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陵园到城西的玉石市场跨越了大半个城市,起码得开三个多小时,上路没多久,丁碌碌就因为起的太早而困得睡着了。沈乔把车内的音响关掉,车厢内一片静谧,安静地只能听到呼吸声。
开了半个多小时后,沈乔也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片刻后,季远突然低声道:“你要是也困的话,我来开吧,你把导航打开。”
“也行。”她把车停到路边,然后解开安全带,挪去了副驾驶座。
季远坐进驾驶座扣安全带的时候,沈乔也把定位定好了,“我睡一个小时,醒来再交换吧。”
“不用,我不困。”
沈乔闭上眼,很快就睡着了。
她睡得浅,醒来一看,刚好过了一个小时。车子正好进入绕城高速上的隧道口,车厢内从明亮坠入昏暗,隧道壁上的灯光一轮轮闪过,沈乔无意间往边上一看,目光掠过季远搭在方向盘上的手。他的袖口往上卷了点,露出了小半个小臂,上面赫然有一道两指宽的暗色肌肤,在周围偏白的皮肤衬托下,分外显眼。
沈乔以为是隧道里太暗,看错了,出了隧道,她忍不住又瞥了眼,这回看得更清了。
那确实是条狰狞的疤痕。
她闭了闭眼,突然觉得这一幕有些熟悉,好像以前也在谁的手上看到过一条疤,仔细一想,又想不起是谁。
沈乔的记忆功能虽然在那场车祸里受损,但是与传统意义的失忆有所不同,很多给她留下深刻印象的事情和人物她都不会忘,例如林清岚。既然她想不起来了,那么那人应该不是重要的人。
反正不会是季远,他说过他们以前不认识,他没有理由说这种谎。
沈乔神使鬼差般开口问他:“你手上的疤是怎么来的?”
“醒了?”季远挑了挑眉,斜过眼看她,发现她的目光一直落在自己小臂上的疤痕,于是不动声色地把袖子往下拉,盖住了那道疤。
沈乔收回目光:“抱歉,有点好奇,你如果不想说的话就当我没问过。”
“没什么不能说的,”他漫不经心地开口,“被我妈用卷发棒烫的。”
沈乔面色微微一变。
“可能是十五岁的时候吧,我也不记得发生什么事了,因为那时候我挺混的,喜欢标榜自己特异独行,做过挺多出格事情的。不过把她气的下这么重的手,应该是很严重的事情了,否则她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我的。”
他语气平淡,好像在说另外一个人的事情一样。
沈乔顿了顿:“你跟你妈感情不好?”
“怎么突然问起我的事情了?”季远似笑非笑地转过头看了她一眼,“你该不会是对我产生兴趣了吧?”
沈乔:“……”
她一脸冷漠地别过脑袋看窗外,用后脑勺对着他。
“开个玩笑而已,沈工,你这人真是太没有幽默细胞了,碌碌迟早跟你一样,变成小正经。”
沈乔:“她又不是你女儿,不劳你关心。”
他手指在方向盘上轻点了两下,嘴角边依旧挂着那抹笑意,眼里却没多少温度:“正好没事情可做,既然你好奇,那就聊聊吧。我跟我妈感情一般,她不太管我,也常常不在家,所以我从小就没什么约束,说得准确点,就跟路边的小混混差不多。后来她走了,我收拾她的东西的时候才知道我的身世,还知道了她原来属意的是我的二叔,也就是早早就撒手人寰的季文林,但却被季文杰抢了过去,还生了我。我费了一番周折找到了我爸,骗他说我妈走前还想着他,然后他就把我带回了季家。”
沈乔微怔。
季远笑道:“我这么说,你信不信?”
沈乔皱眉:“你要是不想说可以不用说,没必要编排已故人的故事。”
季远耸了耸肩,“我就知道你不会信的,换我我也不信。这的确是我编排出来的,你就当个笑话,听过就算了吧。”
沈乔沉默片刻:“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些?不怕我告诉其他人?”
季远笑道:“这就是个胡诌的笑话,你说给别人,别人也不信啊。而且你能说给谁?我爸么?”
季文杰浸淫商场已久,眼光毒辣手段狠戾,而当年的季远不过是二十岁的青年,在他眼中青涩地一眼就能看到底。季文杰心里肯定什么都门儿清,却仍旧揣着糊涂把他接回了季家。
这其中的用意,沈乔只消想想,便能猜到十之八|九。老骥伏枥其志犹存,面对旁系亲戚的虎视眈眈,季文杰急需培养一个令他满意,能完美保护季氏而不至于被旁人侵吞染指的继承人,他的小儿子季峥不顶用,他就只能把目光转到了大儿子身上。
而季远是又当枪又当靶,偏偏两父子还得装作一副父慈子孝的模样。
沈乔摇摇头,上层的这些大家族,没一个家里是本分消停的,都披着一层华美鲜艳、金光灿烂的外皮,内里却烂到了骨子里。这样想来,当初她意气用事带着碌碌离家出走,反倒是得了几年的安宁。
***
到城西的玉石市场时已经过了午饭饭点,三个人都是饥肠辘辘,找了家川菜馆,吃撑了出来。
这里的玉石交易市场鱼龙混杂,假货遍地,来这里挨宰割的大多是没什么眼光的外行人。这会儿正好是高峰期,市场里人多,挤来挤去,季远干脆把碌碌背了起来,免得身体轻的小姑娘被人撞倒。
沈乔轻车熟路地在人群中穿梭,季远跟紧她,穿出市场时,脑门上都出了一点薄
喜欢我却偏爱你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