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
一如既往地按掉疯狂作响的闹钟,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三日,天气晴。每日清晨都有早起习惯的程北顾同学,尽管由于留恋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被窝,依旧如往常一样,心中充满了赖床的yu望。但是因为已经无可奈何地告别安详梦境,不得不强迫自己振作,面对冰冷现实。戴上眼镜,从温暖被窝里爬出来,忍受冷空气来到衣柜前找寻衬衫长裤。程北顾认为,今日实在是非常讨厌的一日。原因很简单。连续半个月籍着大小理由逃避过后,终于无处可躲也无谎可撒的小男孩,在妈妈的电子干扰之下,即将被强迫回家接受红烧肉改造。
[和妈妈比,还是那位满口胡言乱语的小姐,比较可爱些。]
会在这种家庭内部问题里被提及,可见陈湘女同学,某某灵异精神学推广研究会,副会长的音容笑貌,已经深植在小北顾的心中。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一周以来不断地受到骚扰纠缠,面对美女烦不胜烦的小男孩,即使想不记住人家,恐怕也逃脱不了雄性生物本能反应。更何况这位声称对猥亵一事毫兴趣的密斯陈,张口闭口都是一些希奇古怪的词语,着实令人印象深刻。
精神力指数,跨界同频电波,诸如此类者,无论是第七类咒语还是还是β质次元跳跃都是他程北顾非但理解不了,有生之年也绝对不准备理解的古怪东西。而且无论是总在不知所云的蜜斯,还是她打一开始就认定了和程北顾有瓜葛,并在反复强调其恶心程度的,某诅咒事件最大嫌疑犯刘云鹤先生,都让受害者的迷惑程度,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一个什么样的男人,竟然敢招惹这样的女人?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竟然要为了钱去寻找那样一个垃圾男人?生活范围狭隘的小孩以为,无论是蜜斯陈,还是刘先生都是他概念里完全不存在的东西。但出于某种受殃池鱼的心态,在他的心中,他已经默默地为此二人的相识而感到了悲哀。
[但是,即便如此。]
黑衣白裤麻利地穿好,但还觉得什么地方有点不对。跑到窗台前,脱下厚重啤酒瓶底,捡起金丝眼睛戴上。出门前必须审视好仪容的程北顾同学,如果可能,其实更愿意呆在家里看书。
当然事实是。罗斯安杰公主的冒险经历,恐怕只能被当成长途汽车上的消遣。而已。
程北顾对着窗外的晴朗的天空眯起眼睛,细细的弧线里,流露出抑郁情绪。对着窗玻璃伸手扒拉扒拉头发,审视死鱼眼倒影,精神不济。因为起床时的低血压,黑发笼罩下的单薄面孔,愈显苍白。嘴唇血红龟裂,明显内分泌失调。真不敢想象这种形象,被妈妈看到会怎么样。且不管笑脸可以乔装得如何灿烂,妈妈就是妈妈,对于儿子的身体情形,永远都一目了然。
女人是非常可怕的生物,她们对于小孩的爱情,在伟大的同时,也具备了不能被排遣的操控欲。对后者而言,这种来自于爱情的危险,和一种不能被反抗的理所当然联系在了一起。即使危言耸听,事实也绝不乐观。爱情当然不毁灭人,但它束缚人的手足,并从最基本处对人格随意修改删除。而程北顾同学,恰恰属于最不能容忍己身行为,价值观念受到干涉的那一群生物。
[亲爱的湘湘。你还是快点来骚扰人家罢。人家知道错了,人家现在好需要,好需要你啊。]
盯着窗外被光秃枝干遮掩的宁静人行道,神色凄凉的程北顾,打心眼里,发出了最诚挚的呼唤。
遗憾的是,临时抱妹妹的脚。没有功用。
半个小时以后,极有效率地锁门出发。拖着不情愿的步伐走向公共车站的小孩,大头低垂,手里捧着厚重的书本,心态极度压抑。他甚至开始后悔,在心底埋怨自己干了件大傻事。程北顾对自己憎恨极了,且不可抑制地怀念起灵异精神学推广研究会的那一位美丽的,女性副会长来。
要知道,在蜜斯陈第一次出现的时候,他并没有对人家一见钟情;在人家几番死缠烂打之下,他亦没有因此日久生情。然,对一个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的全宿男子高中一年级学生而言,能够得到一个光明正大地说:人家是有能力和女孩子谈恋爱地!的机会,是多么困难啊。可是就因为目光的短浅和懒惰,某人竟然硬是让这么一条大鱼从手里溜掉。结果导致如今,他不得不坐上三小时的公共汽车,从城市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去赴他那位除了给儿子喂肉外没有其他业余爱好的亲爱的妈妈的约会。程北顾觉得这个世界简直恶毙了,而且他就是世界上最恶的人。
到达公共汽车停靠点,掏钱买票上车,大清早的汽车上,只有一个染着一头灰毛,耳朵上栓着戒指的前卫青少年懒洋洋地摊在孕妇专用席上,流着口水打呼噜。暼了这个没品又营养不良的小鬼一眼,程北顾默不作声从他身边经过。坐在了距离此君四排以后的位置,盯着人家的背影皱眉。
漂亮是漂亮,可惜是个男人,不如小湘湘方便管用。这个世界上的好女人都到哪去了!!?
这么想的时候,抑郁的程北顾同学,尽管已经自认充分了解这个世界的无奈。然接下来的事实却证明,这个世界实际上的恶心程度,比他的想象中的,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
事件发生在公车行驶四站以后。乘客陆续上车坐满。程北顾同学看得清楚,他前面那个贪睡的小孩,口水只流到一半,就被刚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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