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姻大多是父母干出来的鬼事情:贪心的父母,受钱财的利诱,把自己的女儿当货物一样,拿去做买卖交易。对方瞧上了父母的女儿,父母瞧上来对方的钱财,双方不讲嫁娶的事情,商量的是,父母要对方拿出多少钱财,或是什么样的货物作交换,便把女儿换给对方。由于是买卖交易性质,所以也就不用找媒婆,不用相亲,不用接亲,不用拜堂入洞房这些婆婆妈妈、罗里罗嗦、费时费周折的过场。双方当面交涉,一经谈妥,马上就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卖双方,“生意”成交,一拍两散,各走一边,互不瓜扯。这样的“婚姻”,往往会钻出许多变数,有些情况会对卖掉的女子造成极大的伤害,终身的痛苦。比如,有的人家,家境富足,但是家中有呆傻残疾的待婚男子,虽然有万贯家财,呆傻残疾之人在婚姻方面却始终受人挑拣、嫌弃,在相亲、接亲等过程中容易出错,难以过关。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家中只好花大价钱买一个中意的姑娘来了心愿。由于是金钱交易,买卖性质,一经“买卖”成交,姑娘就成了买家的“私有物品”,随买家任意支配——把你嫁给什么样的傻瓜笨蛋,什么样的残疾废人也好;嫁给连路都走不稳的干巴老头也好;或是被高价转卖到窑子去做头牌也好,由不得你不依;就是自己的父母看到女儿遭到这样的厄运,也无权干涉过问——受买卖交易残害的女子,就如小猫小狗,地位低下,失去自由,任人摆布,命途多舛。买卖婚姻是封建意识形态强加在妇女脖子上的又一副罪恶枷锁。关于买卖婚姻性质的“闲篇”,后面正文中将着重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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