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奇在山脉中艰难的前行着,不过好在他早已经习惯了,而且是第一次出门闯荡,浑身都是干劲,倒也不至于太困难。
十几天之后,他终于走出了山脉,但这些天只靠吃一些野果充饥,又露宿树林,已经被折磨的有些没有人形了。
不过让他松了一口气和兴奋的是,山脉的另一头果然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大平原。
虽然已经离开老家很远很远了,但此刻凯奇真是说不出的高兴和兴奋,正如每一个第一次出外闯荡的年轻人一样。
山脚下有一些村镇,但看起来远比凯奇老家要繁荣的多,这让他更是惊奇和兴奋。
在一个镇上的旅馆休息了一夜,凯奇第二天一大早继续赶路,他问明白了去埋骨荒野的路,看来这个地方很有名,很容易就得到了仔细的回答。
这么一来他更是充满了干劲,知道那食人怪的脑袋并没有欺骗自己,一心想早日赶过去冒险。
两天之后,他路过了一个十分宏大繁华的城市,也是这个夏莫斯平原最大的城市,整个人类王国的明珠之一。
这个城市的繁华是凯奇这个乡巴佬无法想象的,纵横的街道望不到尽头,两边都是琳琅满目的商铺,人来人往穿梭着无数旅客和商人,大教堂的尖塔更是直入云霄,让人难以仰视。
凯奇眼花缭乱,看什么都十分惊奇,更让他兴奋的是,在这里他见到了许多其他种族,而在这之前,他只能在破酒馆里津津有味的听老独眼讲诉有关的故事。
他在许多商铺中看到了矮小的地精身影,这个种族十分善于经商,很多人类乐于雇佣他们打理商铺,甚至有些商铺干脆就是人类和地精合伙的,或者是完全属于某个地精商会。
这让凯奇看得咂舌不已,但同时也觉得这些地精模样虽然古怪可笑,像一只只巨大的会走路说话的老鼠,但似乎都很绅士,很容易得到人类的信任和好感。
这里的花花世界让凯奇流连忘返,干脆游玩了一整天,老独眼赠送的几块金币很快挥霍了一半。
到了晚上,这里似乎更加热闹了,到处灯火通明,每一个角落都能听到欢声笑语。
凯奇到处乱逛,又好奇的跟着人群来到了城西郊的一个“角斗场”,花了几块银币门票进入之后,发现原来是一个“看戏”找乐子的地方。
这是十分残忍的角斗场,在无数人类观众的欢呼哄闹声中,两个角斗士被迫带着武器和铁链上场,互相残杀供人观看取乐。
这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斗,双方并不是人类,而是一个食人怪奴隶和一个半兽人俘虏,一番剧斗之后,更强壮一些的食人怪取得了胜利,扭断了半兽人的脑袋向人群展示,引起了海啸般的欢呼声。
无数人在欢呼声中不断的往食人怪身上丢钱币,而凯奇却有些看不下去了,觉得太过于残忍,便钻了出来。
由于是最繁华的城市,这里的一切消费都贵的令凯奇咋舌,他身上的钱少的可怜,只好买了两杯廉价的啤酒解解馋,然后躲在一个角落胡乱睡了一觉。
虽然很不舍,但他也知道这种地方不属于现在一穷二白的自己,而且还有更期待的事情去做,便继续离开赶路了。
一路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外发生,但凯奇也增长了许多眼界和见识,只是钱袋越来越空,最后剩不下几个铜板了。
而走走停停一个多月后,夏莫斯平原渐渐破败荒芜起来,凯奇开始常常一整天见不到一个人影。
他询问过一些人,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现象。
在夏莫斯平原的尽头,就是臭名昭著的埋骨荒野,那是一个十分危险凄凉的地方,同时也是中立种族和强盗土匪的天堂,而在荒野的另一头,则是让人类十分痛恨头疼的兽族地盘。
人族和兽族是不共戴天的死仇,双方往往会发生冲突和战争,而且绵绵不断,都深受其害,特别是边境地区,更是一日也不得安宁。
所以越接近埋骨荒野,就越是人烟稀少,没人愿意整天提心吊胆的生活在兽族眼皮子底下,何况还有那些臭名昭著的中立种族。
这些中立种族往往活跃在人族和兽族之间,但双方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反正这里也无法正常的生活,而且都需要足够的缓冲地带,只要这些中立种族别太深入腹地就可以了。
凯奇又走了两天,好不容易路过了一个破败的小镇,花光了仅剩的铜板吃了一顿像样的热饭,然后询问了一番。
看来这里是附近唯一的人类村镇了,再往北方走一天,就是埋骨荒野的边缘,那里活跃着许多狗头人部落和食人怪族群,甚至经常来骚扰小镇,让这里的人十分头疼。
这个小镇也建立不久,因为人类王国和兽族已经多年没发生什么太大的冲突,所以渐渐有一些贫苦的人类迁徙过来开垦,毕竟在王国腹地,他们也没有什么太好的机会。
凯奇听说目的地已经近在眼前,不禁十分高兴起来,对潜在的危险倒暂时没那么在意,只想着走一步算一步好了。
一来他年轻盛富好奇心和冒险心理,二来也是因为自己穷困潦倒,必须得想办法摆脱困境。
而那个所谓的“第二个”宝藏不就是摆在眼前的一个大好机会吗?而且还很有意思,难道不是吗?
第二天一大早,凯奇便收拾好上路了,一路向北。
路上看起来还是了无人烟,而且越来越荒芜,土地干裂,连杂草都很少,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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