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是比熊,棕色的是泰迪!这两种小狗很好养的,也很可爱!很粘人!又懂事——知道自己上厕所!小妹买一只吧,你看看……每只都胖乎乎的!”小贩殷勤的将练习了好几百遍的广告词再来一次,面对每一个有兴趣想买的路人。他都是如此的热情,开始对于黎落儿,他是卖力的介绍着。
“好可爱!好可爱!”
黎落儿像是复读机一样,一路上就会说这一句话,一个词。
陆炫圣皱了皱眉,撞开了旁边的那个胖妹,挤去了小贩面前,问:“多少钱一只?”
“都一千五!”小贩声音很大的回他,顺带还伸出左手的一根指头,右手全部摊开。生怕对面这位准备买单的金主听不明白。
陆炫圣笑笑。表示自己听到了,蹲下身子,附在黎落儿耳边。问她:“喜欢哪个?买一只吧!”
“都喜欢!”黎落儿想也没想的回到。
“那就全买了!”
“哈?!你有病啊?!”
陆炫圣:“……”
某男子的脸立马黑了,是谁说都喜欢?果真,女人根本是没有逻辑能力的高级生物,潜意识里只认为自己是对的。
“你看白的好还是棕的好?”黎落儿却没注意到陆炫圣的变化,看来看去。觉得都好看,所以又偏着头问旁边这个比较有主见的男人,让他给拿个主意!
“比熊不耐脏,要经常洗,泰迪稍微好点。但是两种狗都比较粘人,要我说你就买只金毛或者萨摩。不都挺好看?!”陆炫圣如是说。
“那我就要泰迪!”黎落儿笑眯眯的听完陆炫圣的话,然后冲着小贩说了这样一句。
陆炫圣起身,无奈的摸了摸脖子。对于这个小女人的无视,他觉得现在有点后悔,好像是来错了地方。
怕是以后回家,自己的地位……不会要排在这只狗之下吧?!
经过跟小贩一番讨价还价,又让陆炫圣仔细的检查了她抱出来的这只泰迪的健康。他们最终以八百元买到了一只小泰迪。
之后两人又去了旁边的宠物店,给泰迪买了些狗粮饭盆之类的必需品。
陆炫圣本来想是把狗窝笼子之类的全部一次性买齐。可是某小女子却嫌贵,说是一切都能自己搞定……不领情的直接抱着狗就走。
可是如果她现在知道了另一件事,恐怕会当场疯掉!这却是后话了。
回到车上,陆炫圣将手上拎着的大包小包全部丢去了后位。
“给它起个名字吧。”陆炫圣看着黎落儿抱着泰迪逗来逗去,淡淡的说道。
“你觉得叫什么比较好?”黎落儿抓起一只小狗爪,朝着陆炫圣招呼着,自娱自乐。
“叫忽忽、悠悠、咔咔、天天这一类的吧。”陆炫圣说。
“什么名字啊?乱七八糟!”
“我觉得挺可爱!”陆炫圣笑着。
“那还不如叫炫圣或者志泉呢……多个性啊!”黎落儿不满的撇嘴,“哼”了一声扭过头去只顾着逗狗,怎么都不再搭理旁边开车的那个男人。
在到家之前,她自己给泰迪取了名字,并且和郑重的通告了旁边的这个男人。名字叫“威特”,陆炫圣对这个名字没有异议,因为这只狗的性别为公!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黎落儿起这个“威特”的含义源于英文“”。
等,等待的含义。
其实她明白,陆炫圣带她来这里,是想给她一个依靠,一个诉说的对象,一个念想。
等四十天一过,他离开的时候,他能留下的,除了他给她所有的记忆就是这只他们共同养了四十多天的这只小狗。
“威特!”黎落儿一遍遍的喊着怀中的小泰迪,抿着笑,低低的看着怀中的它。
她会等,等他回来。和“威特”一起,等待他再次的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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