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墨,我们要去哪里啊?”浸月拉着夜遗墨的手臂,看着他背着一个包袱,将门扉关上。他关上门,很自然的揽过她的肩膀,笑笑的刮了她小巧的鼻梁一下,道:“我们去游山玩水好不好?要玩遍天下名胜,吃遍天下美食,你说好不好?”
浸月高兴地直拍手,抱着夜遗墨的手更加的紧了,嘴里还一直不停地重复着‘太好了太好了’。可是没有一会儿,她便嘟着嘴,忧心忡忡的样子。夜遗墨一眼便看穿了她心中所想,于是拍着她的脑袋,俯身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离已经出发了,他在等我们,我们一边游玩一边追上他。”
“嗯。”这时她才重展笑颜,抱着夜遗墨的手臂,两人相互依偎着开始了漫漫旅途。
走了很久,翻越了几座山,终于来到了凌霄峰,据说在凌霄峰的峰顶住着神医见死不救。他为人性格怪异,看不惯的不救,心肠好的不救,杀人如麻的更不救……总之就是宁愿看着病人咽气也不救人。
“墨墨,渴了!”在山脚下,浸月拉着他再不愿多走一步了,一屁股赖在地上不肯起来。夜遗墨没办法只得将将就她,在山脚下找了一个猎户家暂住下来。
猎户是一个李姓的大汉,五大三粗、老实巴交的一个人,他媳妇明珠也是一个淳朴的农家妇人。明珠见浸月长的漂亮甚是喜欢,啥也没多问便将二人迎进来了屋内。听说他们是来求医的,明珠却一脸遗憾的告诉夜遗墨,“这位兄弟你不知道,着见死不救就是一冷血的人,他就没有心肝,我看你们是白跑一趟了。”
“是啊,这见死不救神医在一年前还会下山来施药看病什么的,可是自从一年前凌霄峰发了一件事后,神医就再也不下山了。”李大汉吭哧吭哧的劈柴火,听说夜遗墨是前来求医的,于是停下手中的活儿,进了屋子,倒了一碗水一饮而尽。“他把下山的唯一道路都封死了,不准人上山,自己也不下来了。”他抹了一把脸,说道。
夜遗墨听着夫妇俩得话,在心里仔细的盘算了一番,若是这样的话要让神医治好浸月首先还得上山去才行,若是上不去的话脸面都没见着这就回去,他心有不甘。
“有老二位了,明日我便想上山一趟,探探究竟,烦请照顾我家娘子。”夜遗墨从怀里拿出一块碎银子,说实在的他身上的钱也不多了,这一块碎银子已经是最后一块了,剩下的便还有十几枚铜板而已了。
“这怎么好意思呢!你看你家媳妇长的这般俊俏,惹人疼爱,我们照顾一下也没什么,你还是留着银子给你娘子买药吧!我和我们当家的啥都不缺。”明珠说什么都不收夜遗墨的银子,于是他也不好硬塞,倒显得他小瞧了人家。
第二日一大早,夜遗墨便早早的出发来,他沿着原来上山的路一直走,在半山腰时果然看见了拦路的巨石。巨石生生切断了上山的道路,而两旁均是悬崖峭壁,没有借力的地方,施展轻功飞过去也是不现实的。况且还要带着浸月的话,那就更加的越不过去了。
左右张望了一阵子,却毫无所获,他只得原路返回。他绕着凌霄峰的左侧一直转,却来到了海边,海水澎湃的排击着岸边的岩石。原来凌霄峰一面环山一面环水,这可难住了夜遗墨了。
走了近半日,却毫无头绪。加上骄阳似火,烤炙着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他找了一颗大树,飞身到树枝上乘乘凉。看着对面的凌霄峰,忽然发现若是徒手攀上去也不是不可能,这边的树木比较葱郁,藤蔓比较多。
看好地形之后他亲身体验了一回,徒手从这一面的山体向上攀爬,心里窃喜,真的可以!太好了!
凌霄峰山顶,白雪皑皑,气候诡异。
山下艳阳高照,山顶冰天雪地,而在雪地里正做着两个人。
一个是玄色袍子的男子,大概四十岁的样子,他举止优雅,身上没有一点山野之人的俗气和淳朴,好像他就是天生的贵族。而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位蓝袍男子。
“师傅,徒儿此次前来是想在看师傅一眼。”蓝袍男子定定的看着他,他素来知晓师傅不问世事,不愿意参与那些争斗。可是这一次情况危急,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命或者回来。
“为师也没有什么好送你的,这颗还魂丹你且留着。为师立过誓,此生不再下山,看在你我师徒一场的份上,为师便将此剑赠你,忘你能够凯旋。”玄色袍子的男子珍视的捧着宝剑,左手缓缓地摩挲过剑身,如同抚摸着心爱的人一般怜惜。
“师傅,这可使不得,这把凌霄剑是师傅最珍爱的,徒儿怎么能夺了师傅的宝贝呢!”蓝袍男子立即拒绝接受此剑。
却不料玄色袍子的主人轻轻嗤笑一声,似是自言自语,似是自问自答的说道:“宝贝?他若将它视作宝贝,又怎么会始乱终弃,弃了他去。如今我便是留着也无甚用处,你且拿去吧!”
蓝袍男子不明白师傅口中的他是谁,是他亦或是她,终不得解,却也不敢多问。只好收了宝剑,玄袍男子留了他在山上过夜,也顺道为他调理一下身体。
试想他公务繁重,自从出师下山一来便从未再来看过师傅,他当即便允了师傅的要求,在山上多住一些日子。怕是以后都不能来看他老人家了。
话说这边,夜遗墨奋力的攀爬了近两个时辰却只到了半山腰,双手摸出了些许血泡,衣裳也被藤蔓纠缠,被岩石挂破了。他双手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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