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头疼的是刘颖专挑衣服店逛,而且什么衣服都试,却又什么也不买,当然不是因为没钱,也不是我不够绅士,不知道主动付款,只是逛街是女人最喜欢的运动,刘颖也不例外,还好她比较理性,知道这次的探险可能要花很长时间,买了也没时间穿,所以就不浪费那个钱了,不然买一大堆东西,让我背着满城乱跑,还不累到吐血。
又逛了一会儿,我见穿高跟鞋的刘颖也不觉得累,竟毫无休息一下的意思,依然兴趣盎然地朝下一间衣服店走去。此时,我那最后一点耐心终于被消磨殆尽,于是就很不绅士的说烟瘾犯了,要在门外抽烟,不陪她一起进去了。对此,刘颖也没说啥。
抽完一支烟,见她还不出来,我无聊极了,只好走进隔壁一家枪械店打发时间。
在美利坚,公民携带枪支,只需要一张持枪证即可,哪像国内那么严格,携带超过二十二厘米的刀就是违法的。
也许是雄性好战的天性吧,盯着琳琅满目的枪支,我感觉自己的血液不受控制的沸腾起来。尤其那杆简单粗暴的来复式**,威力非常大,近距离射击,能把一头成年水牛的脑袋打碎。如果用来打兔子,再笨的枪手也能一发打中。
店主是位四十多岁的精明男人,从我炽热的眼神中,看出了对这把枪的喜爱,所以在一旁介绍的非常详细。这货吐沫星子乱飞,说的天花乱坠,我都有些意动了,正在这时,门外突然热闹起来,好像发生了骚乱。
我抬头看去,正巧看到刘颖起身一个回旋踢,将一个混混模样的黑人男子踹翻在地。我惊呆了,说啥也没想到这娘们穿着十公分的高跟鞋,还能完成那么高难度的动作。
黑人的几个同伴,见对手太强悍,便一拥而上,准备以多欺少。俗话讲,猛虎架不住群狼,刘颖虽然有些功夫,但毕竟是个女的,气力有限,没多大功夫,背上就挨了一拳。
我心里的那个怒呀,不等店主反应过来,拿起柜台上的来复猎枪冲了出去,和刘颖站在一起,端起枪口底气十足道:“谁敢动手,老子一枪轰死他。”
其实,我心虚不已,因为枪里根本就没子弹,还有一点,我这句话用的是中文,这帮王八羔子如果听不懂,或者手里也有家伙,那就麻烦了。
几名闹事者还不算太笨,愣了一会儿,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被刘颖踹到的黑人似乎是几人的老大,见暂时奈何不了我们,很光棍地抛下一句,“youare!”,便在同伴的搀扶下,忿忿不平的离开了。
我没敢在这儿继续嘚瑟,骂了一句:傻x,才等你呢。就把枪扔给随后追出枪械店老板,问刘颖伤的严重吗,她说没什么大碍。我赶紧找了辆出租车,与她一起回到了酒店。
郎越听说刘颖挨了一拳,脸色变得非常难看。而王明却捶胸顿足自责道:“早知道会发生这事儿,我就不在酒店倒时差了,那帮黑不溜秋的兔崽子,敢动你一根指头,我非把他们的头扭下来当夜壶用不可。”
他说完还要送刘颖去医院检查伤势,刘颖说只是皮肤红了一片,没什么大碍,不用那么麻烦了。这货反应到挺快,赶紧下楼去买消肿药水了。
见王明这般表现,我自叹不如,看来他这个“美女收割机”,还是有两下子的。不过令我费解的是,李涛自始至终没有表示出一点关心意思,不知道是不善于表达,还是本身就是个冷漠无情的人。
也许时差还没有倒过来,我躺在床上没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后来,我才知道这天晚上,迈阿密的一家黑帮组织被人端了,尤其白天与我们发生冲突的那几人,一个也没有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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