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儿在燕京倒也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林家再怎么说也是燕京的超级家族之一,不少公子哥听到林子风的事迹,都有些怕怕的,还是那句话啊,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若在以前,他们倒也还敢在明面上讽嘲林子风几句,毕竟都是有身份的人嘛,谁会有那种同归于尽的想法啊。
于是乎燕京的公子哥们帮林子风起了个外号叫疯狼,一只受过伤,经历过生死边缘的疯狼,而林子风手下的战狼帮则彻底解散了,这原来是林子风手上唯一的力量,不过,对于现在的他,有或没有也无所谓了。
两母子搬到了一处郊区生活,在郊区的空气质量还不错,但对于林子风还是怀水车薪啊,这五天来,他不断在吸收着近乎方圆一里的天地元气,但奈何还是太稀薄了,不过倒也让他把身子骨养好了。
“几百年过去了,果真如‘天机子’所言,末法时代来临了,按现在这进度,我想把丹田中的‘蔓荼萝’彻底清除出去,恐怕也得花上半年时间啊,真是苦逼啊,这样下去想为兄弟们报仇,也还不知得到什么时候呢,白便宜那死娘们了”。
林子风站在窗台上,忍不住苦笑道,蔓荼萝毒是一种相当奇怪的毒,是林子风在未出世时,还在母胎中便中了这个毒,这个毒对于婴儿近乎是致命的,也亏林家家财雄厚,颇有些灵药,才让林子风苟延残喘的活下来,林子风知道,下毒之人必是林氏的人,就算不是也脱不了关系,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他当不了林家的下一任家主。
蔓荼萝这个毒是相当怪异的一种毒,若是一般人服用,根本不会出什么问题,甚至还有些小好处,若修行之人配以灵药服之啊,更可以增添修为,产生淬体的效果,亦只有无抵抗力的先天婴儿,服用了才会造就身体过渡虚弱,还会占据了先天婴儿的丹田,让其基本上无法修练,严重的更会因营养不及时而亡。
在林子风前世之时,他的好友‘天机子’就曾预言过,说末法时代将来了,也还曾警告过他,说他将会有一场大劫,只是林子风再怎么也想不到,如自己儿子一般的林动天,居然会对他背后下手,这实在是不可预料,如若不是真的发生了,他也不会相信,那会是真的。
“儿啊吃早餐了,快进来吧”。
将母非常开心的在大厅里头道,能跟儿子过上这么朴实的日子,对于她来说也还是挺幸福的,儿子开心她就幸福了。
“好,我立刻就进来”。
林子风去洗手间洗了下手,便来到大厅中,餐桌上放着小米粥咸萝卜,还有挺不错的炒米粉,看上去倒也挺诱人的,林子风当下便不客气,喝了碗粥,吃了些米粉。
打了个小饱嗝后,他便出门去了,他想到名花市场,或药材市场逛逛,若遇到些不错的药材,对于修练可是有不小好处的,可以大大增加他驱逐‘蔓荼萝’毒的速度,这个毒不除,他就别想再进行修练了。
融合了今生的记忆,林子风对于现在的这个世界,也还是觉得挺新奇的,飞机大炮核武器,这些东西的战力有够强的,除非踏入了‘金丹’之境,不然现代科技武器,对于修行者们都有着致命的杀伤力,他实在有些不敢相信,普通人竟可以造出这么强的武器来,让他不得不感叹,人类果然是天生的创造者与毁灭者。
身为华夏的大城市燕京,它的名花市场还是蛮大的,各种各样的名花,在这里几乎都有,林子风会来这里,是因为有些罕见的灵药与某些花是异常相似的,或是相生相伴的,眼光差些的人基本都看不出来,大部分人更近乎是连听也没听过,虽然希望渺茫,但也总比自己老实呆着好啊。
名花市场虽然挺大,但人却并不多,毕竟除了这方面嗜好之人,都不太会舍得花大钱买个花什么的,只能看不能吃,没什么实际郊用。
林子风虽然穿着随意,但人还是挺帅气的,气质也不错,典型的高富帅,所以他一进来,便有身材火辣,很是妖娆的美人儿来接侍他。
那美人儿叫黄丽丽,她颇为热情的对林子风道,“这位帅哥,请问你想勾买什么类型的花啊”。
对于黄丽丽的热情,林子风倒也见怪不怪了,这个时代的女性半点也不含蓄了,大多数都是物质性的,还有不少纯粹就是拜金女,所以对于黄丽丽的过份热情,他也只是礼貌性的回了一句。
“哇亲爱的,你就给我买这株花吧,真的好美呀”。
一个小妖精般的少女,挽着一个男子的手臂,很是嗲声嗲气的道,弄得那男子都有些酥酥的感觉,差些就要开口答应下来了,但他一看那价钱,不由脸抽搐了一下,天价啊,小小一盘花竟要一百万。
那是一盘紫金花,在世界上非常的罕见,近乎绝迹,也就只有在原始森林中才偶有出现,花朵半金黄半紫色,实在是美极了,简直是花中女帝,什么花也无法与它争艳。
“这位美女,你可真有眼光,这盘花名为紫金花,据说此花百年才开一次花,每次花期为一年,常年伴之身旁,还有延年益寿,长保容颜的效用哦”。
一位女销售员带着微笑,极为专业的介绍道。
“狗屁,胡说蒙人吧,什么延年益寿啊,你当我是恺子还是冤大头啊”。
那男子忍不住斥说了一句,那女子也是不由一呆啊,她也看到价格了,上百万怎么说也大贵了些吧。
此时不少人都被这盘紫金花给吸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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