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修·布伦姆的真实姓名其实是塞蒙·费尔海恩,之所以隐名埋姓是因为他的名声在最近几十年内颇为暧mei,他出身于科穆宁帝国最显赫的贵族世家,该家族曾经在帝国政治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但在权利斗争中,这显然会招致觊觎和憎恨之心,而他天才般的魔法才能,正是直接造成灭门和无数灾难的根源。
他无意报复,只是力图摆脱笼罩在头上的阴影,从他二十五岁那年逃离尼科波里起,就辗转于大陆上的每一个国家,漂泊了将近三十年,他被袭击暗杀了不下百次,也几乎丧命。他不通世故,往往以自我为中心,态度上傲慢且带有神经质,随心所欲而不论是否可行,因此在最后一次冒险中被几个伙伴遗弃在修勃朗,虽然如此,他本质上仍是个好人。
“举杯吧!人生就是要及时行乐!”他想了想该说的祝酒词。“为我的加入,以及将来的行程,干杯!”
这是在蓑羽鹤的餐厅里,在他将屋子的门钉起来后就一步不离地跟在欧帕斯后面,絮絮叨叨推心置腹地讲了自己的出生来历,对于他的毫不隐瞒,别人只会觉得麻烦。
“加入!还有将来!”欧帕斯凄惨的叫声久久回荡在四周。
布伦姆嘴张得大大的。“你有这么高兴吗?可真想不到,我要考虑下半生都待在你的队伍里。”
欧帕斯全身无力地趴在桌子上,旁边的凯森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都在想: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当初直接出城和巨魔作战,真是倒霉死了。
“还没喝就醉了?这人真怪!”布伦姆根本不看别人的脸色,他瞧瞧周围环境,似乎想起了什么。“这不是那个小鬼哈德的烂旅馆吗!”他也真够后知后觉得了。
“没错,就是他。”欧帕斯咬牙切齿地说,大概心里在埋怨亚舒·卡兰配是害人精。
“快给我把那小鬼叫来,这么说我卖地图,也是他告诉你的喽!”
“没错,除了他还有谁!”
“我要让他尝尝电爪的滋味,叫他别乱说还是没当回事。”看来布伦姆很喜欢用电爪折磨人。
欧帕斯撇撇嘴,倚到椅背上,心里想:难道你的口风就严吗!
“他出城去和巨魔作战,几天后才能回来。”
“让我猜一猜,”布伦姆突然间很兴奋。“是不是巨魔山丘附近,我早说过,巨魔下一次肯定出现在那里!”
凯森作出吃惊的表情。布伦姆的意思好象就是巨魔应该出现,然后证明他的断言,这个人当真是惟恐天下不乱啊!
“我对修勃朗附近的地理一无所知。”欧帕斯嗤嗤地笑起来。“不过,都叫巨魔山丘了,还能跑到哪里去啊!”
布伦姆把脸一板,粗鲁地喝光杯中的酒,然后随手朝桌上一丢。
“小孩子就是没见识,说话的时候对长辈也应该尊敬点,当年我学会施展枯竭术时,你还没换牙呢!”
“这扯不到一起吧!”欧帕斯不服气地说。
“别顶嘴,你应该为难得的受教而谦卑地倾听。”布伦姆一瞪眼睛。“我对修勃朗三百年来的历史了如指掌。”
“对,对,你是活页字典。"
“巨魔山丘并不是因巨魔出没而得名。”布伦姆愤愤然地说:“那些不懂装懂的人完全是胡说八道。”
“你凭什么说这是胡说八道?”
“如果你象我看过这么多书,学会谦虚和忍让的话,就应该等师长把话都说完,再表示自己的观点,我年轻时候的那一代法师每一个都彬彬有礼,没有毛躁和自大的坏脾气。”
布伦姆讲得好象他自己正是完美法师的典型,兼具备贤明与理智的大人物。
“还是先把话说清楚吧!”
欧帕斯根本不理会对方连篇的大道理,规范别人自己先做到才行,在这方面布伦姆毫无说服力可言,只能让人觉得滑稽,但他自己却不自知。
布伦姆左手支颐,不停地眨着眼睛。
“历史书中有确切而详细的记载,在三百年前修勃朗还是个小村庄,年年遭受暴雨和洪水的侵袭,但这还不是关键,巨魔才是威胁人类的真正敌人,被捕获的村民无一不被分食,甚至受逼迫而主动交出人质,人类的泪水交汇成幽冥之河。”
“难道没有地方警备队出来制止吗?”
“喂,你对‘三百年前’没概念吗?总不会是对出生之前的史实毫不知晓吧!”
因为一直以来都是受单纯的教义灌输,盖恩神殿又拒不承认费勃王国灭亡后继而兴起的各王朝的为正统,所以对大陆发展都抱着漠然无视的态度,因此,无可否认的是,欧帕斯在这方面的历史知识相当贫乏。他羞红了脸,一副很不自然的模样。
布伦姆继续沉浸在对历史的感叹中,他仿佛十分享受。
“当时正值大动荡年代,不仅政治上极其混沌,战争也无日不休。在东部大陆地带,怪物肆虐,甚至占据人类聚居地,只有力量强大的城市,才有能力自保。例如尼科波里,就从未陷落,尼科波里,也就是胜利之城的意思,她也无愧于这一光荣的称呼。”
欧帕斯入神地听着,凯森也双眼发光,那是个黑暗的时期,也因此英雄辈出,他有志成为行侠仗义除奸扶弱的游侠,当然兴趣十足。不仅如此,布伦姆的话还吸引来不少客人,他们聚精会神地等待接下来的内容,看到有这么多人围观,沾沾自喜的布伦姆非常得意。
“有谁知道修勃朗城的创建者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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