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诊所。
今天孙大胜来的比平时早了些,至于原因,孙大胜有点兴奋,今天夏晴晴还会来,心中有着期待,在家有些待不住的他就提前出来了。
与每天的不同的是,今天孙大胜手中多了一个黑色玻璃瓶。
这是升级后的“药方”。
为了不让夏晴晴喝的太难受,孙大胜昨天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将之前‘药方’中的酱油和老抽量调少了一些,然后又往里面加入了一些葡萄汁,这样味道就不会那么浓烈了。
没办法,都是为了美女嘛。
如果夏晴晴知道了孙大胜的做法,一定非常感激,因为之前的药实在是太难喝了。
将玻璃瓶放进冰箱,孙大胜又是老习惯,坐在椅子上看起小说来。
孙大胜是从大学开始看小说的,他看的都是玄幻或者仙侠类。
孙大胜虽然不像那些十几年的老书虫,看过几百甚至上千本小说,但那些大神们的作品几乎都看过,其中孙大胜最喜欢的就是《星辰变》和《凡人修仙传》。
这是两本不同风格的小说。
《星辰变》孙大胜喜欢的是男主和家人之间的炙热亲情;跟兄弟间的真挚友情;跟爱慕之人间执着爱情;是穿越重重障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圆满结局。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星辰变》是孙大胜看的第一本网络小说,就像每个人的初恋一样,通常都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至于《凡人修仙传》,是孙大胜认为最好看的修真小说,没有之一。
孙大胜认为《凡人》属于修仙种田文,看似平淡开始,却是让孙大胜感触最深的部分,理智在感情之上,这是孙大胜看过的所有小说中都不多见的,但却是最为真实的。
还有就是《凡人》中的配角智商普遍正常,不像通常的配角尤其是敌方人物那样弱智儿童,天才儿童,大龄儿童等等,这是孙大胜认为非常靠谱的。
其实总结,就是孙大胜喜欢《凡人》的真实。
它写尽了修真世界的善恶美丑悲喜苦乐,就像书中的主旨一样,这是凡人的故事,是孙大胜能够亲身感受的故事。
两本小说,一个是孙大胜喜欢的情感,一个孙大胜体验的真实,这是孙大胜如此喜欢《星辰变》和《凡人》的原因。
不过毕业这段时间,尤其是遇见夏晴晴以后,孙大胜突然喜欢上了都市小说,对此孙大胜的解释是,走向社会,他的一些喜好变了。
但其实,更多的原因是孙大胜想从都市小说中学习学习经验,毕竟那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泡妞儿手段,孙大胜虽然自认泡妞儿水平还行,但人总得进步不是!
看了一个多小时,小说里面的男主马上就要将他的10个女友推倒了,这关键时刻,诊所来人了。
李白。
孙大胜记得李白说今天要晚些来的,没想到这才上午十点就来了。
“怎么样?”孙大胜看着李白的左脸,没发现和昨天有什么不同,不过有了上次范老七的经验,孙大胜也不会随便断定仙气是否起了作用。
李白坐下,看了眼孙大胜,淡淡一笑:“没什么效果。”
孙大胜看着李白,昨天他就觉得这个人思维有点怪,今天更是,孙大胜不知道李白在笑什么:“难道在笑他的药方没有效果?这也太奇葩了吧。”
“如果喝了一碗药,就能看出效果,你的药方也太神奇了吧。”李白接着说。
“哦,呵呵,如果不神奇,也不敢立那个牌匾了。”孙大胜还想着该怎么解释,没想到李白根本就没追究这事,反而认为这是正常,孙大胜有些意外。
但人家这么说,自己却不能弱了诊所的名声,尤其孙大胜脑袋上还顶着四个大字呢:“医天大圣”。
“呵呵,这也是我希望的。”李白看起来心情不错,脸上一直带着笑,虽然他的笑在左脸那巨大的暗红色胎记映衬下,显得有些怪异。
“接着吃?”孙大胜说。
李白说没有效果,那或许是真的没有效果,毕竟人家是亲身体验者,但孙大胜觉得有些奇怪,难道仙气不能治疗这种胎记?
“恩,快去煮药吧,我一会儿还有事。”李白直接说道。
孙大胜去里屋‘煮药’了,这时候诊所又来了个人,妇女,三十多岁,挺胖的。
“你也是看病的?”妇女看了眼李白的左脸。
“是。”李白答。
“这个大夫怎么样?我听那卖猪肉的范老七说的挺神的。”妇女抽了个凳子坐在旁边。
“我也是听说的。”李白说。
“你也是听说的?还没看?”妇女接着问。
“昨天吃了一副药。”
“怎么样?”
“没看出什么效果,不过才开始,并且每个人的情况不同。”毕竟看过许多中医,李白这方面非常了解,也很有耐心。
“大夫呢?”妇女的性格有点自来熟,一点儿也不见外。
这时候孙大胜端着‘药’出来了,有了昨天的经验和心理准备,这碗药李白喝的非常痛快,也没什么表情,喝完药、给了钱,没说什么就走了,看来是的确有些急事。
而这次,孙大胜往李白体内输入的仙气稍稍多了一些,如果这次再没效果,那李白的胎记他或许就真没办法了。
至于这名肥胖妇女,患的倒不是什么疑难杂症,就是腹胀。
她吃过一些药,也看了一些大夫,但腹胀的情况一直都没有彻底好转,这让她难受的同时,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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