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凤看了篮子里垫底的稻谷,眼里升起一股叹息,随即安慰自己,今儿个运气还不错,捡的稻田是富户家的,总算是有点收获了,不至于空手而归。
她在心里寻思着,回去后一粒粒剥开来,也能够熬上几碗稀饭,总算是为小五添点营养了,还没容她太过开心,差一点一脚踩空,滑进小河里,好在林凤眼明手快,一个熟练的后空翻,很快就稳住了身子,也不顾河岸的露水,在草地上坐了下来,捂着肚子,强忍腹中的饥饿感。
这种情况,林凤已经十分熟悉了,这种眩晕感,是长久的营养不良,食不果腹造成的,只要坐下来休息一会儿,情况就会有好转。
若是之前,有人告诉林凤,有一天她会落得三餐不继,连吃饱都是奢望,她一定会笑得下巴都掉到地上,满脸冷艳高贵,睥睨天下的模样,要知道她可是得道小高僧,天下抢着请她吃饭的人,能从北京排到上海,多少人以见她一面人。
但是这古话说得好,任由旦夕祸福,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遇到什么,就如同曾经名扬海内外的得到小高僧一样,她现在她的确就面临着三餐不继的情况。
林凤透过波光粼粼的河面,看着水面倒映出来的陌生容颜,凤眼高鼻,朱唇尖下巴,整个小美人胚子一枚,即使长期的营养不良导致面黄肌肉,却也掩饰不住清秀的模样。
她却对这副尊荣忍不住露出一抹苦笑,若是佛祖知晓她成了这副模样,让佛祖情何以堪啊!
太阳升起,照在清澈的荷面上,泛起一片斑驳的霞光,晨风吹过,荡漾出一片瑰丽的景象。
整个村庄也都被这片迷人的霞光笼罩,如同一副瑰丽的画卷,蜿蜒的小路四通八达,路边的野花野草,充满着野趣,远处或高或低的树木,参次不齐的屋顶,构成一副怡人的图画。
这原本是林凤最喜欢的乡村风景画,可此时林凤嘴角的苦笑却蔓延到了眉梢眼底。
因为此林凤非彼林凤,这具七岁小萝卜的身体里住进了一个叫做悟真的小和尚,虽然只有十三岁的年纪,却已经能打败寺里的十八罗汉,揍的武僧堂的师侄们下不了床。
或许因为佛祖看不惯她揍人无数,居然让她在半个月前莫名其妙的穿到这个地方,最可恨的是,这个世界的人男女不分,她明明是铁铮铮的男儿,偏偏说她是个女子。
气死人了,她私下里偷偷仔细验过身体,她的身体跟前世的自己一模一样,不是男儿,是什么?
师父说过,世人愚昧,果然如此,竟然连男女都分不清楚啊。
林凤不是喜欢与人争执的,更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但对着一屋子弱小妇孺,她实在动不了手,但却以绝食逼得林家人承认了她男儿身份,如今穿的就是男孩子的衣裳。
林凤从小佛根深重,向来以为一切皆有因果循环,所以对于她穿越之事,她不过是眨眼间就接受了,心中认定佛祖既然让她走这一趟,必然是佛祖的道理,她只当作是一次苦修历练即可。
只是,半个月过去了,一向能忍受苦痛的小“和尚”,也认为这次苦修历练太难熬了些,她真的真的快饿死了。
坐了半响,等那份眩晕的感觉过去,林凤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补丁补着补丁,旧的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衣裤,跺了跺露出脚指头的破布鞋,深深的叹息了一声,狠狠地摇了摇头,不愿意再想下去。
若想成佛,必然要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不是吗?
其实,也并非一无是处,前世她自小就被弃之荒山,虽被师傅捡回山上,但出家人一向单薄七情六欲,对世事皆是淡然,林凤从未体验过家庭温暖,这一世至少这次给了安排她一个家,也让她体验万丈红尘,心有归宿的感觉。
林凤再有佛根,小小年纪的她也难免对人心向往生出一份念想,前世,有来学武的弟子,时常念叨家里的爸妈兄弟,她也会生出一丝惆怅,这一世总算是圆满了,所以也很愿意为林家人筹谋。
她将柳条编织的篮子轻而易举的跨到肩上,缓缓的站起身子,准备回家。
一转身却发现前边站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农家少年,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裤,膝盖和胳膊肘也打着补丁,可是这身补丁衣裤,却丝毫未破坏少年的讨人喜的气质,眉峰清秀,狭长的眼睛,眼神明亮,挺直的鼻梁和憨厚的嘴唇,整个人都充满着青春神采。
这少年林凤不陌生,穿过来两个月中,她见过他几回,是隔壁邻居家的二小子——黄元甲,当初听得这个名字的时候,她还暗自好笑了一番,幸好黄家不姓霍,否则她真的会当场笑喷出来。
黄元甲显然没有想到林凤会忽然转身,脸上升起可疑的两团红晕,然后结结巴巴的说道:“林凤……你……你没吃饭吧?这个给你!”
说话间就走了过来,将手伸了出来,是一个拳头大小的红薯,虽然烤的有些焦,而且是冷的,但林凤还是情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好不容易才克制住将红薯夺过来塞进嘴里的yù_wàng,摇头:“不用,这应该是你的午饭,我不要!”
林凤虽不太懂人情事务,但也听这具小萝卜头身体的娘江氏说过,黄家的情况也就比林家好一点,这颗烤红薯显然是黄元甲自个儿的午饭,她要是吃了,黄元甲就得饿肚子了。
她来了这半个月,发现黄家跟林家走的挺近的,黄婶子是个心善的,但是也不能白白吃了别人的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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