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我多了个跟班的事满城皆知。
一大早,陈旧的栅栏门外已是闹哄哄一片,我捂住脑袋尽量忽略那些杂声,迷迷糊糊间仿佛有清凉的东西流入我脑间,我慢慢地睡去,再醒时,外面的哄闹声却奇迹般的不见了。
开门,言梳正在院子里修剪枯枝。
我的院子并不大,右旁种着一棵四人方能环抱的参天枫树,那树高耸入云,多远也能瞧见,每每秋天便红枫满天,形似燎原,将东城半边天都染得火红。
执念城四季并不分明,加之遍布满城盛开的百花,常常会令我产生只有春天的错觉,但其实这座城是有四季的,红枫烧满天时,足以证明深秋的到来。
因红枫太高太盛,导致我的院子寸草不生万般寥落,云落每次来总要啰嗦半天,为此,我不得不从百老书生那儿弄来些花籽,围着红枫洒了一圈,以堵云落那张喋喋不休的嘴。
我并不知那些花籽是何品种,百老说这花适合栽种在我的院子,我信他了,洒下之后,我也懒得管它,想着我已经为你提供了生长的泥土,活不活就是你自个儿的事儿了。
哪知萧条了五年,城里下了一场秋雨后,它竟发了芽。
后来越长越茂盛,越长越多,最后竟覆盖了整个院子,绿油油一片,风起时,叶子发出沙沙声响,仿佛来自远方的呢喃。
许是由于我太懒惰,自它们成活之日起便未曾料理,长至如今,萧条了大半,全部已经去见阎王爷了。
“这风阕花适合生长在阳光并不充足的阴凉之地,品种稀有,悉心栽培存活率还是很大的,十年开花,花可入药,可解常毒,十年结果,果可晾晒,存放于房间阴暗干燥处,可驱毒去邪,护人安康。”他抬头看我,“这些风阕至少有十多年了,原本正是花期时,如今,都已枯了。”
我也望着他,心中万般惊愕飘过,他竟然还懂花草,还懂药理……
真是把好手啊。
“怎么?”他笑,“知道留我的好处了?”他将花浇了水,朝我走来,一把将我拉进房间,“你同那花草一样,缺乏打理,才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往后不能这样了。”
方才顾着屋外的吵闹声,没顾得屋内,这回头来见,简直惊愕得不能言语。
乖乖,这还是我那乱七糟八,杂草丛生,昆虫乱飞的小窝吗?
桌上,地上,墙壁,甚至连我少用的梳妆台,都一尘不染……
太干净了……
娘啊……
正愣神间,他已走到我面前,一把将我拉往屋内:“热水已经烧好,衣服已经备好,去洗个澡吧。”又望了望我,笑,“瞧这小脸脏的。”
我被他推进小屋,布帘被放下来,一桶热气腾腾的水就在我面前。
哟,还有一身新衣裳。
娘啊……
我拍了拍自己的脸,做梦吧,我这是捡到宝了?
我的名字叫忘尘。
忘却前尘的意思。
虽不明白朽老婆子为何赐我这个名字,但自我在执念城生活的17个年头以来,她对我的栽培和重视是有目共睹的。
这世上,不是任何人都进得了执念城,也不是任何人都能成为摄魂师。
百老书生告诉我,摄魂师是一门极其冷门的求生行业,整个六界会的人也少之又少,其实这并不奇怪,靠着摄取别人的记忆和魂魄将之封印埋葬,到底不是什么见得光的职业,这也成就了我十七年来禁术学得懒懒散散,连基本生活都难以自理、世上最悲催的一个摄魂师。
比如我不会打理,整天顶着鸡窝似的爆炸头型满街跑;
比如我不会做饭,吃虽为第一要义,但做……简直比杀了朽老婆子还难,以至于我曾创下历史,险些成为历史上第一个险些被饿死的摄魂师;
比如我不会洗衣,十七年来,我的房间和衣物除了偶尔贤惠的云落来帮帮忙外,基本是灰尘扑扑难以下脚;
比如我……
太多的比如导致的直接结果则是,十七年来我被饿晕过十次,因许久未动融入煤尘被当做垃圾清扫几十次,因为总不打理自己错认他人无数次……
可想而知,十七年,我的生活何其艰难。
即便如此,于我来说,活着也是一件相当重要之事,虽然痛苦,但对于爱命惜命,甚至有点贪生怕死的我来说,活着,也是一件相当美妙之事。
所以我不会去想,十七年之前,另一个我活着的时候,在基本生活统统不会自理的时候,选择进入执念城,到底是怎样绝望毁灭的事。
不过现在,这些对于我来说,统统不是难事。
因为我有言梳啦。
无所不能的言梳。
会做饭会护法会摘花养草打扫房间的言梳。
会给我烧洗澡水买新衣服的言梳。
会给我打理乱糟糟头发的言梳。
哦,简直完美的言梳。
我扭头看他。
此时此刻,他正在城西的紫竹林外,对阵执念城第一白人洋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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