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第四队,则是以孙信为首--好吧,他根本没有想过希望单干的自己会被人当作第四队,而且还是三人选他是要怎样?比起热血的白领男他,可是半句话也没有说过啊,甚至连正眼也没看过他们一眼,所以那两个女的是m吗?是被忽略反而会兴奋的体质?
完全想不通她们的思路,孙信无语地看着选了自己的两女一男,也不知道现在该说什么才好,憋了好一会才说道:“我叫孙信,我们……嗯,一起加油吧。”
“好的!”较为年轻的女中学生以信任的目光看着他,礼貌地点头说道:“我叫董泳,信哥哥你可以叫我小泳,什么我都愿意做的,这六天要麻烦你了!”
信哥哥是什么鬼啊?你看起来应该也是高中生了吧?装年轻也装得太过了,这女的是那种麻烦又叽歪的类型啊。心里太多的话想说,孙信发现自己一时间竟无话可说,只能平静地凝视一脸无辜的董泳,点了点头。
“叫我alma就可以了。”另一边,身穿职业套装、看起来该有二十八九岁、束长马尾的女人抱着手,冷冷地说道:“这六天麻烦你了。”
alma……爱玛小姐是吧,你那句这六天麻烦你了是用命令的语气吧?这人是怎么会事啊?态度比起说麻烦你了,看起来更像是我加入你的团队,是你的荣幸,不需感谢了--这人的态度是怎么会事?
而最后,则是那名肌肉盘虬纠缠,牛高马大的青年。他高兴地上前握着孙信的手,敬佩地说道:“叫我小宾就可以了!我见信哥你临危不乱,冷静又不屑招揽别人,一定是胸有成竹的人。虽然我说不定帮不上什么忙,但有什么事即管和我说,我一定会尽力办好,不会拖大家后腿的!”
小宾……看着他那比自己大腿还要粗的手臂,孙信只想说小宾你一点也不小啊,而且说起话来这么多成语,想不到你也是个有文化的人呢。果然是个能将我发呆的表情也分析出各种深意的答卷高手,文化素养不错啊。
与小宾好好地握了一下手,孙信忽然想到,自己现在说不带队的话不会他被揍吧?这手臂,被他揍的话应该是会重伤,打脑袋的话会脑震荡吧?
好好地深思熟虑一番,孙信最后决定顺应民意,毕竟很多时候人们有危险时不必跑得很快,只需要在有危险时跑得比别人快就行了,而看着爱玛小姐那双黑色的高跟鞋,孙信相当放心自己能跑的比她快--只要小宾别把他往后方砸就可以了。
四人虽然互相介绍认识了一下,但由于并不熟悉,也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而就在气氛变成尴尬的沉默前,一直笼罩着众人的银色罩子忽然便消失无踪,露出了一直被隔绝在外的世界。
孙信抬眼望去,入眼的是一望无际的蓝天白云,以及一栋栋直入云霄的高楼大厦,而他们一行人,则处于某座大厦中的露天空中花园之中。
四周的环境很优美,让人有种置身于真正的花园般的感觉--除了那一道道把聚集在花圃中的他们当作疯子的目光外,一切都很美好。
没有去到某种危险的丛林之中,没有野兽与怪物,没有危险,他们就在人类的文明之中。
所有人都惊呆了,即使冷静如孙信亦不例外。只是孙信所惊讶的却并非这里环境,而是对这熟悉的地点所发出的--
这里是洛杉矶欧姆尼酒店,而他半个月前才刚来过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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