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来杯红酒么?尊敬的赖伦泽尔大团长。”
阿尔塞斯坐在主位上,指了指桌子上的高脚杯。红酒的色泽鲜红而明亮,在烛光的照耀下,就像是梦幻中的宝石海洋。
赖伦泽尔坐了下去,无精打采了抿了一口酒,这才徐徐开口:“甘罗斯男爵的儿子?我想问一下,哦,见鬼,请问你成年了吗?”
“呃……我今年,大概只有十四岁。”
赖伦泽尔一语戳中阿尔塞斯的痛处。
拖着这具过于年轻的身体,出去泡妞都觉得心虚,而他重生前的二十年以及重生后的十四年都没有碰过女人,这种感受可真是让人抑郁。
“可是,赖伦泽尔阁下,在佣兵的准则里,你们可以为任何人卖命,只要有钱,不是么?难道我看上去像一个穷光蛋?”
桌上摆的彩色已经是这家酒店最名贵的了,可阿尔塞斯一样都没有动,赖伦泽尔也不好暴露吃相,这种饭局从来不是为了吃饭而来的。
赖伦泽尔摇头:“这不是穷不穷的问题,雇佣兵的费用不是你能想象的,孩子,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史塔克,我们走吧。”
他甚至一句话都不想多说了,赖伦泽尔站了起来,在侍者史塔克的搀扶下,意欲离去。
“我知道,你们现在的要价大概是每月一万金币,我说的对吧,赖伦泽尔阁下?”
民团雇佣兵的费用不是按任务算的,而是按时间算的,毕竟一场战争持续几年甚至十几年数十年都有可能,如果按任务算,这群雇佣兵肯定要亏死。
可每月一万金币,已经不是一个小数目了,要知道,三个金币就能让一户普通的市民家庭生活一年,普通市民平时的花销,都是按铜板计算的。
这个小毛头,说出“一万金币”这个美妙辉煌的词语时,居然没有半点认真和郑重的样子,赖伦泽尔迟疑了一下,终于坐回了座位。
他心里的底价,其实只要八千金币就可以。毕竟现在民团佣兵的生意已经十分难做了。
“你有一万金币?”
阿尔塞斯嘴角上翘,露出了他那标准的阳光微笑:“尊敬的赖伦泽尔阁下,一万金币,对我来说,可并不是什么大数目。我只想知道,你有没有把握胜过卢修斯男爵,据说他有两千精兵。”
“哈哈,伟大兵团的战斗编制一共有三千一百五十二人,个顶个的精兵强将,想要我们出兵的话,你得先给个五千金币的定金才可以。”
说起他的佣兵团,赖伦泽尔还是十分自信的。
可阿尔塞斯接下来的话又在赖伦泽尔的心中泼了盆凉水:“金币嘛,其实我现在是没有的。”
“小鬼,你诓我!”赖伦泽尔使劲一拍桌子,他身前的高脚杯应声而碎。与此同时,赖伦泽尔身边的卫兵们也纷纷拿起了长剑,指向阿尔塞斯。
阿尔塞斯面不改色,他打了个响指,一个用油布抱着的巨大包裹就被兰斯洛特摆在了桌上,甚至压住了几盘烤肉。
随后,兰斯洛特打开包裹,露出了三套深灰色的铠甲,这铠甲上雕刻着镂空花纹,肩膀处还有一点突出的羽翼装饰,在烛光的照耀下,闪动着质感浑厚的光泽。看到这三套盔甲,赖伦泽尔双眼一亮,他恋恋不舍的挪开目光,抬起头来,看向阿尔塞斯:“这东西,你还有多少?”
“卖了一套,三千金币,这个地方的人好像不怎么识货呢。”阿尔塞斯并没有直接回答赖伦泽尔的问题,如果告诉他就这三套了,说不准直接在这间酒馆里,赖伦泽尔就会无声无息的做掉自己,如果说还有很多,这家伙更是可能会打自己的主意。
所以在这场会面前,阿尔塞斯就已经定好了基调。
装神秘。
有时候信息不透明,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力。
“不,我不想要你的金币了,如果你可以把这三套铠甲都给我的话,我可以出兵……两个月!”
“成交。”
阿尔塞斯一锤定音。
甘罗斯堡。
围城已经进行了六天。
这六天来,甘罗斯堡外的小镇居民们除了家里青壮被征召为男爵战斗外,并没有什么其他影响。
围城,围的是城堡。
作为一场内战,卢修斯也实在没有理由为难小镇里的人。毕竟打下来就是自己的嘛,这可跟蛮族们为了劫掠而进行的战争不同,内战中为了利益最大化,一般不会杀死普通民众。
至于裹挟民众要挟守城士兵投降……
拜托!我们这些有骑士精神的贵族可不会做这种没下限的事情!
卢修斯不着急。
甚至他已经感觉有些闲散无聊了,每天就是上上瞭望台,晒晒太阳,享受些珍馐美味,再顺便找几个漂亮女子。
除了住所是营帐之外,和平时的贵族生活也没有什么区别。
“那个黑斯廷怎么不出来叫骂了?一时间还有点不习惯呐。”
卢修斯打了个哈欠,走下了瞭望台。
他想要趁着这艳阳高照的好天气去睡个午觉。
可是天不遂人愿。
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卢修斯一转头,便看见一名斥候飞身下马,脸上带着血污,单膝跪地道:“伯爵大人!不好了!有一队雇佣兵接近我们的营地,我去巡视时还攻击了我!”
“雇佣兵?”
卢修斯一愣,旋即想到甘罗斯不过是一个男爵而已,帝国虽然给了五千建设基金,但那些钱肯定都会用在城堡上,只有少数会投资出去。一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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