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杆火红的大旗迎风招展,两排环首刀兵左右分开,一行长戟士大步上前,奋力突刺。
吕布站在点将台上,看着正在指挥军士变阵的魏续,撇了撇嘴,侧头向身侧的高顺问道:“这两天,那个人……”
“倒是没什么异动,午时还和末将以及文远切磋了几招。”高顺抬手抱拳,身上的铁甲铿锵作响。“岑先生身手倒是不错。”
“哦?”吕布眉尖一挑,饶有兴致的回过头来,“我见过他和文远动手,不知比伯达如何?”
“先生虽然马术不精,但若是比手搏,末将与文远都不是他的对手,”高顺躬身道,“若持器械相斗,文远胜之不难。”
“呵呵,大丈夫马上取天下,手搏不过是乡间轻侠所为,”吕布微微笑了笑,“你和文远都是统御千军,破关陷阵的良将,岂是匹夫之勇所能相提并论。”
“将军谬赞,顺愧不敢当。”
高顺又要行礼,吕布却摆了摆手,“你说,该怎么用他才好?”
怎么用?高顺抬起头,一时没有明白他的意思,不知该怎么接下去。
“他的身手,若是游戏倒也罢了,真若是上阵,不值一提,可是诡异灵动。依我看,用来潜行刺杀,倒是一把好手,”吕布沉吟了一下,“我可不信他是什么蓬莱弟子,更不会是来雒阳找我,只怕别有目的。雒阳的水已经够浑了,你说,要不要再乱一点?”
“这……”高顺张了张嘴,又沉默了下去,额上却不由得沁出一层冷汗。。
虽然是追随吕布时间最长的部下之一,但高顺性格低调严肃,寡言少语,甚至连酒都不喝,这跟吕布的性子不怎么合得来,两人始终表面客客气气,心里却如同隔着一层隔膜。
眼下这些言语,要说真做出什么事来,倒也算不得什么。自古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豪强之间尔虞我诈在所多有。只是有些事做便做了,若是下令,下属只管依令行事便是,却万万不能随便说出来。自己和他又不是十分亲厚,眼下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此刻正是巳时,吕布高大雄壮的身影迎着冬日惨淡的阳光,如猛兽睥睨,身上暗红色的狻猊甲折射出晦暗的金色,仿佛风干后淋漓的血。
这是昔日的并州刺史丁原所赐的衣甲。
董卓为了拉拢吕布,连赤兔这样的宝马也送了,在其他地方自然不会了吝啬,另送了一套兽面吞头连环铠,甲叶坚实,锻造精良,纵然百炼钢刀也很难砍破。只是吕布除了护卫董卓出入朝堂,轻易不穿,只是着这套旧甲。董卓却好像也没有丝毫不悦,从不提起。
高顺知道吕布名利之心颇重,虽然素来看不起丁原,却甘愿认其为义父,只是为了能晋身擢升罢了。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杀丁刺史?
并、凉二州地处边陲,民风彪悍,人人仰慕勇士,以勇武为荣。凭吕布在并州军中的威名,只要振臂一呼,只怕丁原手下立刻走的干干净净,只剩下光杆一个,又有何惧,又有何必?
董仲颍大概是为了让将军纳个投名状,以后死心塌地留在他身边。这等用心,连自己都能看出来,将军自然也心知肚明吧。
“伯达,伯达!”
“哎?末将在!”
高顺愣了一愣,才发现自己有些出神,不禁有些脸红。不过吕布浑没在意,正看着眼前的战阵,大摇其头。
“唉,去把魏续叫回来,还是你带陷阵营操练吧。这竖子带兵远不如你,都练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
“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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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下手还真不客气……”
岑猛一瘸一拐的揉着屁股,恨恨的嘟囔着。
他在军营里住了两天,每次要走,都被以“未得将军军令”为由挡了回来,要见吕布又说将军不在。不过他沉下心来想想,倒也不算着急,如果按照历史发展,不久吕布就要提兵出战,无论是留在雒阳还是随军同行,都有大把的机会离去,不如眼下安心等待,以免激怒了他,反倒不妙。
虽然没见到吕布,张辽倒是常来找他,一见面就乒乒砰砰的卯上了。要说比试拳脚,岑猛倒还有一大把武功备用,什么通背拳、螳螂拳、醉拳、炮锤、咏春、散打、泰拳、截拳道,都是张辽见所未见闻所未闻,换着欺负他都不带重样的。虽说岑猛用的多半也是入门基础,不见得多么高深,但糊弄个古代人倒绰绰有余。
只是连输了几次,张辽也有些发狠,毫不顾忌对方拳脚,反正挨上几拳也于性命无碍,索性冲上来搂摔擒抱,跟岑猛滚在一块挥拳互殴。虽然结果多半是被岑猛用小擒拿按住,但十次里也有三四次彼此打的鼻青脸肿。
拳脚之余,再试兵刃,这下可真没什么好比的。岑猛也学过杀人术,匕首军刀玩的也不错,但毕竟太短,没个两三招便被张辽的长剑或是环首刀指住喉咙。等拿起长矛来更不是对手,因为携带不方便,岑猛对长兵器兴趣不大。虽说练过一阵子棍术,也只不过是为了像个熊孩子一样一边嘴里发出各种奇怪的配音,一边耍耍猴棍。往往一动手就被一枪杆敲在屁股大腿上,抽翻在地。
“早知道当初就认真点学了啊!”
两天下来,他倒是跟张辽学了不少毫无花哨的使用技巧,两人所谓不打不成交,关系蹭蹭上涨。只不过岑猛对古人那种好到了一定程度,“食则同器,寝则同床”的表达方式实在完全接受不能,婉拒了去张辽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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