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清晨的第一道光照亮大地的时候,一切仿佛都充满了希望,但对于那些身活在黑暗中的人,希望这个字眼永远都不会存在。
我叫绿竹,是一个孤儿,从小被主人养大,主人教我武功和用毒的本领,我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为主人铲除所有挡在路上的人。14岁的我便习武有成,用毒的本领更是出神入化,从那时起我便开始执行主人的一个又一个命令。我不知道我算不算一个冷血无情的人,每一次杀人我都没有任何感觉,很多人会对血感到恐惧,但我每一次见到要诛杀的对象口吐鲜血倒在我面前,我满心都是完成任务的快感,生命这个词在我的眼中没有任何意义,每一次执行任务,我都隐隐希望自己可以死在目标的手中,因为我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却又没有足够的理由去死,如果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被对方杀死,也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去取那本古兰经是我执行过的最简单的任务,原因是那个叫凤云霏的傻小子居然对我深深的着迷,整天追着要把古兰经送给我,天下竟有这样的好事。他说我长得像画中的仙子,这是真的吗?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别人只会咒骂我是天下最毒的女人,希望我不得好死,他却说我是仙子,从那以后我开始喜欢照镜子,我开始想象如果自己打扮得像那些大街上花枝招展的少女,会不会也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我开始想象如果我能过正常人的生活,那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呢?
“少爷,果然不出你所料,我们还真是被贼盯上了,还好我们早有准备。”六九得意地从枕头里掏出昨晚他睡觉之前藏起来的一百两银子。出门在外,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最晚被李亮偷去了二十两银子更是给了凤云霏二人一个警醒,这剩下的一百两可不能再出什么意外了,所以他们用石头替换了钱袋里的银子,而将银子藏在枕头里。一大早,六九见怀中的包袱被人打开了,发现钱袋又不见了,暗自赞叹这个主意实在太好了,以后一定要将银子藏在隐秘的地方,然后弄一袋石头让那些小偷们去偷。
二人收拾好包袱,正要去柜台退房,正巧见到一脸倦意的李亮也在柜台处。
“李公子昨晚睡得可好啊?”凤云霏笑着打招呼。
“托凤公子的福,在下昨晚睡得好着呢。”李亮给了凤云霏几个白眼,一脸厌烦地看着天花板。
“我家少爷好声好气跟你说话,你……”
“六九,快去结账!”凤云霏看着李亮的表情,险些就忍不住要笑出来,昨晚那个人影,看身形就知道是李亮,这家伙昨晚打开钱袋看到里面装的都是石头,估计脸都绿了。
此去韩城还有两三天的脚程,途中再无村落可以歇脚,凤云霏吩咐六九购置好二人三天的口粮,便上了路。
“小姐,你这一路上到处去偷别人的银子,到底是为了什么啊,咱们身上的盘缠可够多的了……”
“无影,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难道你还不了解我?你不觉得成功从别人身上偷到银子是一件很有快感的事情么?那些公子哥一个个骄傲的不得了,本小姐从他们身上把银子偷过来就是要看看他们发现银子被偷后一个个挫败的样子,哈哈哈……”
“可是小姐,那些被你偷到银子的公子哥,他们哪有露出挫败的样子啊……”
“少废话!那个凤云霏竟敢摆了我一道,刚才还要奚落我,看我不收拾他。看他们两个去的方向应该是韩城,正好我们要去那个地方韩城是必经之路,嘿嘿,看来路上还是有机会的。无影,用你高强的武功把本小姐这几天挣来的银子悄无声息地送给穷人吧。”
“是……”无影转身便飞上了屋顶,再一转眼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人皆有爱美之心,喜爱美丽的花朵不是女子的专利,六月是山花烂漫的季节,凤云霏行走在大自然的气息里,心情无比的舒畅,想象着如果能在山间建一栋房子,养几只小狗,整天与青山为伴,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天色渐渐暗下来,前方不远处是一所简陋的茅屋,看样子像是猎户平时打猎落脚的地方,凤云霏二人决定今晚就在茅屋里过夜。简单清除了屋里的蜘蛛网和灰尘,二人一人找了一个草垛作为今晚的床,才刚刚整理好,一阵敲门声响起,二人正纳闷,这荒郊野外的怎么会有人敲门,突然门开了,外面却不见人影,六九着实吓了一跳,心想着难道闹鬼了,凤云霏从来不相信鬼神之说,拿着火折子就往门一探究竟,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门口,凤云霏吓得后退了好几步。
“凤公子,是你们啊!太好了!”待火折子照清来人的脸,原来是李亮!
“是你啊,李公子,你刚才可吓死我了!”凤云霏道。
“两个大男人还怕鬼,哈哈哈,笑死我了……”
“深更半夜跟在我们后面,非奸即盗!”六九瞟了李亮一眼。
“六九兄这是哪里的话,在下也只是途经此地,看见房间里有光,才想要进来借宿一宿的,没想到竟遇到熟人了,真是太巧了!”
“既然如此,今晚还请李公子多多关照了。”
李亮取了一些草学着凤云霏他们的样子铺在地上,哪知躺上去之后浑身不自在,躺了不知道有多久实在受不了,只有起床去屋外逛逛。
“无影,你睡了吗?”李亮朝着四周轻轻的喊了一声。
“没呢,小姐。”前方的大树后闪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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