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清韵没有收下的钱足够维持他们继续留在香港的花销。林初欢打长途回家,林父担心她迟迟未归,就算工作再紧急,也没有哪家正当的企业会让员工大过年的一直出差在外。林素喜照理无条件地相信姐姐的每一个决定,在她的心目中,姐姐是有魔法的仙女,任何困难她都能迎刃而解。林素喜只是在手机那头一个劲地问:“肖哥哥还好吗?每天吃什么?几点睡觉?怎么好几天没打电话给她了?”
林初欢想,这个单纯的妹妹怎么能想象到她的肖哥哥这几天过得是怎样一种昼夜颠倒的日子。她安慰妹妹,都好,只是手机正好坏了,没事,快了,快回家了,好好陪着爸爸,嗯,一定带礼物给你。收线前,林初欢说:“小喜,你知道肖风有多爱你吗?”她想起上午肖风在孔家的那个毫不犹豫的回答。
林素喜甜甜地说:“知道,一直都知道。”幸福满溢。
如果,在自己和妹妹两人中,只有一个人可以获得幸福,林初欢相信,她也会像肖风那样毫不犹豫地说出妹妹的名字。因为,能够听到她幸福的声音,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林初欢的手机上还有尉迟唯儿、颜一墨的拜年短讯,都说等着她回来再聚。还有几条杨光发来的问候,见字如见人,长长的一大段。但毕竟是他的一番关心,林初欢心里是知道感谢的。
她晚上特意找肖风下馆子,说是有钱了,吃顿好的,肖风却意兴阑珊。她也不多说,安静地坐在他对面,该吃吃,该喝喝。有些坎,要他自己过,别人帮不上忙。
今天是大年初二。路过维多利亚港的时候,路人们都挤在一处看烟火。
他们也站在人群里。
烟火是世间的烟火,而他们却不在其间。
肖风漫无目的地走在香港的街头。早前紧紧绷着他的弦突然断了,他不知道怎么续起来,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续起来。
林初欢静静地跟着他身后。
他曾经是她的小尾巴,现在,换她做他今晚的影子。
年初一的末路狂奔,年初二的长街晃荡,透支了他的体力。这一夜,肖风睡得很熟,很熟。直睡到饿醒,才发现已到正午。
睡饱了,肖风总算有了一点精神,他去敲对面林初欢房间的门,好一会儿,都不见她开门。他兜里有昨天林初欢硬塞给他的一叠钱,她当时和他交代了什么,好像要他去买一部新手机,但昨晚,他浑浑噩噩,记忆断了片。
他连出宾馆也懒得出,就在餐厅里胡乱吃了一顿,回房继续死睡,好像要把连日来失去的睡眠重新补回来。
睡到半梦半醒,他迷迷糊糊听见对面有响动。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在等林初欢。这条跟着自己一夜的小尾巴,今天早晨竟然一个人自说自话地跑掉了?他生气地打算敲门,不料门只虚掩着,拳头一碰就轻轻地推开了。
房间里静静的,林初欢上半身仰面躺在床边,下半身挂在床沿,球鞋解开,光着两只脚,浸在盛了水的脸盆里,人已经睡着。
肖风刚想前去拉她坐起来,忽然瞥见,她两只泡在水里的脚,脚趾红肿,左脚脚踝还有一块青紫。
肖风一呆。他伸手探水,水已经凉了大半。他皱起眉,冷水泡脚,她再累也不能那么糊涂!他去卫生间续了一盆热水,小心翼翼地将她的脚抬起,又轻轻地放进盆里。
如果除却满脚的红肿,单从样子看,林初欢的脚长得很好看。天然的足型,没有经过高跟鞋的碾压,也没有惯穿夹脚拖的痕迹。脚面瘦而白,指甲剪得干干净净的,没有染色。肖风坐在床沿端详了一阵,不放心地伸手又去探试水温。他小心地用毛巾蘸了温水,覆在她的脚背上。手指触摸到她的脚底,一颗一颗老茧,粗糙地硌过他的皮肤。
肖风突然觉得自己简直像个变态!
每一个正值他这个年纪的男生,不都爱倾城倾国、冰肌雪肤的女子吗?可是,为什么他每一次触摸到林初欢的手和脚时,心中都涌出不可抑制的疼惜,疼惜到酸楚,疼惜到想要用余生的每一秒都用来补偿她之前受过的每一分辛苦?
他,是不是疯了?
林初欢前一刻还觉得自己身在冰窖之中,冻得浑身发抖,可这一刻,她感觉到有一双温暖的大手,温柔地摩挲着自己的双足。脚底暖洋洋的,麻酥酥的,这感觉是她在现实中从未经历过的美好,她贪恋地把自己的双**到这双手掌中,这一刻,即是永恒,该有多好?她微笑着想,渐渐睁开了眼睛。
房间没有开灯,氤氤氲氲,是黄昏的夕阳隔着没有闭合的窗帘渗透进来的光亮。当林初欢终于习惯了这样的光线后,她发现,肖风正坐在床沿,大腿上摊着一块大浴巾,浴巾上搁着一双脚。她的脚!
林初欢忍不住啊一声叫起来,本能地把脚缩回去。可肖风像是算准了她的念头,手里加重了几分力道,就把她的脚扣死在掌心中,没好气地说:“别动,都是水,先擦干净!”
林初欢眨着眼睛,听话地不再乱动,难以置信地看着肖风毛手毛脚地为自己擦脚。
为什么,每一次,自己最丑最难堪的部分,都会在他的眼前,赤裸裸地无可遁形?她顺着他的手,看到自己满脚的淤痕。
“你上午到哪里去了,也不叫我!怎么弄成这样回来!”肖风语气很差,但动作尽可能地轻柔。
林初欢等他一擦完,连忙把脚缩回来,塞进被子里,才说:“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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