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东大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就是一片林立的老房子,那是个老小区,是祖祖辈辈都在东城生活的人的圈子,一个外人无法踏入的地方。
之前说过,东大的学生都拥有一流的文学底子,家世背景清白,或清贵或显赫、尊荣。几乎每个学生抓出来,往上数都能数出好几个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人物。
要知道能在历史上留名的人都非同小可,一个人的一生在后世能留下只字词组就很厉害了,大多数的人都是被历史遗忘,除了儿孙外根本没人会记得,当儿孙也离世后,这个人就只剩下墓碑上的短短几个字而已。
就连李谕这个**出身的俊秀青年,往上一查,都可以找出几个权倾一时的先辈。
老小区的建筑一点也不破旧,很明显近几年都有陆续翻修过,其中有几个学生们一看到老小区,就激动的赶回各自的家,而云诺坐在自家的驾驶座上,嘴边挂着冷笑。
林子钦不明所以的看着他,问:「哥哥?」
云诺轻笑,说:「钦钦,你说有多少人能幸免呢?」
少年张了张嘴巴,突然想起,他们一路上清理最多的丧尸,不是老人就是小孩,而青壮年的丧尸少之又少,相比老人与孩童,几乎等同没有。
末世前的云诺或许还是一个三好青年,但是末世之后的一系列巨变与打击,让他的三观扭曲不少,也让原本心善的他,变得冷漠许多,彷佛世间万物除了林子钦与少数几人外,无法再入他的眼里。
就如同云诺说的一样,那些回到家的学生们,面对的不是一片狼籍的家,就是破门而出的丧尸。
那些丧尸,是他们的父母,是他们的祖父母,是他们的长辈。
下不了手的学生,难免再闪躲的过程中被丧尸给弄伤,兴许只是一道连指甲大都不到的伤口,但是哪怕只是一丁点小伤口,对纯种人类而言都是致命的。
幸运的话能觉醒异能,晋升到异能者的行列,不幸的话就只有死亡这一条道路可走--变成丧尸,死在同类或者人类的手中。
老小区的环境很好,云诺也不想让林子钦一直闷在车上,哪怕他们的车是露营车,空间足够大,可以让人又蹦又跳,但总归是一个小空间,还是多接触大自然好。
云诺跟林子岩、黑小四打了声招呼,就带着林子钦去边上转转,看看有没有野味能打打牙祭,最近都是吃一些能快速解决的食物,好想吃肉啊!
身为食肉主义者的云诺非常喜欢吃肉,并且讨厌蔬菜,如果不是为了给林子钦一个榜样,他的三餐绝对是肉肉肉肉肉!!!!没有半点青菜!!!
老小区周围是有森林,却没有大型野兽,大多都是小松鼠、兔子、鸟等等小型动物,连吃个味道都让人嫌弃,根本吃不饱。
但是变异后的小动物可不是小动物了,至少云诺眼前这体型比普通山猪还大,疑似兔子的白色圆球,不能称作小作物。
白色圆球有一双通红的眼,比狼还要长的利牙。云诺知道这只变异兔子,在未来被称作“白团子”。白团子的攻击力不值一提,但是牠的肉非常鲜美,毛皮柔顺温暖,在后期被很多女性追捧,如果不是动作敏捷,恐怕很早就被猎杀一空了。
白团子的动作很迅速,不过在云诺面前完全不够看,云诺只靠着操控水,就把白团子给杀了。
云诺有一招很实用的招数,但是对操控非常要求。他直接控制血液中的水分子,把血液引出白团子的身体。不多时,白团子的体内连一丝血液都没剩下,活生生地变成一只干尸。
之前提过白团子的毛皮非常柔顺温暖,云诺一点也不浪费,抽出绑在小腿上的匕首,沿着白团子的腿开始剥离毛皮。毫无杂色的白色毛皮,无论何时总是让人喜欢,云诺打算把这皮毛加工一下,等严冬来到时给林子钦披上,肯定很适合他。
让人讶异的是,一旁的林子钦竟然没有半点惊讶或恐惧,他静静的看着云诺把白团子的血液抽干,看他把白团子的毛皮剥离。脸上没有半分动容,平静的看着云诺的动作,非常的平静,就像是看到一道普通的风景一样,唯有不同的只有他的眼睛。那双墨色的眼睛带着几分的宠溺,就像父亲看着儿子、祖父看着孙子的那种溺爱。
白团子是群居动物,云诺杀死的这只白团子还是个幼儿,牠的父母肯定离得不远,还有牠的兄弟姊妹,想到白团子的鲜美,云诺不禁咽了咽口水。白团子是末世后最美味的食物没有之一,因为白团子本身的能量非常温和,几乎不存在副作用,而且肉质鲜嫩,老的有嚼劲,幼仔的软绵q嫩,比那些高阶变异兽的肉吃起来好吃多了,唯一的缺陷就是能量含量不高,除了美味外没有多大的用途。
但是鲜少有人知道,这不起眼的白团子除了好吃外,牠温顺的能量能帮助异能者调理杂乱的异能,而且长期食用白团子的异能者在晋阶时能更容易的跨越那道门坎。
也还好没有人发现白团子的这项能力,不然白团子肯定早就灭绝了。
云诺倒是不晓得白团子的肉有这个能力,但是不妨碍喜欢吃肉的他常吃白团子,这种灵活却不少见的白团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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