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早上,叶鑫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迷迷糊糊的从金源客栈后院的房间里走出来,迎面就碰见了一脸凶相的客栈老板娘金如花。
金如花怒气冲冲的走到了叶鑫面前,不分青红皂白,就破口大骂道:“我说大少爷,你瞧瞧现在都几时了,太阳都快照到屁股了,你丫的才起床,这楼上楼下的客人都等着你上酒上菜呢,你倒是悠闲,赶快给老娘到酒窖去把新酿的好酒取来,李大人和闫九爷都等着呢,这两位可都是咱们金源客栈的财神爷,你丫的给老娘伺候好了,要是出了什么茶头,老娘为你是问,哼!”
一顿训斥后,金如花转身刚要离开,被叶鑫应声叫住:“老板娘请留步,小的有件事想跟您说一下。”
金如花收回步伐,回过身来,没好气道:“有事快说,有屁快放,老娘忙着呢。”
叶鑫并没有对金如花实话实说,而是随口编了个故事道:“老板娘,其实事情是这样子的,小的的一个堂兄在天都城开了一家酒楼,前些日子,他寄信给小的,让小的过去帮他打理酒楼的生意,小的不好推迟,只好答应了下来,所以小的今日是想向您辞行的。”
金如花依旧满口的阴阳怪气:“哎呦,天都城可是帝都,皇城脚下,一定很是繁华,看来老娘要祝你飞黄腾达、一步登天了。”
听了金如花假惺惺的恭维,叶鑫故作谦虚道:“谢谢老板娘,这都多亏了老板娘的精心栽培,老板娘,那您看看能不能把小的这个月和上个月、还有上上个月的工钱给结算一下。”
一听到叶鑫管自己要工钱,金如花脸色立刻变得铁青起来,但嘴上却依旧不动声色:“哎呦,你小子要是不说,老娘差点给忘了,也对,这去天都城路途遥远,没个银子在身上怎么行呢。”
说着,金如花就从袖口处取出一袋碎银子递给了叶鑫。
叶鑫接过了银子,仔细的数了数,而后问道:“老板娘,怎么只有十两银子?”
金如花冷哼了一声:“怎么,嫌少啊,你小子在我金源客栈白吃白住这么些年,工作期间还经常偷懒早退,老娘可都看在眼里呢,最让老娘忍不了的是,你小子竟然敢偷老娘店里的甜点,送去给对门飘香院的那群狐狸精们吃,你别以为老娘我不知道,你小子跟飘香院的小翠那小狐狸精有一腿,给你十两银子是老娘可怜你,不要的话十两也没有。”
金如花说完话后,狠狠地瞪了一眼叶鑫,随后,便扭着水桶一般的粗腰,走进了金源客栈。
叶鑫拿着十两银子,站在空无一人的客栈后院,咬牙骂道:“死肥婆,嘴巴这么毒,小心以后嫁不出去,当个老姑婆,就算是嫁出去了,生儿子也没pì_yǎn。”
发泄完一肚子的怨气后,叶鑫拿着银子回到房间,收拾好行囊,便离开了金源客栈,向天都城进发了。
由于身上全部家当只有十两银子,根本不够购买马匹,所以叶鑫只能徒步前往天都城。
天都城乃是天阑国的帝都皇城,地处真武大陆东圣地境,距离临安城有千里之遥,从临安城东城门出来,叶鑫打听了一下天都城的方位,便马不停蹄的踏上了前往天都城的路程。
走过了平坦的大道,叶鑫的眼前出现了一座遮天蔽日的森林,这森林的树木十分的高大茂密,连一缕阳光都照不进来,看上去很是阴森恐怖,森林中,偶尔还会传出几声野兽的嚎叫声,听起来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这座森林是前往天都城的必经之路,要是绕道而行,恐怕今晚要露宿野外,叶鑫站在森林的入口处,咽了咽口水,比划了两下拳脚壮壮胆子。便小心翼翼的走进了森林。
在森林里走了几个时辰,也不见有野兽出没,叶鑫悬着的心终于放松了警惕。
就在这时,在叶鑫的后方,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叶鑫回头望去,只见在自己身后的不远处,一个手持巨斧的胖少年正向自己所站的方向飞奔而来,在那胖少年的身后,竟然还跟着一头长毛野猪怪。
见此情景,叶鑫破口骂道:“你妹的,死胖子,别把奇怪的东西带过来。”
说着话,叶鑫已经摆出了攻击的动作,转身就向身后的胖少年使出了一记回旋飞脚,那胖少年虽然体态肥胖,但动作却十分的灵敏,一个侧闪就躲过了叶鑫的飞脚,飞脚从旁少年的身旁划过,直奔长毛野猪怪的面门就踹了过去。
一脚击中。
那长毛野猪怪被踢的头晕目眩,吱牙怪叫了一声,便灰溜溜的调头逃掉了。
解决掉了长毛野猪怪,叶鑫也松了口气,站在他身旁的胖少年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行礼道:“敢问恩公尊姓大名,他日有缘,如果恩公还尚未娶妻,我王宝愿以身相许以报救命之恩。”
叶鑫一听,立刻回绝道:“额,以身相许就免了,我口味没那么重,在下叶鑫,临安城人士,要到天都城凌云武院去。”
“这么巧,恩公也要去凌云武院,实不相瞒,恩公,我也是要去凌云武院的,自我介绍一下,小弟名叫王宝,天福村人,别看我浑身上下都是肥肉,我可是我们村里唯一一个被凌云武院入取的武生,厉害吧。”
叶鑫打量了一下这个叫王宝的胖少年,突然萌生了一个想法,这去天都城路途遥远,说不定还会遇到什么危险,这小胖子既然有实力被凌云武院选中,说明身手应该不错,和他结伴而行,既不用花银两,就能雇个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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