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意抬着头,没理会孔晨,更没理会周围复杂的目光。
刚才他看似说的随意,可话却是真心,老周这篇文章这段写的最用心,也最出彩,前后用了肖像、动作、细节等几个描写。
别看数字不多,花的心血却比别的段落多。
如果这种事落在别人身上,可能很难发现者寥寥数字的玄机,但许意在上一世写了七年的扑街文。
七年间,他不断锤炼自己的文笔,锻造自己的思路,眼力早已毒辣,文章哪里好哪里不好,哪里值得学习,哪里值得摒弃,他几眼就看得出。
老周这篇文章他只需几眼就看得出。
讲台上,老周凝视了电脑几分钟,终于抬起头,自豪的说,“其实这段也正是我想放在下午给大家讲的,但现在既然许意提出来,那么我就给大家讲讲。”
此言一出,所有人目光皆收回放在多媒体上。
“老实说,这段我写写改改了很多遍,也是这篇文章开篇的点睛之笔。”老周语重心长的说,眼睛却看着许意。
此时老周的目光已经完全没有以往的淡漠,而是遇知音般的热切。
虽然他并不喜欢这个踩着分数线进来的‘教师子弟’,但是能被他的文章打动,他很是欣慰。
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怀着这样的心情,他看许意的目光又柔和了不少。
许意抬着头,听着老周絮絮叨叨的开始点评自己文章的出彩之处,心里对老周这番自恋态度不耐烦,可脸上还装着十分认真的样子。
一节课在老周的自恋中结束了。
中午放了学,孔晨不容分说的拉着许意进了肯德基,站在点餐台上把菜单往许意面前一推,“老许,甭和哥客气,想吃啥随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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