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上海,正是湿re难耐的夏天,沈无畏一行人来新天地找乐子,“新天地”是上海最大的歌舞厅,老板是个光头,下人都叫他潘爷,带着一副圆框眼镜,嘴里常叼着雪茄,是个老奸巨猾的商人。他大老远就看到沈无畏走进来,连忙吩咐下人准备出最好的酒席,并叫出最漂亮的几个舞女过来陪酒。一向势利的沈无畏自然对潘爷不屑一顾,厌恶的看着一个个庸脂俗粉,潘爷察言观色,自然是看出沈无畏的不满,笑嘻嘻的亲自倒了杯酒,恭恭敬敬的递给他,沈无畏接了过来,没正眼瞧他,悠悠的抛出一句,“这新天地的女人们不过如此!还没我家丫鬟好看!”潘爷有些尴尬,但立马又堆满了笑容,“沈将军说得对,我这里的人怎么能跟您的人比啊,多担待多担待???”
几个舞女悻悻离开了,沈无畏百无聊赖的独自喝着酒,台上的歌女一个劲的朝他抛媚眼,沈无畏哼了一声,躺在了沙发上小憩。
“请慢用”一个清脆的声音让昏昏欲睡的沈无畏清醒过来,他不屑的睁开眼,一个很俊俏的小服务生站在他面前,放下一盘水果和一杯红酒准备离开。
“站住。”沈无畏突然对他起了兴趣。
“抬起头来!”
“你这个小子长得像个女人似的,过来!让我仔细瞧瞧!”沈无畏玩弄着酒杯,用十分轻佻的语气笑道。
两个士兵正要拉他,没想到他竟会反抗,用双臂抱紧身体,十分惊慌。沈无畏愣了一下,放下酒杯起身走到他跟前,眯着小眼睛用威猛犀利的眼神仔细观察了这个“男子”,当他看到耳朵上那掩饰的很好的耳洞时,立刻反应过来,逼近她的耳朵,“你,是女的?”
那人见被识破身份,慌忙掩饰,趁机想逃走,沈无畏哪里肯放过她,命人按住她之后,一把抓住她的帽子,使劲一拉,一头如瀑长发垂直落下,沈无畏迫不及待的撕下她的小胡子,这才看清她真正美艳的容貌——正是逃难多日的乔蔓芙。沈无畏有点恍惚,他如获至宝般来回走了不下十遍。
“你叫什么,哪里来的?”沈无畏期待的问道,蔓芙如惊弓之鸟,一句话也不敢说,沈无畏看到她脖子上的玉,命人取下来之后发现刻了一个“芙”字。
“这是你的名字?”沈无畏指着玉上的字问蔓芙,蔓芙连忙摇头,尽管她才13岁,但她知道这关乎自己的命。
“算了算了,看样子你应该是孤儿。算你走运,我认你做我的义女了,从此享尽荣华富贵。”沈无畏大声说道,他又有了新的算盘。
蔓芙的脑瓜飞快的转着,自从逃命半年多来,身边的随从死的死,散的散。为了不被抓住,只好女扮男装来租界谋生。眼下正好可以脱离这种困境,等时机成熟再寻找妹妹共报家仇也不迟。
“父亲???”蔓芙打定主意,清脆的叫了沈无畏。
“哈哈!好孩子!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沈无畏的女儿,以后没人敢欺负你!”沈无畏没想到蔓芙反应这么快,他太高兴了!
“得有个名字????”回沈府的路上,沈无畏绞尽脑汁的想着,“玉石是翠绿色的,再加上刻的字,就叫沈绿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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