辈子,与你同生共死,值了。”那次争斗异常激烈,恶棍向疯狗一般向我们扑来,我为了掩护他身负密密麻麻的刀伤,吼着:“快走!!!”他将我们辛苦骗来的钱扬洒在空中,奋不顾身的拽着我跑,我知道他没那么大力气拖动我,所以我也拼死迈动着双腿,那感觉就像被灌了铅一样沉重,挪不动步,我看到他转过的脸庞鼻梁凹陷,额头被掀了一刀,皮肉翻绽着,就像腥红色的玫瑰。血液从伤口流淌,铺染了他半面脸,顺着眼眉延伸向地面,可他还是那副神情,嘴角扬着傲慢的弧度:“我怎么能丢下你。”他那顶牛仔帽早已不见踪影,我记得他曾跟我说过那是全球昂贵的限量版。散落的钱吸引了大部分视线,我们钻出人群,按计划好的逃跑路线窜进一个死胡同,打开马葫芦盖栽入下水道。接下来的几日我们都是在那里度过的,他用小刀裁剪掉价值不菲的黑皮风衣为我包扎伤口,我俩不厌其烦的玩着塔罗牌,彼此笑的像个sb。我有个恶习,他也很清楚,就是见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我相信不光是我,大部分男人都好这口。但我必须承认,崔斯特的确比我更能吸引女人的目光,毕竟他打扮的就像个花花/公子,而我则是个邋遢的抠脚大汉。可只要我看中的,他从来不跟我抢,哪怕是他先搭讪的。我俩时常在深夜混酒吧,点两杯酸甜味的鸡尾酒,优雅的像个绅士般看舞池里扭动的屁股。他总能勾搭上几个,然后带到我面前,推脱有生意上的事要处理,再趁机溜走。至于机会能不能把握住,则要靠我自己的本事了,一般我发挥的都还不算赖。“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再华丽的衣服也有被抛弃的一天。”崔斯特:我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变为他口中华丽的衣服,当逮捕我的警/察告诉我我被他出卖时,我认为警/察是在挑拨离间,直到拿出他提供的确凿证据。我背负了所有罪名,连同他的那份嫌疑。一晃十年了,我寒窗铁狱,他逍遥自在、歌舞升平。直到今天,才来看我。。。倘若真的有一天,我能用枪指着他,我会二话不说就一枪打爆他的脑袋么?我会么?我想至少得先问问他把我卖了多少钱吧,假如太便宜的话,再崩了他也不迟,嗯!就这么办。
喜欢英雄联盟英雄传奇请大家收藏:(m.shudai.cc),书呆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