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要饭的,赶紧滚,我们皇觉寺已经够苦的了,大过年的,你还来这添晦气,不想挨揍就赶紧滚!”
白伍德却不动怒,只是用试探的语气问道:“小师傅,你是不是叫做朱重八?”
“什么朱重八?我俗名叫朱又八,你可别认错人了。赶紧滚!”
“是是是,小的这就滚。”
果然如此。
在朱元璋坐天下之前,皇觉寺只不过是一个连门都没有的破烂小寺庙,门口还睡着一个乞丐,有香客肯进来才怪,所以白伍德并没有气恼,乖乖的离开了这里。
如果那真的是朱元璋待过的皇觉寺,那此地就应该是大明龙兴之地——凤阳了,只不过这时候的凤阳还不是叫做凤阳,而是叫钟离县,隶属于安丰路濠州安抚司,直到明洪武七年才设凤阳府。
白伍德离开了皇觉寺,心中五味杂陈。
现在他已经离开了原时空的地球,他所欠的债务是不是不用还了,可家中父母怎么办,如果没有了这个唯一的宝贝儿子,他们该如何生活?那些追债的会不会找上他们?
还有夏萍,她到底有什么苦衷?
往昔的记忆在如今的境遇下,让白伍德感觉恍如隔世。现在与曾经的那一生,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梦?
现在最要紧的事,就是找到那群兄弟们。以他一介乞儿的身份,想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不会容易,说不定哪天就会倒在路边饿死。如果可以找到兄弟们互相帮衬着,大家都会好过一些。
想至此处,白伍德的腹中咕咕叫了两声,方才心绪太乱,根本没注意身体的感受,现在想到了吃,白伍德顿觉饥饿难忍,这感觉……至少有两天没吃饭了吧……
没人注意到,今日的钟离城中,多了一个体格单薄的乞儿。这人蓬头垢面,在这大冷的天里,身上只是披了几块破布,勉强可以遮羞而已。朱元璋自诩淮右布衣,白伍德感觉自己现在简直就是淮右无衣,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就已经拖上两管鼻涕泡了。
“行行好啊,行行好啊,大哥大姐,赏口饭吃!”
白伍德喊得口干舌燥,奈何长街上虽行人如织,却仿佛都闭了眼、失了魂儿一样,只顾闷头前走,对他毫不理会。现在已是正午,挂在苍穹中心的阳光让白伍德温暖了许多,他走到一座拱桥边,坐了下去,背倚栏杆。
白伍德斜瞥了一眼桥下流水,上面映着自己污浊不堪的面孔。只是这张脸并非是一个陌生人,却正是年轻时的自己。这也是一个重要的线索,至少将来遇到那些一起被弄到这个时代来的兄弟们,可以凭借样貌认出来了。
可当个乞丐也不是办法,他现在这具新的身体还是一个只有十七岁的小伙子,完全有自食其力的可能。而且他还是干化工的,又是中文系毕业,白墨的记忆中还附带了许多儒学知识,不可能没有用武之地。
“喂!兀那小厮,你占了我的地盘啦!”
一声娇叱,打断了白伍德的思绪。白伍德抬头一看,原来也是一个小乞儿,但这乞儿明显比自己混得好些,她穿着一身短打,还是白伍德记忆中的汉家服饰,不过肮脏不堪,一身补丁,但至少是件完整的衣服。
白伍德看得出来这乞儿是个女子,且这女子一看脸型就知道不可能是什么美女,她虽然长着后世以为俊俏的尖下巴,脸型却稍微宽了一些,而且眉线粗重,反倒有一种英气勃勃之感。
“小生初行此业,不甚懂得此中机巧,还请姑娘莫要怪罪。”白伍德站起来,作了一揖,语气客套。
那女乞儿展颜一笑,不得不说,她笑起来的样子,倒是与夏萍有着几分相似。白伍德不由看得有些痴了,却听她道:“还在这装个儒生,想知此中机巧是么?那我问你,儒生,可识得字?”
白伍德答道:“自然识得。”
女乞儿一只手伸进衣袖里,竟掏出一块焦炭出来。她将那块焦炭扔到白伍德手中,命令道:“我说,你写。”
于是白伍德便在栏杆下的桥板上写下了如下文字:
“吾夫妻本是北国商贾,路遇劫匪,侥幸逃得一命,迷失至此,身无长物,只求一粒粥餐充饥,来日定有厚报。”
白伍德有了白墨的记忆,自然也有了他的技艺,现在他写的是一手繁体字。
女乞儿低头看了一眼,点头道:“甚妙,你这楷书至少有十年功底。”
“怎么,你识得字?”
女乞儿眉梢一挑,略显得意地道:“自然识得。”
不得不说,女乞儿这招还真管用,自从写下这行字,便不时有书生模样的人驻足来看,或赏下两枚铜钱。
当时元朝境内虽大规模通行纸币,却也是有铜钱的,白伍德讨来的多是些小平钱(也就是一文),正面有“至正通宝”字样,背面则是一些白伍德看不懂的文字。
“如何?”女乞儿得意洋洋。
白伍德瞧她那副小儿模样,直想发笑,可想起夏萍也是这种性格,又有些戚戚然。
“甚妙。只是不知姑娘聪明伶俐,还识得字,怎会沦落至此?”
白伍德的问题似乎戳到了女乞儿的痛处,她眉头一皱,不耐烦道:“不该问的别问,你不也认字,也当了乞儿?”
“抱歉。”白伍德自知失言,便不再过问。
傍晚,二人到粥铺买了两碗稀粥,蹲在路边喝完了,便一起去了一座破败的小庙。这座小庙连牌匾都没有了,里面也没有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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