗?”
——值得吗?
买东西通常是付多钱买少了才不值得。
如今却是付少钱买多的,似乎非常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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