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韩在焕,中韩混血,从小跟从父母移民德国,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人们都说,人的一生是平衡的,幸福与痛苦会一半一半,或许是上帝突然在某一天发现我的生活太过安逸,心血来潮的挥辉笔,一瓶墨水染黑了我接下来的几年。
我15岁那年,家庭破产,父母双亡,所有的幸福在一夜之间崩塌。我从学校的高材生沦落到街头混混。那段时日,我过着地狱般的生活,没有家,没有温热的食物,没有朋友,没有嘘寒问暖的温情,我不知道我会在哪一天离去,但我时时刻刻都想离开这个对我而言残酷的世界。
好在上天对我并不差,我18岁那年,遇见了拯救我的人,他叫唐斯麒。
那天,柏林下着倾盆大雨,没有伞,我跑进某间咖啡厅的屋檐下躲雨,却被大胡子老板恶语相向的赶了出来!我气急败坏的举起广告牌砸向玻璃门,看到老板吹胡子瞪眼的模样,站在雨中的我捂着肚子狂笑。这时咖啡厅出来了几个大汉,其中一个撸起袖子霍霍的向我走来,当大汉的手正要抓起我时,他出现了。
他举着黑色大伞,即便大雨滂沱中也显得玉树临风,不像我,狼狈的像个疯子。
“他闯下的祸我帮他赔钱。”
这几年的漂泊,我早就一个人惯了。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说话,一个人犯错,一个人承担,可眼前的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男人却主动收拾我搞出来的烂摊子。
伞下,风夹着水汽吹过他的眼,他眯起,向我招招手。我竟听话的走近他,他跟我说,“跟我混吧,我保障不了你以后的命能有多长,但我能保证日子比现在舒服。”
雨中,我看着眼前的他,笑了,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敞开心怀的笑了。
这天起,我进了组织,担任起他的助理。同时,我也明白了,什么叫做“保障不了命能有多长,但日子起码比现在舒服。”的意思了,组织是德国最大的华人地下军火商,加入它意味着把命交出去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进入组织后,我重新找到了生活中的信仰,他就是我的信仰。或许是因为那几年的时光太过于黑暗,他给予的救赎弥足珍贵。
我唤他为boss,第一次听我这么喊他的时候他蹙眉了,其实我多希望他可以叫我改口叫他声哥,然而,他的蹙眉也只是瞬间恢复到平常的平淡。他就是这么一个寡情淡泊的人。
我以为,这个对我而言神一般存在的人,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拥有七情六欲。跟随他这么久,也不见过他染指过哪个女人,谁都看得出大当家的妹妹顾无双对他有意,可他却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直到某次在英国伦敦街道上,坐在车上的我,突然看见一旁的他忽的紧绷起全身,倏地瞪大眼睛望着剑桥大学门口。
我自作主张的让司机停车,顺着他的视线,看见宏伟的校园门口,行人匆匆,门前驻足一位扎马尾的女孩,侧着脸,阳光在她皮肤上跳耀着,很唯美的一幅画面。
我收回视线,瞥见身边的他仍旧紧绷着五官,或许,他喜欢这个类型的人,又或许那个女生对他来说不一般。
我们在剑桥大学的路旁停了很久,直至门口的马尾女生消失在校道上。回到酒店,他满脸疲惫的深深陷入沙发里,闭目扶额。
少有倦容外露的他在我眼里看来很无力。我悄悄的出了房间门,着手调查那个马尾女孩。
第二天,我们吃着午饭,他突然跟我提议想开一家公司,然后慢慢脱手组织的事。这个提议让我震惊!虽然我不明白他这个想法的由衷,但我的信仰是他,他到哪我就跟到哪,我向他表明我支持他的决心。
或许多年以后我会明白,他的决定,不过是为了回去。
那日不久后,我递给他一个公文袋,里面装着马尾女孩的全部资料和一些照片。他只匆匆瞥了眼资料,拿起一张侧颜的照片,细细端详起来,手指时不时摩挲着照片边缘。
那个女孩叫苏锦意,英籍华裔,家庭贫困,目前半工半读。
我站在办公桌前等待他的回应,良久,他才不舍的将视线离开照片,看向我,那眼神我看到了肯定,它让我很满足。
我问他是否采取些行动,他告诉我,资助她完成学业便可。
仅仅是,资助而已。我又开始看不懂他了,明明眼里的喜欢浓的不能再浓,却也只是简单的,默默地帮忙。
------题外话------
大家元旦快乐呀
本书由首发,请勿转载!
喜欢总裁复仇之深情如斯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