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予凡在听到“不举”两个字的时候,嘴角就狠狠地抽了抽。
他那脸色比锅底还要黑:“大哥,你当这是什么光荣的事儿?是不是还要带你去机场的广播室里向全世界、通报才行??”
“呃,实在抱歉,我这不是太震惊了嘛!”靳宇轩一脸的无辜。
要是夏清雅在这儿,一准儿会说这男人又开始扮猪吃老虎了,装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
得亏吴予凡没什么力气,不然这两人该在机场到达大厅里就开始动手比划两下了。
因着吴予凡的“怕死”,靳宇轩接了他就直接往医院开,一刻都没耽搁。
有了靳宇轩的特别叮嘱,医院各科室也都是绿灯全开,当天能做的检查全都做了。
还有抽血验血之类的特殊项目只能等到第二天空腹再做,谁让这家伙到的时候已经是大晚上九点多了呢?
“你好好在这儿休息吧,我先回去,家里还等着我吃饭呢。有什么需要就跟医生护士说,他们会尽力满足你的。”
靳宇轩倒了一杯温水递给吴予凡,不愿意再待在这儿。
吴予凡接过杯子,目光探究地看向靳宇轩:“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以为你见到我会先揍我一顿。”
虽然上回夏清雅生病的事儿没有挑明了说,但是相信两人都心知肚明到底是谁捣的鬼。
上回靳宇轩把药剂寄过去给吴予凡,不正表明他已经猜到是谁干的了么?
以靳宇轩那睚眦必报的性子,明知道谁是罪魁祸首还能如此淡定,实在是太不寻常了。
吴予凡觉得自己这次回来似乎太顺利了,靳宇轩甚至都没摆脸色给他看,不合逻辑啊!
面对吴予凡的质疑,靳宇轩冷哼了一声:“我是想过要把你小子打残,但你都这么惨了,我要是真的动手,那就胜之不武了。等把你治好了再来公平竞争,反正我媳妇儿没什么事儿了,她如果还在遭罪,那你一踏上b市的土地就被我灭掉了。”
这么中肯的一番话,让吴予凡不禁好笑。
可惜他如今的身体就连情绪稍微激动点儿都不行,立马就咳得跟什么似的。
靳宇轩拍拍他的肩膀:“行了,明天我再过来看你,再不回去,我媳妇儿就要饿坏了。”
吴予凡点点头:“好,明天见。”
带上病房的门,靳宇轩脸上的笑意全无。
他如果这么轻易就放过吴予凡,那他就不是靳宇轩了,就算夏清雅的身体如今已无大碍,但上回遭的罪靳宇轩可是记在了心里,就差没有用小本子记下了。
对敌人最好的报复,不是将他一刀捅死,而是凌迟一般,慢慢来,一点一点的磨光他的意志和勇气。
让他长期在病痛中受折磨,渐渐绝望,最后在绝望中死去。
靳宇轩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善茬,他在此前没有真刀真、枪的对付过谁,但是这一次,他绝对不会手软。
五月的b市,早晚还是有些微的凉意,不过比起寒冬酷暑,这气候还算怡人。
靳宇轩降下车窗,让车外的习习凉风灌进来,b市可是难得有好空气。
想到家里有个小东西在等着自己,靳宇轩不禁又加快了车速。
以前他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恋上家,还在医院工作的时候,忙起来就直接睡在办公室,以医院为家也不稀奇。
可是自打有了夏清雅,靳宇轩大部分时间都按时下班,不必要的应酬都推掉。
那些山珍海味觥筹交错的场合,远比不上在家里守着一盏暖灯,有佳人作伴吃着最普通的家常菜。
家的感觉,不就是有了人,才会觉得温暖温馨么?
不然就是一屋子冷冰冰的家具,摆设再多,也没有一丝丝的人气,那不能叫家。
下了二环高架桥,再过两个红灯,就要到家了。距离越来越近,靳宇轩脸上的神情也愈发的柔和。
进门后,小东西会是怎样的状态?
是不是还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儿?还是已经做好了饭菜,坐在客厅里看电视?
听到他回来的动静,会不会飞奔过来,扑到他怀里?
想起夏清雅软软糯糯的叫“老公”,靳宇轩的心柔得几乎都能滴出水来了。
车窗外飘来一阵诱人的香味儿,趁着等红灯的空当,靳宇轩往外看了看,街边有位大妈在卖烤红薯。
似乎小东西挺喜欢吃这玩意儿。
每回经过看到的时候都一个劲儿地咽口水,以前靳宇轩总嫌弃街边的小吃不卫生,不准她多吃。
可后来想想,他们俩在外吃饭的次数不少,像这样的小吃会吃到的机会反而不多,也就随她去了。
过了十字路口,靳宇轩靠边把车停下,打着双闪灯,快步跑过去买了两个烤红薯。
生怕回到家会凉,他用自己的西装外套把红薯包起来保温,一点儿都不在乎那是一件昂贵的英伦纯手工制作的西服。
打开家门,看到的就是一室暖黄的灯光,靳宇轩暖到了心里。
他的拖鞋已经从鞋柜里拿了出来,整齐地摆在玄关处,夏清雅每次回来都会顺手做了这件小事儿。
很琐碎,但她却从未忘记过。
“你回来了?汤还在炉子上温着呢,我去把菜热一下,你先去换件衣服,洗了手出来就差不多可以吃了。”
夏清雅踢踏着拖鞋从客厅里走过来,对靳宇轩说了两句,就径直往厨房去了。
靳少爷拿着手里还热乎乎的两个烤红薯跟上去,打开了外面的纸袋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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