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老子又不姓柳
话说这天,公司组织去爬梧桐山,梧桐山分大梧桐和小梧桐,大伙齐约定分成两队,先到大梧桐为胜,输了的一方队长请吃饭。
老子一听这个提议的时候,就很自觉地带好了钱。= =
比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事,反正那天他也来了,来了当然就是和老子一组了,老子本待不应,他淡淡地道:“如果这队输了,我请吃饭吧。”
于是老子就应了。
ヽ(ˋ▽ˊ)ノ
那一天,老子把头发高高的扎起来,穿了一件白色纯棉的大t恤,下面是一条牛仔短裤,白色胶底的布鞋,背了一个咖啡色的帆布包,头上还戴了一顶鸭舌帽。
他颇为玩味地看了老子一阵:“这样穿漂亮多了,十八岁一样。”
我只是瞪了他一眼,大伙都在,要注意形象啊形象……
梧桐山,是s市的景区之一。上去的时候是盘山公路,但极少有人开车上去,一是因为爬山嘛,爬是乐趣所在撒。
至于二嘛……山顶的停车场可是顶小顶小的……= =
因为要比赛谁先到,老走大道就太绕了,所以更多的时候,我们也从大道的山坡上直接爬上去。(好孩子表学啊……= =)
比毛一直跟在老子身边,爬上去的时候小刘和他拉我们这一队的女孩子,他最后才伸手把老子拉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触到他的手,那手掌并不是特别漂亮,而这个炎夏,自然也称不上温暧,只是很有力,保险绳一样的安全。被他拉上来的时候我另一只手甚至没有试图扶一下旁边的草木。
突然地就想起鸭子,在l市小河区的某小桥上,他牵着我的手说要把这种恋爱的感觉维持到八十岁。
这一想就走了神,以至于他放开手的时候老子还在发呆,他于是又伸手过来握着,好似做了很大牺牲一般道:“不想放手就牵着好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脸红了……用力甩开他,吼了一句滚!他的神色又从玩味变得郑重:“苏如是,给我一个机会吧。”
那时候是早上八点四十多分,太阳还未能照进山林,周围是一众杂木,无一名贵。枝叶上面还覆着薄薄的尘土,地上有落叶,更多的是被众人踩踏之后留下的各式各样的泥坑,这实在是算不得浪漫的一个场景。
他的手掳过我额前的流海:“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如果不把腐坏了的那一部分切除,新的肌体,怎么长出来呢?”
我依稀还记得这句话,这是当初一直想对鸭子说的话,其实我和他都是一样的人,拿得起,却放不下去。
而到了最后,我们、都已经没有十年时间再去忘记一个人了啊……
比毛这家伙,要论起来实在是一个非常懂得打蛇随棍上的人,老子心有所动,再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丫搂在怀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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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山间的气温不高,没有出汗,他身上只有淡淡的颜料味道,双手温柔地环过老子的腰,我伏在他的肩头。
其实我并不是个轻易妥协的人,可是那么一瞬,我不想再选了。
“比毛。”
“嗯?”
“我是不是老了?”
他将我环得更紧一些,语声低沉而温柔:“你只是累了。”
我想也许是吧,所以我没有挣开他。梧桐山的早晨,清露犹沾叶,飞鸟脆鸣,隔却凡世喧嚣。
他并没有得寸近尺地试图进一步地动作,比如吻老子,比如占得便宜啥的。
这家伙的耐性,着实是非常好的。
拥了一阵,他松开手牵着老子:“先上去吧,不然他们会以为我们潜逃了呢。”
也许你也曾这样,和一个人分开后,觉得要接受另一个人很难。
其实那只是因为我们固执着过往,不肯退让罢了。
但这一步退开来,其实新的开始,并没有所想的那般艰难。
他牵着我的手,走得却是不快,显然是并没有让杨叔和小唐请客的打算。
“比毛。”
“嗯?”
“我还是觉得很不放心。”
“说。”
“你为什么喜欢我呢?”
“你给青荇不语的一百金,一金一年,我卖给你一百年。”
“啊?”老子扬头看他,他却抿着唇,再不说话。
我们一路磨蹭着到了大梧桐,山顶处有一排石阶,呈七十度向上,极为陡峭。
老子在下面看着就心惊胆颤,比毛拉着我的手:“来。”
我跟着他爬上去,那七十度的倾斜度让老子有些恐高。他几乎是半抱着老子,低声道:“不怕,不怕。”
其实怕我倒是不怕,若是真要上去,就算是九十度直角,不也一样得爬上去么?
可是在他身边,听着他柔声的劝哄安抚,老子甚觉受用。
ヽ(ˋ▽ˊ)ノ
终于到了山顶,那个时候是十一点四十,公司里面绝大多数的人都到了。
什么,你说我太慢了?!
你有空跟刚刚跟你表白的家伙一起去爬了试试,看看能比别人快么!= =
我们坐在山顶的小空地上歇息,比毛拿了水递给老子。
老子蹭蹭他:“比毛,我想吃冰淇淋。”
他抬眼看了老子一下,遂起身,往下爬了近三百梯的石阶,去买冰淇淋。小唐在旁边起哄:“大王,你在下面又不说,太折腾人了!!”
杨叔在剥火腿肠,还能板着脸训我:“小苏!都这么大的人了,成熟点行么!小伙子人不错,好好揣着,别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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