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抓了抓本就乱蓬蓬地短发,没心没肺地笑着补了一句:“唔…………那时看着京若像个花仙,才真是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呢。”
她说得轻松,完全像在说儿时的趣事,简谦言面上随着她的语气也淡哂,心口却揪着,流出血来。
喜欢画画无人支持;参加比赛无人接送;拿了奖杯无人鼓掌;被狗咬伤回到家,所谓的家人却一家三口刚刚从外面庆祝回来。是这样吗,庄挽?
简谦言看她拿炯炯有神的眼瞧着他,看来的确是要他花点心思才能哄她睡了。长指继续瞧着桌面,若有似无的节拍,薄唇轻启:“听你这么一说,狗真不算一种长了眼睛的生物。”
顿了顿,他转了转墨色的眸,垂下眼帘把玩着玻璃杯,“可我小时候,大半光阴与记忆都是与狗这种生物有关的。家父家母走得早,家姐在我几岁时做了庄家人。我学乐器学语言学计算机学金融哲学经济之类的,也就是小孩子要学的东西,身边都习惯性地让一只小狗跟着,而且每学一种东西都得是不同的小狗跟着。管家不让,说不卫生。然后我把那位管家辞了,后来再也没人管过这件事。”
庄挽睁大了眼睛问,为什么要让小狗跟着,还得是不同的小狗。简谦言妖冶地笑开了,“因为一个人学东西时,旁边有个活的东西跟着,我就能跟它谈论炫耀。高谈阔论有助于我思考。同一只小狗听我说多了,估计会被我嘲讽至死。”
庄挽心里顿时很不好受,该有多孤独,才需要用这种方式来挡住寂寞呢?
她一直就不怎么了解简谦言,只知道他年纪轻却极厉害,知道他生得特别好看,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人,不,是最好看的人。以及从庄家人口中琐琐碎碎的话语拼凑起来的关于他的片段,父母早亡,姐姐早嫁,自小便坐拥雄厚家产,在英国上的中学,美国上的大学,大半时间在国外,嗯……还有就是和小姑订过婚。
但她约莫知道他是个孤独的,周身总是冷清,其他的,她就看不清了。
庄挽看着他垂着眼帘晃着玻璃杯,一副冰冷疏离的样子,她不能自控地从被窝里倾过身子去,一手轻轻握住他敲着桌面那只修长如玉的手,纤细的尾指在他的手掌心挠了两下。
手心传来轻轻的痒感,简谦言微抬起头凝神看她,心里涌动着什么东西,一下子流窜在心室心房间互相激荡着。他知道她向来聪慧十足,却不知她能灵动如斯,她知话语苍白,就以一个小小的、意味十足的动作,来传达她所有的理解与懂得,恰好他是个无比剔透的,于是便尽数接收在心。
知道“懂得一个人的寂寞”有多大的吸引力吗?
小说中的陆小曼,在沙龙上做着那个光鲜亮丽的女主人时,只有徐志摩上前对她说:“你看上去很寂寞,夫人。”陆小曼就爱了他一辈子;传说中的人鱼公主,用歌声迷惑来往的船只,是因为她唱起了船员们内心无敌的寂寞。
简谦言眉间松动,眸里跳动着激流,反手把她的小手握住。庄挽这才觉得不妥,转移着话题要把手缩回被窝,“那小舅现在怎么不让小狗跟着了呢?其实我也很喜欢小狗的,除开——————
她的手抽不回来,那人却拉着她的手把她一把带到他怀里,庄挽倾着半身,脑袋被他冰凉修长的手按在胸膛,脸顿时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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