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k,你离开的那一天,我还记得,虽然我记性越来越差,但是那一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john觉得眼睛有点难受,“我们照常起床,我为你准备早餐,你继续翻找感兴趣的委托案——插一句话,我觉得找兔子这活儿真的还不错,虽然你一点都不喜欢——然后你说你有点困,我很惊讶你竟然会想睡觉,以前一直是我逼着你去睡觉的,那时候我很担心,煎蛋被我弄得很难吃,但是你还是吃下去了,然后你去睡觉……我很后悔k,我那天应该为你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的,要知道我可是很认真的向m.hudson学习了……如果,如果那天我准备了一顿好吃的早餐,你会不会就醒过来了?”
john抹了把脸,然后摩挲着墓碑上的名字,“我爱你k,即使我从来没这么说过,或许我说过,但是我不记得了。你从来没说过爱我,k,但是我知道你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
远处的ish在朝他招手,joish在叫我,我该走了,我为你准备了仙人球,听说这个防辐射,好吧,我也不太懂……再见,亲爱的,过几天我再来看你。”
john轻轻的亲吻墓碑上的名字,就像亲吻他的爱人一样。
一片树叶落在他头上,然后随着他的动作又滑落到了墓碑上。
再见,john。
我爱你,john。
john依旧住在贝克街221b,他从没想过离开这里,没人能让他离开,除了死亡。每天都会有一个健谈爽朗的保姆来照顾他,john很喜欢她,即使他的耳朵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头骨先生一家依旧待在壁炉上,john同样喜欢和他们聊天说话,他会说一些他们曾经的故事,即使他已经记不清楚细节了,但是他的博客还在,那些美好的时光并没有远去。
在一个伦敦难得晴朗的日子,把rade终于睡了过去,就像k一样,再也没有醒过来。
john参加了他的丧礼,这个时候他才恍然想起,他所熟悉的朋友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开了他,这个世界上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在这一天的早上,john早早的起床,坐在客厅里他的专座上,对面的沙发依旧是空的,墙上的壁纸有些发黄,一个大骷髅头定定的看着他。
john环视四周,周围的一切都没有改变,他朝头骨先生一家点点头,“早上好,老朋友。”
john感觉到空气发生了变化,对面的沙发上坐着他的侦探先生,高傲的、惹人讨厌的,他的侦探先生。
“早上好,k。”
“你来晚了,john,我等了你很久。”
john笑起来,“抱歉。”对面的那个卷毛也笑起来,“没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有那么一点点的忧伤啦
所以说才是胖纸的执念啊,胖纸是一个欢脱的人,写了一篇欢脱的文,最后莫名其妙的就想写这个了……
把自己写哭了……胖纸的泪点真的好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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