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鸿煊一听,有些为难的摇了摇头,“这个,我只知道他去了漠北,具体什么行动,怎么安排,恐怕连父皇都不知道啊。”
“皇兄此言差矣。”莫鸿烨露出一抹志满意得的表情,“什么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皇兄可知道?”他一边说一边轻轻往后一靠,“我知道他准确的藏身地点,还知道他将走那条路,什么时间走!”
“哦?老三你本事不小啊?”太子一听这话太高兴了,这简直就是得来全不费功夫。“不过,你怎么知道的,消息来源靠谱吗?”
“这个就不劳皇兄操心了。等我拿了线路图,咱们可以乘机下手。”莫鸿烨点点头,“伪装成鞑子干的。”
“不用伪装。”莫鸿煊兴高采烈的回到,“本王可以直接和忽尔金说,反正他也一直想动手。这一次将会是我们合作以来最完美的一次事情。”
听了他的话,莫鸿烨的眼中闪过一道诧异,他随后又想起了自己的决心,终于还是点了点头,“皇兄的想法极好!我这就去要他们回程的路线,皇兄只需与对方联系好,我们就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了。”说罢,他站起身拱了拱手,“皇兄,事不宜迟,我这就去要回程线路。”
莫鸿煊没有多留,将他送出了东宫,站在东宫的门口,他再一次拍了拍他的肩膀,“老三,有了你,本王如虎添翼啊。好好干,本王会记着你的好。”
莫鸿烨并无多话,只冲着太子抱了抱拳,就快马加鞭的回了三皇子府。他三步并作两步的回了书房,找了张洒金花笺,仔细的一裁为四,取了其中的一片,写下了一排端正的蝇头小楷,“速将回程线路传来。”写完,他信步走到书房后面不远处的一排鸽舍。不多时,便见到一只洁白的鸽子咕咕叫了几声,飞出了院子。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夕阳的余晖将达克城涂上了一片金色,这正是人们倦鸟归巢的时刻。古丽客栈的一位客人,也迎来了属于他的一只信鸽。他小心的解下信鸽脚上的字条,展开看完了,便丢入了房中的炉火里。抚了抚鸽子身上的羽毛,他随手抓了把粟米喂给鸟儿。一边看着鸽子吃食,他一边漫无目的的想着什么。就在这时候,房门被敲响了。
“田可,田可,吃饭了!”门外有人招呼着。
“好,来了。”田可轻轻将鸽子放在窗口,“玩儿去吧,晚上再来找我。”
洁白的鸽子像是能听懂人话似的咕咕叫了两声,然后拍拍翅膀飞出了窗外。而这一刻,客栈的后厨里,小哈桑转头看来,正好看见了鸽子飞走的身影。他琥珀色的眼珠一转,皱起了小眉头,奇怪,那屋子不是封大哥的队里的吗?怎么还有人自己养信鸽?仰头看了会儿天空,再没看见鸽子的身影,他突的站了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拔脚就跑。边上正揉面的大婶见了,连忙喊了声:“哈桑,你活儿干完了吗?”
哈桑头也不回的挥了挥手,蹭蹭蹭的就绕去了后街。
七拐八扭的绕了半天,他终于停在了一扇不起眼的老旧木门前。谨慎的左右四顾了一下,发现四周并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哈桑小身子一扭,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封大哥,莫大哥,有情况。”他一边推开屋子的门,一边压着嗓子嚷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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