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烨想,如果没有当初硬逼辛甜离开,如果没有把温佳妮拖进来,他其实一直都可以是辛甜的依靠,让她信他。【擺\說】
从小时候她进莫家起,他开始就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后来父亲说这是外甥女。可是她叫舅舅也叫不出口,叫名字的时候才肯喊他,父亲后来也不说什么,觉得年龄太相近,辈份是个坑爹的事情,所以也不管了。
后来他就把她当成自己的家人,这个家里必不可少的一份子,没有想过有天她会嫁人,他会娶妻,只以为一家人或许就该永远在一起。
直到有一天她从辛家哭着跑回来,躲在房间里谁也不肯见,一家人谁也敲不开她的门,半夜,他轻轻敲门喊她,她才给他开门,其他书友正在看:。
那天晚上,她扑在他的怀里,紧紧的抱住他的腰,“云烨,让我嫁给你吧,你娶我好不好?这个世界上,就你一个人对我是真正的好,云烨,你可以娶我的,我是拣来的,真的,我是拣来的。”
那天晚上她把t恤捞开,给他看她的后背,后背上的瘀伤未散,像是棍子敲上去的一样,触目惊心,“云烨,让我嫁给你吧,你看吧,我一定是拣来的,如果我是他们亲生的,他们一定不会舍得打我,他们一定会像你一样爱护我……”
“云烨,我喜欢你的,我真的愿意嫁给你,真心的,我不是他们亲生的,你娶我好不好?好不好?”
那时候的辛甜已经大二了,那样的伤,真的太过份了,他从小在父母的疼爱下长大,从来没有体会过父母棍棒下的痛楚,他记得的都是容,打架和受伤,那也是在外面跟别的男孩打过架造成的。
虽然从未经历,但那时候看着辛甜背上的大团青紫,那种痛还是瞬间便感同身受,他原本应该好好安慰她,像往常一样把她抱在怀里,哄她,告诉她没事,有他在,他会替她报仇的。
可从那过后,他没有再像从前一样保护她,他再也没有给过她一个好脸色,他眼睁睁看着她自暴自弃,学抽烟,学喝酒,后来不顾家人的反对,叛逆的经营白色之夜,成为g城第一名媛。
辛甜第一次染烫卷了头发的时候,他看着眼珠子都冒了火星子,更遑论她悠悠落座后,从手提包里拿出女士烟盒,抽出一支细长的烟,将烟嘴含进樱唇,优雅点燃。
他当时就恨得把她掐死算了,她却微笑着,朝他吐了一口烟圈,一派云淡风轻。
从那时候起,他再也没有看清过她的眼睛,雾蒙蒙的,像覆着一层无色的纱。
走到如今,连抱一抱她,都要在一个只有马没有闲人的地方才可以。
云烨放开辛甜,“以后你还是可以有什么需要我的时候,都告诉我,别一个人自己扛,我们永远都是一家人,不要任性的跟我赌气,你明白吗?”无错
换了以前,辛甜听到这样的话,一定拿起包,朝这个没种的男人砸去,啐骂一句,“不要你管!”
可现在不一样,她跟他一样想要好好守住莫家,让这个家里的每个人都安享幸福,所以,她退开一步,点了头,“嗯。”
云烨和辛甜一前一后的从马厩里出来,辛甜低了一下头,一下子便撞到了云烨的后背,“哎哟!”
刚想嗔一句,一下子便看到了站在前面的云洁,辛甜的心口都提到嗓子眼里,疯了!外婆一直站在外面吗?还有没有别人?都听到了些什么?都看到了些什么?
辛甜慌到不行,以前每次大着胆子往云烨身上扑的时候,都是因为僻静角落,只有在那种没有人的角落,她才敢对云烨上-下其手,原来自己从来都不胆大,她对他那种炽烈的感情,永远都见不了光。
“外,外婆,您?”
云洁上前,拉过辛甜的手,越过云烨,“他们都把烧烤架子搭好了,等着你们过去,人多热闹,我看你们半天没过去,就过来瞧瞧,以为马不好挑,想去给你找个懂的人过来。”
辛甜这才感觉到自己兴许是多虑了,外婆没什么异常,若是真听了什么,看了什么,一定会有诧异或者不解,可是一点也没有。
云烨也暗自松了口气。
今天选了马,并没有打算马上骑,这片马场很大,环境非常好,离马厩一公里的位置,有一个小湖,水很清,是地下泉水,那湖周围便有些棚子,供给来这里骑马的权贵休息,:。
这个地方甚至还办过大型的聚餐活动,所以有烧烤的工具,一点也不奇怪。
而且由于这个地方大,这里的管理员,还养了些羊,这里的羊饲养都是自然化,而且特地挑选的品种,肉质不比内蒙的差,要烤个全羊那是必须的。
人很多,欧阳霆是最早选好马的,为了挣表现,所以他早早的就跟着云洁还有莫锡山坐这里的马场观光车去了休息棚那边。
莫锡山知道欧阳霆的想法,年轻人嘛。
再说他对自己外孙女这资本很有信心,离了婚带个孩子算什么?照样有年轻的头婚小伙子看得上,而且家世还很好,哼。
心里这样一想,愈发觉得莫家的基因好。
儿子样样好,外孙女样样好,喜欢他们的对象家世也很好。
这简单就是天上眷顾嘛。
莫锡山思想不像云洁那样保守守旧,他甚至在心里有些暗暗窃喜,你刘震松别以为自己外孙年轻是个头婚有多了不起,还不是追着我外孙女的屁股后面转,屁颠颠的,看吧,我咳一声嗽,你外孙就得给我倒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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