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养了袜仔这么久都不知道她的厉害,袜仔全名叫金毛寻回犬,是世界上第四聪明的狗,可以当导盲犬。”凌大介得意的说道。
凌羚将食指和拇指在下巴摸了一下,“可是不训练也可以吗?”
“傻瓜,美帆的姐姐又不是瞎了,只是这几天用纱布蒙着眼睛,可以看见,只是模糊一点,只要有危险袜仔叫两声就可以啦。”
“不对,大介,如果这样,袜仔的脖子不是要套上绳子?”
凌大介立刻逃进馄饨店,林美帆也跟着进去,“喂,大介,你怎么可以这样,袜仔是你的救命恩狗,你前段时间哭得死去活来,还不是袜仔安慰你,美帆阿姨,现在带我去,将袜仔接回来。”
林美帆将凌大介推到面前,“大介老板,两折,两折。”
“什么两折?”
凌大介笑着说:“还不是因为你,我的宝贝女儿,你不是说要换一盏台灯吗?美帆的姐夫答应了两折,三天后带你去挑。”
“一盏台灯才几十块钱,能省多少?快从实招来,否则你睡袜仔的屋子,睡到她回来为止。”凌羚一点也不退让。
“哎,你知道,爸爸年纪大了,睡的床太硬了,不舒服。”凌大介吞吞吐吐的说。
凌羚伶俐的眼光看得他全身都不自然,林美帆立刻打圆场,“凌羚,你爸爸虽然不对,也是为了你,上次跟你逛商场,有一条水果牌的牛仔裤你不是说喜欢吗?你爸爸答应买给你啦,等一下立刻去买。”
“真的?”
“真的!”凌大介长舒了一口气。
“你真聪明,什么水果女儿这么喜欢。”凌大介低声问林美帆。
林美帆一下子跳到凌羚身后,“是苹果,那条牛仔裤特价,三个九,一千块钱还可以找回来一块。”
凌大介的小眼睛睁得比牛眼睛还大,掰着手指,“一碗馄饨面六块钱,一千块就是多少碗?”
“一百六十七碗,大介老板,但你算错了,六块是卖出价,不是你赚的,你要除成本,大概四百碗吧。”林美帆不愧是“凌记馄饨”的首席会计。
三天真的很难过,特别是像凌羚这种急性子的人,每天早上五点半,对于凌大介这个人肉闹钟她是十分有意见,以前袜仔是亲吻着她令她笑着起来,凌大介第一天是在她耳边大吼一声,第二天直接在她脸上打了一巴掌,第三天用手捏着她的鼻子,差点令她窒息而亡。
终于盼到第四天了,天还没亮,她就押着凌大介到了林美帆姐姐的家,刚来到门口,已经听到袜仔欢快的叫声,等到大门一开,袜仔一下子跳出来,凌羚连忙张开双臂。
结果袜仔第一时间扑向凌大介的怀里,凌大介搂着袜仔,袜仔在他的脸上亲吻了几下,才跳下来,围着她摇着尾巴,舔着她的手掌。
“袜仔真乖,我也要买一只寻回犬回来养,买一只公的,以后跟袜仔配对。”林美帆的姐姐十分喜欢袜仔,说要送些食物给她。
“不用客气啦,袜仔很奇怪,只喜欢吃芝士蛋糕,我去买给她可以啦,虽然贵,但我经常买给她吃。”凌大介真的是厚颜无耻,而袜仔也欢乐的叫着,配合着他。
林美帆的姐姐硬拉着凌大介到甜品店,买了一个五磅重的超大芝士蛋糕送给他,一路上,他的嘴都没合拢过。
“袜仔,你变坏了,学了大介的缺点,我要好好管教你才行。”
回到家里,凌大介分了半磅蛋糕给女儿,分了一磅给袜仔,剩下的据为己有,凌羚终于可以开心的拿出那条牛仔裤来慢慢欣赏,凌大介拿了一个火机,试图想烧一下它,给女儿骂走了。
“一千块钱,我可以买十条裤子啦,我看看它是不是可以防火,女儿,留起来不要穿,等长大了,出去拍拖或者找工作的时候再穿。”
吃完早餐,凌羚带着袜仔去市场买姜花,回来的时候,远远的看到“凌记馄饨”的门口围了一圈的人,袜仔立刻向前跑去,凌羚也跟在后面跑过去。
推开人群,只见凌大介张开双臂,拦在门口,凌羚连忙问站在他身后的林美帆发生什么事。
林美帆说:“刚才我的手脏了,脱下手表进去洗手,出来手表就不见了,这是我姐姐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很贵的,听说买了一万多块钱,所以大介老板拦住门口,不让里面的客人出来。”
“大介,大家都是老街坊,你这样做,大家都很难过。”陈伯说道。
“陈伯,我当然相信大家,可是里面有一个是小偷,小偷就不是我们的好街坊了,这样吧,让我搜一下身。”凌大介毫不退让。
“怎么可以,我们女生怎么可以让你乱来。”
“女生可以让我女儿或者美帆搜。”
“这样也不可以,你又不是警察,有什么权力?”大家开始鼓噪。
凌大介大声说:“那等警察来了再搜。”
“也不行啊,我们要上班,迟到了罚钱或者给炒鱿鱼了,你怎么负责。”
里面的人想出来,大介又拦住,想进去吃馄饨的人又进不去,正是三难境地,这是袜仔突然“汪汪”的叫着。
凌羚突然灵机一动,“这样吧,手表上肯定有美帆阿姨的气味,让袜仔闻一下,看看能不能破案。”
“到底行不行的?”陈伯大声说。
“我怎么知道,要=不过袜仔这么聪明,应该可以吧,总好过大家耗在这里,假如报警了,大家都不好过。”凌羚说道。
“快点吧。”陈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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