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白马镇外,不是热闹的闹市。
他一把揪过邋遢少年小七的衣领,质问道:“你可听清楚了,这黑灯瞎火的,可不要自己人吓自己人”。
李富贵其实还想说一句,你小子怎么听得出来是大小姐的声音,
事情一件比一件离奇,大小姐怎么会知道他们的行动,这种事,三爷不可能会对大小姐讲,他宁愿是小七这家伙听错了。
“算算时间,赖先生也该到了,去了这么久,不可能会不来!赖先生可不是大小姐,你再出去看看”。
李富贵不信,事情比说书的都他娘传奇,
“唉啊”!
邋遢少年从李富贵手中挣脱开来,扯了扯脏乱的衣服,表情是相当郁闷,
“李大哥,我不可能听错,我刚才想到草多的地方喂马,才刚系好马绳,远处就听到马蹄声,好像有两三匹马的样子,飞快的像这个方向奔来”,
“你能听出大小姐的马蹄声”?李富贵用奇怪的眼神的看着邋遢少年小七,越听越觉得这小子在胡说八道。
小七冷哼了一声,以此来表示不满,
“我还没说完呢!急什么”?
李富国一巴掌拍在他后脑勺上,低喝道:“这都什么时候了,不管是不是大小姐,赶紧走,不要让人发现我们”。
那一巴掌的力道也不小,少年疼的直摸脑袋,他有心想要给李富贵的脑袋上也来上那么一巴掌,不过他知道他打不过李富贵,只得气馁道:
“肯定是大小姐,不会有错的”,
他犹豫了一下,呢喃道:“因为,因为我听到了大小姐身边的丫鬟,桃红姐的声音,酥酥麻麻,可不比大小姐的声音好听多了,大小姐哪有这么好听的声音,再说我也没听到大小姐的声音”。
李富贵的目光微微一闪,身上的江湖气息暴露出来,果断的拉过邋遢少年小七,低喝道:“走,不要耽搁,我们立马走”。
孙平步被装在黑色布袋中,可他们二人的对话却是听得一清二楚,现在他也只能在心里默默的赞一句,
‘好一个痴恋少年’,
这等情况下,自然不会有听错的可能。
孙平步不明白这伙蒙面人的身份,也因此不好下判断,但看样子他们决计不想遇到他们口中的大小姐,
他们固然不想,孙平步此刻也不想,多一人就多出了变数,
这个所谓的大小姐出现,打乱了他的逃跑计划。
“先回镇子”,无奈之下,孙平步只能出言提醒。
李富贵扛着黑色的布袋中,邋遢少年小七走在前头,前脚踏出破庙门槛,后脚人就到了。
“驭”!
一阵长长的马蹄嘶鸣声划破了黑夜中沉寂,两人两马拉紧缰绳,挡在了李富贵两人面前。
“怎么,李大毛子,你以为蒙住了脸,本小姐就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勾当”,
为首的少女双腿轻轻一夹马鞍,策马上前了几小步,精致的面容之上,隐隐流露出愤慨之意。
下一刻,她随手拔出马鞍上的佩剑,光亮的剑刃,徐徐生辉,在黑夜中化作一道银光,
剑风呼啸,两人之间不过隔着一个胳膊的距离,少女的佩剑划过长空,自下而上挑走了李富贵面上的黑色汗巾,露出他原来的面目,粗狂的面容,茂盛的胡渣。
剑闪布失,锋利的剑刃划过皮肤,却未伤及一点,足可见少女使剑功夫高明。
“小姐”,
少女旁边的小丫鬟却吓得半死,白嫩的小手轻轻拍打胸前浮起的山峦,神色不定。
小七见到来人,直接无视了马背上拿剑的少女,笑嘻嘻道:“桃红姐,你怎么来了”?
那丫鬟冷哼了一声,别过头,看也不看那小七。
邋遢少年尴尬的摸摸鼻子,倒是识趣的没有再要打招呼的意思。被揭走黑色汗巾的李富贵对着马背上的少女哈哈一笑,似乎并没有对这种行为感到不满。
“大小姐,你怎么会大半夜的跑到这荒郊野外,要是被三爷知道了,我可是百口莫辩”。
少女陈颖儿,年芳十八,乃是振兴帮陈三爷的独女,掌上明珠。脾气大得很,稍有不如意,就有人要倒霉。
平日里爱好舞刀弄剑,功夫了得,寻常三五个男子都近不了她身。
少女居高临下看着李富国和他手里的黑色布袋,缓缓的收回佩剑,淡淡道:“李大毛子,你不用拿我爹来压我,我爹有都宠我你是知道的,”
“至于我的来意,很简单,把人交给我”。
那日,她偶然在房门口听到爹爹和李富贵的谈话,于是就一路跟踪了他们三人好几天,为的就是被装在黑色布袋中的孙平步。
‘你若不是三爷的独苗,能有如此待遇’,
李富贵对这位大小姐既头疼,又不屑,在他看来,女娃儿早晚都会嫁人,学什么不好,非得学男子练武,凶巴巴,不如淮河安那些妩媚女子温柔多娇,体贴人。
三爷对少女的宠爱他是心知肚明,尤其是近两年,大小姐早就到了嫁人的年纪,三爷都没有请人说媒的意思,
帮里不少人都在猜测,三爷在有意培养大小姐,这女婿说不定会是入赘的。
正因为三爷暧昧不明的态度,导致少女在帮里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献殷勤的人海了去了。
李富贵摇摇头,说道:“除非三爷亲自说话,或是赖先生同意,不然人是不可能交给大小姐的”,
他不傻,虽然不知道陈颖儿从哪儿得到的消息,但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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