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历4996年4月,暴风之城。
街上还是很乱,最近在城郊打了一仗,和一波山匪。对,就是山匪,报纸上就是这么说的。
“太乱了。”街头的商店老板叹道。
但我没时间听他哀叹世道何其不公,我还要赶回去,姐姐说今天还要打仗,是的,就在城区。今天是特拉维尼小学复课第3周,但很不幸,现在它又要停一周的课。有一队叛军到了城区附近,今晚就进城。
我绕过街上的障碍物,很快就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我姐姐,安瑞拉·罗森,22岁,美丽漂亮。但是,她只有一只手臂,左手留在了幻北,因为该死的战争。
我依稀还记得那一天,姐姐和同学出城春游,回来时就在医院了,左手没有了。她的父亲把我们托付给一名官员,带到风影,却在途中失散了,于是沦落至此。但我姐姐是靠着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这里开了一家花店,要知道,在幻北解体的全球经济危机中开一家店是要有多难!我不能忘记那几年是怎么过来的,但我们毕竟熬过来了。姐姐常说,人总是能活下去的,因为希望。嗯,说这话时她的眼睛很深邃,闪耀着智慧的光芒。
也许你们也注意到了,我和姐姐不是一个姓氏。她叫安瑞拉·罗森,我是艾伦·麦吉克。对,确实不是,而且并不是什么同母异父,确实是没有血缘关系。
我是被姐姐在龙洛克斯山脉旁边捡到的,当时一只虫子就在我旁边,那时我1岁,姐姐10岁,但不要以为是我姐姐奋不顾身救下我。“是导游先生机智地开枪救下了你。”姐姐告诉我。在常人看来姐姐确实很奇怪,10岁偷偷瞒着父母去虫族出没的日暮川旁边,还领养了一个非亲非故的弟弟。
但是我知道,她不仅正直、坚强,还富有责任心和爱心,都是虫族啊!
“艾伦!快一点!”姐姐在门口看到我了。
“好的。”说着我就跑了起来。
但她有担心起来:“小心点!别摔跤了!”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话音刚落,我就被刚布的铁丝网绊倒了,哎呦,那样子一定很蠢。
“还说你不是小孩子!看!”我才刚抬起头,姐姐不知怎么已经到了我面前,手里还拿了一条毛巾,“疼不疼啊?”
“没事的。”我自己爬起来,笑着说。我跌倒的时候姐姐从来不扶我,从我刚学会走路就是这样了。她说:一个男人要是跌到了还要女孩子来扶,将来怎么保护自己所爱的人?
“你总是这样,没轻没重。”她一边埋怨,一边擦拭我身上的尘土。她今天穿了一件素白色的裙子,很奇怪。我知道这裙子是她父亲送给她的,但是要知道,自从幻北的事后,她就再也没有穿过裙子。“快走吧,史密斯先生在等你呢!”
“是吗?太棒了!”
史密斯先生,叫做罗伯特·史密斯,虽然只有26岁,但他可是个了不起的人呢!他就住在一个街区之外,是幻北战场上的老兵,曾经参加过保卫幻城的战斗,后来因为寡不敌众,终究随着大部队一同撤离了。但我可以证明,他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我们能在这里立足少不了他的帮助。
还记得刚开店那几天,因为战争,生意都很惨淡,经济也很萧条,最可气的是这里还有一伙流氓专收保护费!姐姐是个善良的人,她可以把一周的收入送给快饿死的邻居,但外圆内方的她,坚强正直的她却不肯把一天的收入给小混混。“我帮助邻居是因为他们需要帮助,但我不会拿我的血汗去养吸血鬼。”她说。
小混混们便每天都来骚扰,有的时候还在夜里砸店、泼狗血、油漆...无所不用其极。我们曾经报警,但警官们都镇压叛军去了,只有几个业余协管员,还是被混混们养起来的。
不过自从认识了罗伯特先生,这一切就变了。罗伯特先生在另一个街区开古董店,据说是个有钱人,但大家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来这鬼地方开店,地皮便宜?不对啊!他是个有钱人,而且古董店也不应该开这里来啊!这里是著名的贫民区,谁有钱买古董啊!罗伯特先生自搬到这里就是一个谜,所幸他是个随和的人,而且经常帮助我们,所以也没谁传他的闲话,只是茶余饭后议论一番罢了。
混混们也去罗伯特先生店里征收保护费,但罗伯特先生居然也不给,听说他曾经用手枪把带头的给顶了出来。但报复第二天就来了,二十多个流氓手持利器,其中还有几个带着枪。(因为暴风—枫城联盟没有实行禁枪令,一般居民家里都有不超过6级以上的防身武器,即战术散弹枪以下的武器)
看到过那一战的人都被惊呆了。我只知道罗伯特先生和他的店毫发无损,混混们倒是伤残不少。不过第二天他就被混混们买通的协管员带走了,但没几天又放了出来:因为他是退伍老兵,上边专门派了人来调查此事,几个相关人员被抓,收保护费的情况没再出现过。也就是那之后,大家才知道他是幻城城防部队的退役士兵,对他也就愈发的尊敬起来。
我总感觉他早就认识我姐姐,也认识我。第一次见到我他就说出了我的名字,不是“艾伦”,而是“天枫”。天枫,这个名字是我的本名;艾伦,只是我姐姐取的名字。“麦吉克”在古语里有“神奇;魔术”等意思,她以此取名。但是除了我姐姐,没有人知道我叫天枫...
“罗伯特先生!”我激动的叫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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