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扬静静看着身边这个刚刚睡去,吐气如兰的美丽女孩。实在无法将她和伎女联系在一起。想起踏入如家大旅馆后发生的一切,他感到一阵眩晕。
发生了如此大的变故,陈扬开始同情起自己来,感觉自己成为了某部悲剧小说的主人公。
他目光呆滞的望着天花板,在心底跟篮篮说了很长一段话:
篮篮,即使到了我看见杰四邦的瞬间,我还是逼自己相信你不是小姐。但是直到现在,我不得不勉强自己接受这个事实。
作为一个小姐,蓝蓝你真的很失败。
你看看你,浑身上下,哪里还有一点小姐的模样?
在我生活里的你,温婉美丽。不浓妆艳抹、不抽烟、爱篮球、还忍受尺寸不合买断码货......
认识你以后,我曾一度坚定的认为,余生有了着落,不用再浪荡和漂泊。但是就算诸葛在世,也不可能预知,我在篮球场上认识的,喜欢看球和打球的你,居然是个□□。
我原本以为□□这个行当,一般晚上开工,白天就是睡觉和打麻将,或者脸上挂着浓妆逛街。你让我对这个职业有了新的认识。我也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段美好的姻缘。现在看来,这只是一场闹剧味十足的邂逅。
你一定像我一样,清楚的记得,我们的初见。盘江西路的街头篮球场。那时候盛夏,球场边的银杏树还没有现在这般黄。我钟爱篮球,对自己一米七五的身高还算满意。上大学那会,班上喜欢运动的男生大致分两队,一队是像我一样喜欢篮球的,另外一队是喜欢足球的。起初在人数上,篮球队是占绝对优势的。后来,一米七以下的基本都去踢球了,可能他们觉得踢足球,他们的身高还算黄金,觉得在这个领域会更有建树。还有,大家一起跑来跑去,踢来踢去,水平的差异也很难看出,基本上只存在体力的差异,这样踢着真没多少压力。运动不就是要快乐吗?更重要的是,足球,才是天下第一大球。于是他们乐此不疲在光秃的足球场上奔驰着,声嘶力竭的叫喊着,像极了发情的野马。
那年世界杯期间,有好几次我去宿舍小卖铺买方便面。老板说,卖完了,货还没到呢。我知道是那一帮帮熬夜看球的足球迷们干的。
雷人的是,我们的足球迷们,经常把显示器一分为二,右边播着世界杯,左边放着苍井空。有几次我忍不住和他们一起看了,但我发誓我连余光都全部在苍老师的身上。我对足球真不感兴趣,因为我的高中,没有足球场,以至于等到上了大学,我都没踢过足球。我认为,与其从零开始,追赶他们,不如放弃治疗。
大学毕业后,和无数小伙伴一样,出了校门,恋爱丢了,课本丢了,那些没用的证书也尘封床底。但篮球却一直陪伴着我。当下快节奏的生活,连小区保安都喜欢说自己很忙,我却总有打篮球的时间,可能我是幸运的。
回到那个和你相识的午后吧,那天下班后,我抱着篮球去了球场。可能大家都在吃晚饭的缘故吧,球场没人。我玩命的练着干拔跳投和突破。
该死的邂逅开始了。
远处走来一个抱着篮球的女孩:白色球鞋、黑色短裤、淡绿色的v领短袖体恤,白皙的手臂上带着淡黄色护腕……
精致的五官,婀娜的身姿,阳光的打扮。你的美让我不想用过多文字修饰,因为一旦认真形容,我知道将会用尽所要关于美丽和性感的褒义词。
光顾着看你了,以至于我把球拍到了脚上,转身追球。在我抬头和你对视的一瞬间,你大方的笑了一下说,帅哥,一起玩吧?
好啊,好啊!我连声答道。对我来说,帅哥显然是一种恭维,再加上出自你口,所以我当时兴奋和激动真的是无以复加。
你的到来,让那些平日里绚丽夺目的野花黯然失色。我一边不停的“偷窥”着你,一边激动的投篮。就在那么恶劣的投篮环境下,我的命中率居然没有下降。我恨不得要扣篮,但无奈于地心引力和差劲的弹跳。
我们来斗牛吧?你抱着球调皮的说。
你喜欢自虐,来吧,我让你几个球。我当时甚是得意。
然后我们的斗牛开始了,但是很快又终止了。因为球场来了人。那两个打扰到我们二人世界的人,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年纪和我们相仿。从着装上看出,他们都是热火队的球迷。那时候我只有一个相法,如果球场是收费的,我要包场!
打球的人陆续来了,我们开始了三三,你跟我一组。那天下午,男人们都打得史无前例的卖力,一个个像吃了过期□□一般兴奋。我想这种状态绝对不是红牛和可乐能做带来的,可见你魅力的巨大。你还记得吗,一位上了年纪的大叔甚至在激烈的争抢中扭伤脚踝。
打完球,我们同行了一段路,我当时说了一些认识你很高兴之类的废话。也从你口中得到了一些信息,你喜欢看nba,最喜欢的球星是诺维茨基。你喜欢去道场路的理工大学看男生打球,自己很少跟男生一起打。而盘江西路这个篮球场,你是第一次来。
那我们真是太有缘了。记得当时我笨拙的说。
接着我又说,你以后别去理工大学了,都来这里吧玩,我可以教你打球。你笑着答应了。
我还跟你要手机号码,你没给。只是微笑着说,你还来会的。
我既失落又高兴的。
最后,在一个岔路口,我才问了你的名字。你微笑着说,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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