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塞斯也有点心虚。
两个少年天还没亮就去旅店独处一室,的确很惹人怀疑。但是阿尔塞斯管不了那么多了,当男爵的儿子还败家,那可离破产不远了,阿尔塞斯此行只带了几十个金币而已,这还是他攒了很久才攒下的。
“那个,索西亚女士,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
索西亚挑了挑眉毛:“问吧。”
“那个瓦伦西亚佣兵团的驻地在这个城市的什么地方啊?哦,我们是来自远方的探险者,专门跑来投奔的。”
阿尔塞斯撒谎从来不眨眼睛。
“探险者?你们?”索西亚笑了笑,“他们就住在我的酒馆里,每天晚上都会到大厅来喝酒,到时候你们出来碰碰运气吧,说不定就能见到他们。”
“啊?”
佣兵团动辄几千人,就住在这个酒馆里?到了房间,问过小矮子兰斯洛特才知道,原来佣兵团分两种的。
一种就是阿尔塞斯印象里几千人的佣兵团,那种佣兵团的成员基本都是些普通百姓或退役士兵,他们是为雇主的战争当炮灰的,这种佣兵团也叫作民团。还有一种通常只有几个人,一百人左右已经是大型佣兵团了,这种佣兵团又叫做英雄团,里面的成员最少也是有了等级的战士或法师才行。
瓦伦西亚佣兵团就是一个英雄团。
整整一个白天,阿尔塞斯都在睡觉。
晚上出来的时候,月光酒馆里已经人满为患了,每张桌子上都挤满了人,他们大声交谈大口喝酒,阿尔塞斯捂着耳朵,四处寻觅。
前面说过,阿尔塞斯这十几年来没学会多少武艺,四肢协调能力极差,他走着走着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一不小心就摔倒了。
“小朋友,你没事吧?”
这是一个女音,一听就知道肯定和老板娘索西亚一样是个御姐,于是阿尔塞斯悻悻爬起,根本不以为怵:“没事,没事,兰斯洛特,快来扶我起来!”
“哟!这不是甘罗斯老爷家的大少爷吗?您怎么跑到米诺陶斯来了?”
说话的是那位御姐身旁的壮汉。
阿尔塞斯终于认真审视了一下这一群人。
为首的那个御姐长得很漂亮,只论外形的话只比那个索西亚老板娘稍差一些,主要是她的肤色是标准的奥古斯都人的小麦色,相比之下,她身边那个壮汉反而白得多,可能来自这个世界帝国北方及西方的野蛮民族。
在御姐和壮汉的身后,还有七八个明显和他们是一伙的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绿袍人,染成绿色的亚麻长袍加上兜帽,还有那一脸大胡子,不可抑制的给人以强烈的神秘感。
而且,这群人的胸前都佩戴着质地为铜、形状各异且上面还写着数字的徽章。
那些数字大部分都是“3”,只有御姐、壮汉和那个绿袍人是“2”。
“他、他们都……都是级别者。”
兰斯洛特颤抖着开口,阿尔塞斯马上会意,看来这是找到正主啦!
这群级别者,显然就是他们要找的那个瓦伦西亚佣兵团!
在奥古斯都帝国,无论是武士、刺客、盗贼还是魔法师,都是有自己的工会的,这些职业里比较突出的强者都会去工会考取等级,以提高自己的身价,那些形状不同的徽章就是各个工会的标志,铜质代表青铜级,数字代表青铜级内的小等级,每个大等级分三个小等级,数字越小级别越高,看起来那三个青铜二级的人就是这帮佣兵的骨干了。
“哦,那你们就是瓦伦西亚佣兵团的人了?”阿尔塞斯瞥了一眼那个壮汉,“你认识我?”
“你是那个甘罗斯老爷家的学者少爷嘛!哈哈哈哈哈!男爵的儿子去当学者,做这种奇怪的事情想不出名都难呀!”
这个世界的知识虽然不是由教廷垄断的,但这个世界的统治阶级是贵族,在贵族里,魔法师是最高贵的职业,武士是最普及的职业,至于学者……这也叫职业?当学者的人顶多在帝国政府里谋个官僚职位,根本无法跻身贵族行列,当然,继承父母头衔的二世祖除外。
阿尔塞斯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显然对这件事他也是有点心虚的。
尼玛!
老子来这个世界是要当强者的!是要体会开挂的人生的!当学者……你们以为我想啊?想学魔法没有门路、学武艺又没有天分,那个神秘的德莱文许诺的系统还不知道怎么激活……我恐怕是所有位面最垃圾的穿越者了吧?
“哈哈哈哈,不提那些那些无聊的传闻,你们既然是佣兵,恐怕不会跟钱过不去吧?”说着,阿尔塞斯掏出了几枚金币。
那个御姐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阿尔塞斯:“你不会以为,这么几个金币就能叫我们给你卖命吧?”
“不,不是你想的那样,这不是雇佣金,而是入伙费,只要你让我跟我的小跟班加入你们,这些金币就是你们的了。而且,你们雇主给的钱我一个铜板都不要,我只是想体验体验冒险生活而已!”
这个理由十分强大。
连那个大汉也一时反应不过来了。
倒贴钱来冒险……果然是贵族的儿子,够奇葩!
“好……好吧,我叫艾瑞莉娅,外号刀锋女王。”那个御姐介绍道:“旁边这个傻大个叫潘森,是一个来自奥丁维亚的狂战士。”
那个绿袍人也自我介绍道:“我叫瑞兹,正如你所见,是一名魔法师。”
呵呵!
艾瑞莉娅!潘森!瑞兹!
阿尔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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